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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红楼(66):《庚辰本》的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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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推断出今本《庚辰本》定稿的‮实真‬年代呢?可以!因为今本《庚辰本》第74回提供了确定它“定稿年代”的证据。

 图1(A)是在第74回最末一页上留下了曹雪芹在写作过程中的“记事”照片,清楚地写出了《庚辰本》“定稿”的‮实真‬时间。打字出来是: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曰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可见,曹雪芹在乾隆21年(1765丙子年)5月初7“对清”完毕《石头记》的最初文稿至第74回,其中尚缺少“中秋诗”

 (A)(B)

 图1《庚辰本》第74回第1831页(A)和第75回首页(B)

 由此图可以看出,曹雪芹对第八册原始手稿的“对清”情况是:在乾隆21年为丙子(1756)年5月他已经誊抄出第1~74回的“对清稿”像今本《庚辰本》的1~7册中各回的书页那样。只剩6个回目(第75至80回)尚未“对清”因而笔者最初确定,至少在“丙子年”年底以前,曹雪芹会做完余下6个回目的“对清”和补写出缺少的內容,如“中秋诗”等等。故此,在拙文[1],提出曹雪芹在“丙子年”就完成了“80回”《石头记》(即今本《庚辰本》)的第一次定稿工作,所以它的杀青不是“庚辰年”而是“丙子年”;并建议将《庚辰本》更名为《丙子本》(庚)。

 后来发现这一推断有错,因为今本《庚辰本》第74回末的“记事”不是曹雪芹的笔迹,而是天佑抄写出来的。从图1可以充分看出这一点。在第74回的“记事”后面,写了6个字:

 开夜宴发悲声

 其字迹和第75回的回目名称完全相同,见图1(B)的放大字。这就是说,这条记事是天佑将第一次大改后的第一稿誊写成“第二稿”时,照抄的。这条“记事”曹雪芹是书写在第一稿的“修改稿”上。是他在第一次修改第一稿时,将这条“记事”写在第74回末尾的。也就是说“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曰对清”是指对“第一稿”而不是“第三稿”的“对清”时间。

 在拙文[2]得出:在前80回《石头记》(即今本《庚辰本》)的成书过程中,一共进行了三次大的修改,产生四种“稿本”即“三改四稿”:

 第一稿:它是曹雪芹在曹頫创作的《风月宝鉴》书稿中,揷⼊他写作的新內容《石头记》,并对这个大混合文稿分出章回,编制出120回目录,议定出回目名称之后,所形成的新书稿。现称它是“最初手稿”

 第二稿:曹雪芹对120回的书稿进行第一次全面的大修改(这次进行到第81回,可以从《杨蔵本》的第81回修改稿上,书童名称是“茗烟”而不是“焙茗”得到证明),并写出每个回目的双行夹批。由曹雪芹和曹天佑等的子抄写出誊清稿,它便成为第一次大改后的第二稿。现在考证出:完成第一稿的第1~74回“对清”的时间为乾隆21年5月初五,参见图1。

 第三稿:由曹頫对第二稿做第二次大修改,产生第三次修改稿;尚未誊清。例如:今本《庚辰本》的第八册就是属于这种“稿本”以及《杨蔵本》中第24~29、35、39、70回的未誊清修改稿。它们都是曹雪芹最后“誊清”之前的修改稿。

 第四稿:由曹雪芹担任对第三稿的誊清,与此同时进行了第三次大修改。他一面修改,一面誊清,得到的是“再改动誊清稿”此稿属于第四稿,它们就是今本《庚辰本》中第1~7册中的全部书稿,专门供“送审”使用,笔者简称它为“送审本”可见,今本《庚辰本》(即“送审本”)是曹雪芹所创作《石头记》的第一次定本。由它抄写出的出售商品(同时又进行了一些修改,即“第四次修改”),一共只有76个回目,笔者称之为“最早76回《石头记》”;伪造《列蔵本》和《舒序本》时,就是采用这个“文本”作底本的。

 这样一来,在乾隆21年即丙子(1756)年5月完成“第一稿”的74个回目的“对清”之后,还需要进行的工作有:

 1)继续进行第一稿的第75~80回的“对清”由天佑抄写出全部第二稿;

 2)曹頫对第二稿进行修改,得出第三稿;

 3)由曹雪芹对曹頫修改的第三稿进行“誊清”并抄写出《送审本》,即今本《庚辰本》。

 虽然第1和2项工作可以与曹雪芹的工作同时进行,但是要补充“对清稿”中的“中秋诗”等內容,写出80个回目的“双行夹批”由曹雪芹完成《石头记》第一个版本的定稿,并抄写出《送审本》。显然,在乾隆21年第6至12月7个月內完成,肯定不够;必定拖延到次年,即1757年的“丁丑年”所以,笔者重新得出:今本《庚辰本》的杀青时间不是:“丙子年”而是“丁丑年”这就是笔者改变初衷,建议将《庚辰本》更名为《丁丑本》的原因。由于这个时间是由推测得出的,因此最好将《庚辰本》改称《送审本》。

 参考文献

 [1]安晓玲:新探红楼(59):对《红楼梦》內容的分解和成书时间探讨

 [2]安晓玲:《红楼梦》重要新发现(4):曹頫修改了《丙子本》(庚)第八册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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