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雷王传说(上)
21时16分(当地时间)
四个由华人组成的战队穿梭在亚玛逊的雨林之中,年仅十五岁的周震华还有半年的时间就能够从西伯利亚毕业了。醉
书院但是他现在在执行一个任务,一个由老佣兵带队而执行的任务。
黑水有一个特别的训练模式,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输出佣兵的兵源,黑水在西伯利亚的训练营里会经过两年的筛选,剔除那些不合格的佣兵或者在训练中死亡的佣兵后,会让在这两年训练中活下来的佣兵进入为期两年的考核期和实习期。
而在这为期两年的考核和实习期当中,这些年轻的佣兵被称之为----见习佣兵。
见习佣兵在考核和实习期间,会有一名老佣兵带队。在这段期间,老佣兵任命为这个战队的队长。带领四名见习佣兵,从黑水公司处接任务,执行任务,赚取报酬。
十五岁的周震华,现在就是一位见习佣兵,他被分到了第一见习小队,这个小队之中和他一样分配过来的另外三人,亦都是华人。但是除了周震华十五岁以外,其余三人的年龄都略有不同。
这三个人分别是…
易枫,男,二十六岁,性格冷酷,特点是擅长刀法,武器是一把TOPSAH906AlaskanHarpoon----阿拉斯加捕鲸叉。
[阿拉斯加捕鲸叉]战术刀是一种
犷地直柄刀。乃是精英合作的结晶,简单,强劲,出刀快,耐用,抛弃对外表华丽精致的追求。它从诞生之
起,就成为全球各种有需求的组织和人们的至爱。
许辉(代号山猫),男,二十五岁,性格沉稳冷静。擅长丛林战、巷战、阻击;传闻未加入黑水之前,是特种军中的狙击高手。醉
书院武器是一把PSG-1狙击步
。
孙飞虎,男,二十九岁,性格冷静。但又时常因为战友而变地冲动。是一个典型的矛盾性格的结合体。擅长爆破,暗杀,精通各类型武器,最喜爱匕首划破喉咙的感觉。武器是一把FallK女nG1----“地狱守卫犬”战术双刃刀。
G1是一款新型的双刃格斗刀,尽管它的尺寸很小,但堪称是这个尺寸级别中最强大地格斗工具。表面黑色特氟隆处理消除了反光这一格斗刀的大忌,并且增强刀刃抗腐蚀的能力。
三个人各有特点,但是最年轻的许辉。也已经有二十五岁。平均年龄都在周震华十年以上,还一脸稚气的周震华。在这三个人之间,还像一个孩子一样。
不过,并不能因此忽略了周震华的存在。虽然才不过年仅十五岁,但是周震华已经开始在黑水公司中渐
头角了。高超又全面的战斗技巧,配合那战斗起来完美又没有错误的战斗风格。私下里。有人称周震华是一台只会杀人地机器。
而且。周震华更是见习佣兵中的NO。1,曾经有人质疑过周震华地能力。但是所有质疑他的人都被打成了残废。虽然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但是却是个战斗的天才。
不过,相对于周震华的天分,也就只有易枫、许辉、孙飞虎这三个同样是高手地家伙,才能在一起组队出任务。而且这个见习佣兵地队伍中,不光是全华人组成,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是这四个人分别是见习佣兵中地NO。1-NO。4。醉
书院
也就是说,见习佣兵的前四名,都在这个队伍中。所以说,这个队伍是黑水见习佣兵中,当之无愧的第一见习小队。
然而,比起四个实力强大的见习佣兵,能够带领这四个刺头的老佣兵,才是当之无愧的高手。
这个人叫雷禅,外号雷王,被誉为黑水内部有史以来最强的佣兵!雷禅(外号雷王),男,三十一岁,被称之为黑水有史以来最强的佣兵同时,私下里却被所有的佣兵议论为怪物。原因很简单,雷禅这个人,不使用任何的武器。也就是说,雷禅这个人最擅长的战斗技巧就是----空手格斗。
实在难以想象,在现代战争的
林弹雨之中,在普遍选择强力军火的世界中,出现一个空手格斗的佣兵,是这一件多么怪异的事情。而偏偏,这个空手格斗转
的佣兵,在二十一岁从西伯利亚训练营正式的走了出来后。十年的佣兵生涯中,已经在数次恐怖的战场中存活了下来。这本身就有点超出了科学的范围,归类到灵异的事件当中。
如果这样一个人,不被称之为怪物的话,还有什么人,可以被称之为怪物呢?
不过雷禅可不是只会空手格斗,而是这个人已经强到了什么都可以变成武器的程度。那怕是一张纸,他都可以把其变成刀子一样的锋利,切破了敌人的喉咙。
技冠天下,一个把杀人技巧磨练到无所不能的存在。
不过这不是吹嘘,雷禅在见习佣兵毕业的时候,和周震华一样是全优的成绩毕业。十年徘徊在生死中的经验,让雷禅磨练到了一个异常非人类的程度。
有传闻中说过,雷禅这个人早就已经存够摆
佣兵生存的钱了。不过他并没有就此离开黑水,亦没有离开佣兵界。
原因很简单,雷禅这个人已经变的,除了战斗什么都不会的程度了。
在外人的眼中,他近乎于冷漠到无情的程度。除了杀人,不会开玩笑,也不会
朋友。而和他做过队友的人,都变成了尸体。他冷酷的,就像一台不会出现任何运算错误的机器一样。和他在一起,要承受很大的压力啊。
然而,周震华却和他混在了一起。
周震华这时候是什么,他可是个小
孩啊。虽然成绩好的夸张,但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崩紧神经过日子,早晚会彻底的崩溃。所以在这时候,周震华很聪明的给自己找一个可以寄托精神的存在。而就在这时候,雷禅出现了。在软磨硬泡了一个月后,周震华成了雷禅的小弟。而雷禅,这位佣兵界最强的佣兵,则成为了周震华的大哥。
唰唰唰唰…
四个人移动的速度非常的快,亚玛逊那
软的地面和苍天大树的
茎,根本就无法阻挡四个人的步伐。偶尔会出现几条蛇,也会被大家用匕首第一时间钉死。虽然只是见习佣兵,但是他们的实力,已经比正式的佣兵,还要强大。他们现在所欠缺的,不过是佣兵世界里,生存的经验而已。
血腥味…
许辉的鼻子犹如山猫一般的灵敏,立刻感觉到
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不一样的气味。举手示意前面可能出现战斗的手势以后,大家的前进速度,立刻降了下来。
这次大家在雷禅的带领下,要对付的是一批Garimpeiro(掘钻人)。
这群人其实都是通缉犯,他们伪装成掘钻人,在亚玛逊的土地上,到处用垃圾的手法挖取钻石之外,还做出了更加恶心和人神公愤的举动。最直接的就是,开着吉普车到附近的村庄抢劫。
就像恶魔一样,杀光了村子里的男人和老人,然后带走了村子中的女童和女人。在玩
厌了以后,就会把其给杀死了。
由于当地政府被他们用钱所收买,对这件事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坦白来说,当地的政府,已经成为了这群恶魔的帮手。
雷禅带领大家的任务,就是击倒这群掘钻人。
当然,真正的任务并不是这样。真正的任务是,这群掘钻人中,有一个很出名的通缉犯。大家真正的任务,就是杀了这个通缉犯就行了。
但是如果在这种装备完善的掘钻人中,刺杀一名通缉犯,显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雷禅没有选择这么麻烦的解决方式,反而选择更加直接的一个方法。那就是----杀光所有能够反抗的人。
简单,直接,明了!
这就是雷禅的风格,他想杀一个人,如果觉的不过瘾,他就会杀光所有帮这个人的帮手。而且,选择这个方法的同时,不光是雷禅为了
足自己骨子里的战斗
望。他还有特别照顾自己所带领的见习佣兵,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这种残酷的战斗。
当然,他嘴上不会这么说。按照他的风格,美其名曰的变成了替天行道。
不过,关于雷禅的风格,大家也算是早有耳闻。而且这已经是第三次在雷禅的指导下出任务了。或多或少,大家已经习惯了。
至于现在,大家开始根据空气中散发的血腥味,朝战斗的地点,微微的移动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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