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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堪承受之重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每当闲暇时静立于宽敞明亮的阳台,看着街上川不息的漂流人海,心底总会泛起一种无以名状的酸涩和苦楚,感慨良多。

 生命不堪承受之重!人们啊,珍爱自己,善待生命吧!

 ——题记

 二十三岁的她,此时,躺在监舍的地板上,望着从小窗透进来的微弱的光线,呆呆的发愣。泪水不知不觉、无拘无束地肆意淌。然而,纵使再丰富发达她的泪腺,穷其泪水,毕竟也冲刷洗涤不尽她的罪孽。

 谁都不愿相信:她,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出生四十三天的男婴。

 四十三天啊,一个蒙昧鲜的小生命,呱呱坠地来到人世才四十三天,就被自己的生母扼杀了。佛说: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虽然我们没有皈依佛祖,只是凡夫俗子,但是,谁都会问:难道一个鲜活的生命,却不如草芥昆虫?

 她,原本只是一个农家女,长相不俗。山村古朴善良的民风从小吹拂着她,正所谓:人之初,本善。虽是山妞儿,但田间、山野的农村生活把她历练的里里外外,拿得起放得下。随着进城打工的,她也不甘土里刨食、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融身于进城打工的人海。

 应该说,刚进城,面对城市的灯红酒绿、纸醉金,她还只是好奇。城里的人真会享受啊,买一件衣服的钱,够农村一家过个年;吃一顿饭的花销,比村里一般人家半年的收入还多啊!开始,她还只是在饭店做服务员,一个月工资四、五百元,她很知足。干了一年多,她也积攒了一些钱,买了一部手机,闲暇时,玩玩游戏和同是打工的姐妹们互发短信,打发无聊的时间。有了闲钱,她开始到其他姐妹那里走走看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原来姐妹们挣钱比她容易多了。她们的服务员身份可比她享受。陪客人吃饭、跳舞、唱歌、上,钱来得快来得多。近墨者黑,潜移默化的,她因为羡慕酒店小姐风潇洒快活的生活,最终也从一个朴素的饭馆服务员,沦落成一个打扮风,扭捏作态的靠出卖体讨男人心的风尘女子——出台小姐。

 三年后,她,钱没少挣。她,也偿了男人的无和卑鄙下。经人介绍,很快的与一个本村小伙(同是打工一族)恋爱并结婚了。两个人打工积攒的钱可以在农村过上虽不富裕但也不拮据的日子了。

 她,从此要还原自己,做个良家妇女,相夫教子,终老一生。丈夫和婆家人当然知道她打工的经历,对她呵护有加。婚后生活也是甜蜜。

 然而,好景不长,婚后不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清楚的知道:腹中的胎儿并不是丈夫的。她也说不清是哪个该死的孽种。从怀孕到临产,她得到了丈夫及婆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这种温暖胜似亲生父母的亲情,愈发让她觉得对不起丈夫,对不起婆家老少。尤其是丈夫每每和她规划着以后的幸福生活远景时,她只好强颜欢笑,压抑住心底的痛苦和哀伤。夜深人静时,她常从噩梦中惊醒,梦见丈夫和婆家人知道了孩子的真相,她被羞辱得无地自容。

 她,也曾想把真相和盘托出,但又不忍心破坏一家上下的兴奋和期待。泪水在她心底和着血奔突,她极尽地压抑着。

 终于,苦闷彷徨的煎熬时刻到了,孩子出生了。一个鲜的男婴降生了。

 孩子的降生,给这个家庭增添了从未有过的欢乐。欢乐的背后,是她屈辱羞愧的暗自伤神。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鲁迅先生的话,在她身上不幸而言中了。在一个丈夫临时外出,婆家人不注意的上午,她,二十三岁的她,抱着出生四十三天的儿子,走到院子的井边…

 然后,她打电话报案,称自己的孩子失踪了。

 不必费太多的事,案情很快真相大白。

 她,到了这个该来的地方。

 我,写下以上文字,不忍做哪怕一点的评说。

 我说不出话。心在滴血!

 2007年4月10修改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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