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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海阔天空
 还没等风决定逃跑方案,小龙女的一句话让他又改变了主意。深情款款的托着一小口袋,小龙女象长辈一样嘱咐道“你充军这一年,记着不要整天追女孩子,别些狐朋狗友的花天酒地,这是你最喜爱的金币,我知道准备别的你还嫌累赘,这东西再多你也会要的。”

 风愣了一下,猛地反应过来,他只是被发配充军一年,不是杀头那么严重,一阵狂喜涌上心头,他一个箭步扑到小龙女身边,紧紧抱住那娇的身躯,轻声说道“老婆,我好感动啊。”说着话,百忙中腾出一只手,飞快的抢过钱袋放入怀中。这出于本能的动作把三女都给逗乐了,看着破绽为笑天仙般的面容,风突然升起了个古怪的念头,他竟十分期待着离众女的迫,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当然,这种念头打死他也不敢说出来。

 四人又绵半晌,看时辰不早了,只好依依不舍的开始为风收拾行囊,若不是帝国律法中对充军犯人不许带家属这一条规定的极严,几女恐怕都要跟着一起去了,但那只能是肥皂泡般的愿望了。好在只有一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几人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了。

 把金币和零食分别放进黑暗光明系空间后,为了避免别人怀疑,风背着几件轻便衣服出门了。由于对风不是很放心,凤皇朝特意下旨,规定风必须一个月之内赶到目的地报道,如果逾期,则视为逃兵处理。逃兵通常情况下要被处死的。而凤影的争取也起了点效果,风在路上不用戴犯人用的刑具,两个押送的官差也被小龙女重重的打点了一下,所以这次发配,更象是公派出差,风一点也不吃苦。时间更不是问题,只需要十几天的路程,给了一个月的期限,不在路上玩个痛快就真有点对不起凤老头的美意了。是该出发的时间了,三女一起跟在风身旁静静的走着,空气里充满了离别前悲伤的气息。

 前来送行的人还真不少,远远的稀稀拉拉的有几十个人了,大部分是风的小弟,而芬德、格鲁也夹杂在其中,只是他们还有点心虚,不敢嚣张的面。在凤影的作用下,风被批准去和送行的人告个别。和几个小弟寒暄过后,风走到芬德面前,这昔日的胖子类满面的抱着风,小声说道“老大,你这全是为了我呀,我觉得非常有愧,甚至恨不得和你一起受罚去充军。”

 风猛地推开芬德,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好啊,我们去跟官差大哥说一声,把你也捎上。”芬德料不到风会来这么一招,愣了一下赶紧又补充道“不过嘛,我和艾玛才刚刚开始,需要多花时间培养感情,老大你这么辛苦为这事心,我怎么能半途而废呢,我还是在这里等你回来吧。”

 风回头对着格鲁笑道“这死胖子本难移,跟我也来耍花腔,这肚子上长几我都知道,记住了,下不为例呀。”说着话,使劲的拍拍芬德的肚子,接着向前走。

 突然,远远的出现一个穿着时髦的老头,花白的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衣服颜色虽不鲜,但样式却很花哨,口的斜襟开得很大,出半边微微隆起的肌,身材有点矮小,可还算匀称,脸上不知用了什么护肤品,显得十分的白,而且还盖住了深深的皱纹。

 当他走到风身边,提起一个香的包袱递过来的时候,还趁机摸了摸他的手。风终于发现,这个人妖般的老头就是多未见的贾老实兄台。这一发现让风立时胃部痉挛,哇的一口把刚刚吃的山珍海味一次贡献出来,贾老实好像不知道风呕吐的原因,第一个冲上前去,轻轻抚摸他的背部,还不时地细声询问有没有好一点。这老玻璃今天是豁出去了,再不趁机占便宜,很长时间都没机会了。风只觉得背部阵阵发皮疙瘩浑身都是,象触电一样跳起来就跑。

 然而,他却没能逃出贾老实的怀抱,老玻璃此时尽显圣亭士级人物的本,双手报住部不放,嘴里尖叫着喊道“你别跑呀,我特意为你准备了一套软甲,在军中的时候穿上可以防身护体,带上吧,对你有好处”风实在无奈,停下挣扎喊道“好啦,收下啦,快放手!”

 好容易摆贾老实的纠,回想刚才他含情脉脉的眼神,人妖化的打扮,再想到这件软甲不知道被摸过几遍,别说穿了,风连碰都不想碰。用两手指,风勉强拎起这漂亮的小包包,又简单的和其他人打过招呼,风终于要上路了,两位高大威猛的官差一左一右保护着他,身后是众人的挥手和老婆们的眼泪,还有那让人无福消受的,来自贾老实的款款深情。

 风和官差三人步行着走出帝都,出了城门不远,风回头望向这座宏伟的城市,一个他生活了十几年从没有离开过的地方,这里有他的亲人朋友,有他美好的回忆,件件往事如电般飞快的在脑中闪现。

 他对这里感觉是那么的熟悉,然而当他真正踏出大门,从外面看它的轮廓,却又是那么的陌生。现在他就要离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一个全新的世界在等着他,等着他去开创另一片空间,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

 出城后步行了两里地,远远的看到了一片广阔的马场,那就是帝国最大的军用马场『皇家马场』。马场里总共圈养了近三十万匹战马,足够供给一个骑兵军团了。

 本来马场的设计容量最多也就是二十几万匹,现在马匹数量这么大也是无可奈何的,近十年来没有大规模战争,只有增长没有消耗的状况,让原有的十几万匹战马整整翻了一翻。为了供养这么庞大数量的战马,马场每年都需要国库投入巨额资金,而这渐渐引起了太平绅士们的不满,他们认为在这和平时期不应该供养这么多战马。

 凤凰朝当然不会和他们一样目光短浅,战争只是迟早的事,和平的越久就必须积攒越多的军事物资。但是对那些人还不能不理不睬,为了应付各方投诉,两年前,凤凰朝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这些战马不但可以在民间买卖,还提供出租,而官差用马不再行政调配,只是发放适量的资金让他们自行租马使用。

 这个政策一出台,立即受到各方,首先是用马的部门可以轻松的从国库得到大笔租马费,官差们拿到的是现金,租马的时候略微节省一些,也算是增加不少收入了,也就因为这样,才出现了堂堂官差,骑着一头小驴急匆匆赶路的场景。马场更不用说了,最后的钱全落进他们的包。凤凰朝虽然损失不少金子,但总算堵住了反对派的嘴,可谓用心良苦。

 说起负责押运的这两位官差,可算是很有来头的人物,他们是近卫军的统领,长络腮胡子的叫晨西,另一个白白净净脸型似镰刀的叫宏达。这两位带着风当然是来租马的,谁会疯的用双脚去量那一千多里地的山山水水。出于公款消费的原因,两人都选了匹高级品牌的租赁马,晨西选的是平治系列,这个系列马的特点是让骑手在马背上非常的轻松自在,速度很快,而宏达则在林肯系列中挑了一匹,这种马腿短、肚子大、脑袋方方,跑起来速度不快,但非常的稳,可以为骑士减少很多路途的颠簸。

 风和两位官差就没法比了,他这可是在花自己的私房钱,能省则省。挑来挑去,选中了一匹『高头大马』,虽然又脏又臭,但骨架还是蛮大的,瘦骨嶙峋的给股按摩一定好用。

 说起这匹怪马,在马场种还算小有名气,打从管理员在山沟里捡到它那天起,它就没洗过澡,别看它平常懒懒散散的,只要一接近水,立即瞪大那双马眼,又咬又踢,好像抽风一样。再加上它平常最喜爱到处打滚,见到新奇的东西蹭,最后搞得马场里不论人畜都对它敬而远之。于是马场希望尽快把它处理掉,可是买马租马的人看到那副脏兮兮的样子,就算白送也不要。这次风点名要这里最便宜的,管理员当然是用二十分的热情极力推销那个脏东西,最后,风以一个金币的价格买断了它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匹马完全属于风了。

 其实,风买它倒不全是为了图便宜,当他看到脏马的第一眼,就觉得和它投缘,尤其是那双大马眼,一眨一眨的很是好玩。风还为它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臭臭』。臭臭对新主人表现的很是亲热,一个劲的在他身上蹭来蹭去。其实它也不是对风特殊,只不过别人不让它靠近罢了。

 三人准备齐整,开始他们不长不短的旅程。只见两匹光鲜的高头大马中间夹着一匹慢慢悠悠一摇三晃的高头大脏马,不紧不慢的在平坦的大道上走着。风连马鞍都没有,股光光的坐在上面,不过看表情好像还舒服的,真是什么怪事都有。

 说起为什么会喜爱臭臭,风也搞不清是什么原因,那纯粹是一种感觉,看着臭臭那股懒散劲,和风还真是配的。等到风骑上臭臭后才发现它并非全无长处,两肋特殊的骨架就象上等马鞍一样坐上去很舒服。臭臭跑起来虽摇摇晃晃,但在它的背上却平稳异常。原来,它的四肢头尾动,中心却始终保持着超乎寻常的水平,两位官差看的眼花缭风却舒服的差点睡过去。

 一个月的游山玩水很快过去了,风和臭臭的感情越来越好,某些做法也越来越象,因为在家里老婆们着他每天洗澡两次,有时甚至要一天三遍,让本不讨厌洗澡的风,对澡盆起了极大的反感,这次总算离苦海,没人管了,算起来从出门到现在,风也只是冲过一次淋浴,他那习惯性的在身上灰的动作,看的晨西直反胃,但风自会找出一些歪理说来为自己辩护,这次的理由是“反正就算洗干净,很快也会被臭臭蹭的脏兮兮的,何苦费那个劲呢。”

 凤舞军团驻守在边陲重镇莱克镇,这里与法库德帝国临近,已近十年没有发生过战争了,莱克镇也一跃成为两大帝国主要的往来枢纽,于是,这里的人口迅速膨到了二百万,俨然成为奥赫斯帝国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

 这一天,热闹的城门口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人,身上穿着高档衣服,面貌还算英俊,懒散的笑容不是太可恶,但肮脏的让人难以接受,其程度甚至超过叫花子。它股下的高头大马不但比它的主人还脏,还有更让行人不可接受的行为,它特别喜爱咬漂亮女孩子的衣襟,以至于所到之处,人们自发的让开宽宽的道路,让他畅通无阻风光无限的进了城。看来这一个月不光是同化了这一人一马的肮脏程度,连好的本也步调一致了。

 凤舞军团的新兵报到处设在莱克镇闹市的一角,看门脸象是普通的大户宅院,要不是大门上挂着显眼的军方标志,门上挂着小牌子也标明报到处,真的很难想象堂堂三大军团之一的军事设施会如此朴素。而与报到处的朴素相对比,邻近的商家就显得富丽堂皇了许多。不但门脸修的各有风味,力求突出自己商品的特色,就连天上脚下都利用的很是充分,贴的挂的宣传品到处都是。

 由于是新型城镇,莱克镇的城市规划设计相对帝都要显得更加新颖和人化,城市内设有健全的公用设施,到处都可以看到明确清晰的指示牌,说明此地在城市中所处的位置,附近有什么重要场所。这里的一切都充分考虑到普通人的需求,可以说是一个适宜人居的好地方。

 风三人进到报到处内,进门就看到一个询问处的窗口,里面坐着一位身穿军服,英姿飒的女兵接待员,前绣着名字和官衔。这位漂亮的女兵名字叫芙琳,是一位黑甲军官。

 说到军中的军衔,风月大陆上基本上都使用相同的官职系统,总体说来可分为如下等级。『赤魂』相当于普通意义上的军团长,统领整个军团。『青魄』可统兵五至十万,仅次于赤魂,属于带领兵团可独立指挥作战的级别。以下依次为『黄蔚』统兵二至三万、『绿徽』统兵三至五千、『蓝羽』统兵五百、『银翅』可带一百人、『黑甲』也就是小队长,属下最多不会超过十人,而『灰衣』就是最普通的士兵了。

 再说风,刚离开家的时候,那种没人管束、轻松自在的生活让他兴奋无比,然而时间久了,开始有些闷的发慌,人有时候总是这样,有的时候不珍惜,等到失去了才觉察到它的珍贵。也就是在离家十几天后,风又重新恢复了好,此时突然看到漂亮妹妹,精神猛地一振,三步并作两步第一个冲到窗口前,抬头自我介绍道“玉树临风,风倜傥,英俊潇洒的新兵风前来报到。”

 看到浑身脏兮兮,名头长的要命的风,这位上等兵芙琳只是微微的一笑,并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熟练而又职业的回答道“请出示你的派遣令”

 “派遣令?我没有啊”说着,风回头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两位官差,只见两人见怪不怪的回视了风一眼,向前大跨一步,行了个军说道“我们是近卫军统领晨西、宏达,此次奉总长尤迈亚之命,押送充军犯人风前来报到,并请求晋见军团长秦舞风,转达总长的口信。”

 芙琳听到他们的来历,立即起身回敬军礼,镇静的回答道“请两位统领稍候,我马上去联络总部确定相关事宜。”看到连一个接待员处事都如此从容自若,他们不佩服凤舞军团的制军之道。芙琳表面上虽然应付自如,内心却是吃惊不小,帝都近卫军是凤凰朝的直系部队,平常不但负责日常防务,有时还充当执法队的角色,更重要的他们还负责勘查官员们的政务,官阶不大,权力却不小,象近卫军的统领,官阶上只相当于军中的银翅,但论其权利甚至可以跟绿徽级人物平起平坐。这样的人物一下子就出现了两个,而且仅为押送一个犯人,由此可见,这个犯人来头绝不会小。要是她知道风被定罪的皇榜都被打了补丁,估计会更加吃惊。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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