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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专辑
 庆祝之中,当沈信和秋真真四目交接的时候,两人都不自觉有点尴尬,但是一个已经决定避开,一个只想顺其自然,两人都没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于是,当最后剧组成员各奔东西的时候,两个人也只是轻轻握手,互道珍重。

 这个场面被一个敏锐的记者看到,充分发挥了想象力,在媒体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无言的结局》的文章,为沈信和秋真真的绯闻事件画了一个句点,无意中也道出了其中的某些真相。

 电影拍摄完毕,沈信作为一个演员的工作完成了,但接着又不得不为配乐奔忙,作为一个被传为“音乐天才”的新偶像,自己第一部影片的配乐工作自然非他莫属。而且,沈信对于一切跟音乐相关的事情都感兴趣,自然也很乐意地接受了这项工作。倒是刘德华担心沈信的身体,劝他不要太劳累,不过沈信自己清楚自己的情况,并不太在意。

 另一个人因此叫苦不迭,那就是自誉是沈信“黄金搭档”的任务。沈信自信可以完成影片的配乐,不过毕竟从来没搞过,有些东西还是不太清楚,于是就当仁不让地将任务给调来了。一跟沈信一起开始配乐工作,任务算是了解什么叫做“工作狂人”了,沈信自己没事,任务先自累坏了。

 “不就是一部老套的武侠电影吗?配乐有什么好讲究的?难道你还想凭这部烂片得影帝不成?”任务劳累之下,也是口出恶言。不过沈信完全不在乎,什么影帝之类的事情他从来没想过,只是单纯地享受那种创作的乐趣,于是任务在发了一通牢騒之后,也就无言了。

 在原先修行的时候,沈信也曾听师傅讲述他当年纵横江湖的往事,很是意气风发,不过沈信那时也只是听过就忘,并不太当回事。但不知是怎么回事,现在沈信回想起师傅说的话,不有一种热血豪情在,尤其是刚拍完一部武侠剧,这种感情灼热得似要沸腾。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灵感有如火山爆发,层出不群,他生怕这灵感会突然消失,所以一刻也不浪费,没没夜地工作着。这对他是家常便饭,却因此苦了任务,恨不得将一天分为四十八小时,工作二十四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

 也不知道过了几个夜,配乐工作才最后完成,当时已经是早晨。任务这时再也受不了了,只说了一句话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而他那句话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许叫我,否则别怪我翻脸。”他实在是累得不行了。

 沈信却不同,他的精神仍然极端兴奋,甚至整个配乐完成,他仍然感到灵感源源不断。在钢琴前坐下,他心中充满了纵马江湖的豪情。一首接一首,带着中国古典音乐韵味的乐曲不断从琴中淌而出,后来被音乐人评价为“充满浪漫江湖情调”的专辑《侠骨柔情》就这样诞生了。

 当沈信最后将完成的曲谱放到一边,觉得终于将心中的情发挥得差不多时,已经是午后了。他这时已经决定在《秘藏侠情》上映前先发这张古古香的唱片,当然,最后的编曲还得任务来做。不过看任务现在的情况,没有个三五天,怕是歇不过来。

 “可怜的孩子。”尽管心中有点愧疚,沈信看着任务,还是不由得调笑了一句。

 出了门,沈信四处闲逛着,心中很想找点事来做,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忽然,从某个地方传来一阵喧闹声引起了沈信的注意。沈信快步来到近前,才发现那是一个舞蹈室,一帮年轻人正在里面练舞。沈信这时并不知道那是现在最流行的街舞,但却很快被那种烈的节奏和多变的舞姿给住了。

 沈信不知道看了多久,终于被那些年轻人发现了。

 “阿信,怎么这么悠闲?”这些年轻人也是刘德华娱乐公司的签约艺人,知道沈信的身份。

 “是不是打搅你们了?”沈信有些不好意思。

 “当然没有了,我们跳舞本来就是给人看的,没人看才是最失败的。”

 “嗯,很有意思的舞蹈。”

 “喜爱就一起来,很简单的。”街舞小子们发出邀请。

 “好啊。”沈信爽快地答应,他本来就觉得闲得不带劲,正好加入到练舞的年轻人当中。

 街舞小子们的邀请本来是半真半假,街舞并不真是简单的事,所以看到沈信答应不由有些讶异。即使如此,但沈信开始舞动的时候,他们还是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模样。

 不过很快他们就觉得可笑的是他们自己了,沈信的表现完全是一个高超的街舞专家,即使只是普通的舞姿,在他跳来也是分外具有力感和美感。沈信完全是现炒现卖,但凭着天生对音乐的敏锐以及对身体绝对的控制力,他的舞技很快赢得了普遍的赞赏。当沈信最后开始完成各种高难度的舞姿,包括以头抵地,身子如同陀螺般旋转的时候,所有人都停下来,大声叫好,为沈信呐喊助威。

 沈信越转越快,最后整个人影简直就是一团黑影,根本看不出那是一个人来,叫好声也戛然而止,所有人惊讶之余,反而说不出话来了。

 当沈信最后忽地停下,一跃而起时,街舞小子们纷纷上前,由衷地说道:“阿信,你是街舞之王,我们服了。”

 沈信不好意思道:“这叫街舞吗?我第一次玩,怕要让你们见笑了。”

 所有人的嘴顿时可以下好几个鸭蛋:“什么?第一次?”

 沈信点头道:“是啊,很有意思,以后还得多多指教。”

 “算了,别想那么多,沈信是天才,你们没听说过吗?”终于有一个人安慰一帮沮丧的兄弟。

 沈信这时也发觉气氛不对了,暗自告诫自己以后说话要小心,同时笑道:“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又都同时喜爱这种活动,我们何不一起出去大餐一顿,畅快一叙?”

 这个提议自然赢得了一致的认可,于是所有人找了一家豪华酒店,美美地餐了一顿。所有人都比沈信入行早,所以沈信以晚辈的身份坚持要自己付帐,其他人争论了半天没有效果,也就同意了。不过,当最后付账的时候却闹了个笑话,沈信身上从来不带钱,最后还得打电话向凤仙求救,一时传为笑谈。沈信对此一笑了之,凤仙却是哭笑不得。

 接下来,沈信除了和任务商讨新专辑之外,就整天和街舞小子们泡在一起。他对街舞的造诣最后完全征服了那帮人,被认为是“不可复制的街舞之王。”当最后大家都很熟悉之后,那帮街舞狂热者半真半假地说道:“阿信,幸好你不仅仅是街舞有天赋,要不然我们可就没法混了。”

 任务最可怜,刚从前一段配乐的噩梦中醒来,马上被强行拉着加入对新专辑的制作,恨不得玩失踪来逃避,不过听听沈信的新作品,他又舍不得了,只好一边哀叹命苦,一边卖命地操劳。倒是完成比较轻松,中国古典乐曲本来就很讲意境,沈信将每首乐曲的意境一解说,完成马上就有灵感,很快完成了配词的任务。完成在文学方面的造诣很是高超,尤其擅长古典风味的歌词创作,这盘专辑算是投其所好了。

 在这期间,任务和完成都有点神秘兮兮的,一个时不时来一番武打动作,一个却喜爱摆个造型作秀,当沈信问他们干什么时,他们一本正经地回答:“找灵感。”让沈信哭笑不得。

 万零创作的歌词这时也到沈信手中,沈信自觉对现代诗词不是很了解,也全部交给完成,让他判断是不是够水准。完成看过之后很是赞赏,自行跟万零去交流,倒把沈信完全给撇开了。

 当《秘藏侠情》的后期工作完成之后,沈信的新专辑《侠骨柔情》也做好发售准备了。电影由于档期的问题,并不能马上上映,专辑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一制作完毕马上投入市场。

 这时沈信的名声已经是不胫而走,只是普普通通地做了一番宣传,专辑已经销售一空。对于广大歌来说,凭着沈信这个名字已经足以让他们购买这盘专辑了。而且,在专辑的歌词上有着沈信的剧照,一时间还增加了歌们对沈信第一部影片的期待。

 这种情形不由增加了刘德华的疑虑,他看了《秘藏侠情》之后,觉得很是不错,不过现在沈信的名声太响了,不知道歌对沈信有着怎样的期待,如果觉得沈信在影片中的表演不能达到他们的预期,恐怕会对沈信未来的发展有害。想到这里,刘德华暗自苦笑,一开始怕沈信不红,现在沈信红得发紫,却也带来新的烦恼。不过这种情况完全是不可控制的,也只好任天由命。

 沈信反倒什么想法也没有,每天游来去,甚是逍遥。这情形看在任务眼里,不由又是牢騒不断。但是,在沈信逍遥的外表下,内心却觉得空的,好像少了什么东西,这感觉如此奇特,如此难受,让他总是不安。

 (第三十三章 完)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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