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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不远不近
 “是啊…好久不见,你倒是没怎么变,和以前一样,”毐狡诈。炎凤这话没说出口,面上还是笑着的,笑意直达眼底,看不出丝毫不悦。炎凤之前不屑于巧言令

 他情冷淡偏激,外放的时候多是发火,发火就会拔砍人,所以笑的时候本也不多,且多是皮笑不笑,让他精通这些的人正是熊冯特,这的确比发火好用,比发火精明,除了略微让自己有些不之外没别的毛病。

 熊冯特之所以攀升得这么快,有一半的功劳要归功于他会投其所好,会察言观,会想方设法哄人开心。这世上最能让人放下心防的莫过于至好友。但熊冯特可没提醒过他最危险的也是。“怎么着。我还住老地方?”熊冯特问。

 “对,早收拾好了。”炎凤揽过熊冯特的肩,攀得同多年前一样紧,像他之前对熊冯特的信任一样毫无间隙。不仅收拾好了。还附带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礼物,希望黄雀你啊…能够好好享用。

 唐景珏抱着白池从车上走出,并没有理会炎凤和熊冯特,自顾自地向庄园内的小径上走,他的确不知道去哪里,但总归炎凤也不会让他们去别的地方。

 “对了。”熊冯特一抬下巴“枫林市局唐景珏,抱着的是‘蜂鸟’他女儿。”炎凤双眼微微一眯,稀疏的睫不动声地颤了颤。他有很多年没听过“蜂鸟”

 这个名字了。熊冯特料到炎凤会惊讶于白池的身份,所以并没注意到唐景珏轻点了一下头。就冲着炎凤的方向,但唐景珏怀里安睡的白池却在那一刻睁开了眼,她没有躲,反而稳稳接住了唐景珏回过头来的那一瞬。白池就是这样清清楚楚地让他明白,她知道了。

 “对,还有一位,现在恐怕不方便,等会劳烦老兄帮我把她抬下来,送到哪里都行,你看着办。”熊冯特指的是杨冰,他将她带过来。

 就没想再将她带回去,作为玩物,杨冰的价值他已经索取得差不多了。至于炎凤是让她自生自灭还是再送给其他什么人,都随他去吧。炎凤在封港处理起来只会比他更干净,更得心应手。

 炎凤却拦住了熊冯特踏入庄园的脚步,携他一起打开了后面那辆车的侧门,杨冰一丝不挂地躺在后座上,身上布满了情的淤痕。炎凤看到杨冰那张熟悉的脸,一时也有些愕然。

 “对待佳人还是那么鲁,这不合适。”炎凤拍手唤来几位手下,只吩咐好生照顾,没说具体送到哪里。

 这些事情熊冯特本来不会放在心上,但炎凤刚刚说的…“还是”…熊冯特从未暴过私密之事,对炎凤更是千提万防,他这个“还是”究竟是从何而来呢?炎凤倒是不遮掩,大方解惑:“你有一个好儿子。”

 “他是你的人?”“严格来说…不算,小伍那孩子,只是比较好套话。”尤其是在这个时候。炎凤并没有说谎,这的确是从小伍嘴里挖掘出来的信息。

 而且是他主动奉上的,就是场面没那么好看而已,但很快熊冯特就能明白了。熊冯特思忖,小伍的确比较好套话,尤其是在他和季风勾结之后越发不稳定,投奔炎凤并非不可能。

 但小伍究竟把话透到了什么地步,炎凤对于他收敛财富和势力的实情究竟掌握到什么程度,这些都还不是最要紧的。高达坤当年落网供出“金鹏”十几年前风海市那场腥风血雨,炎凤又掌握了多少?

 那他的身份?小伍难道一直在跟他扮猪吃老虎?可是这些变故绝不能在炎凤的面前表现出来。

 否则他半生筹谋都将白费,他只能按兵不动,等待房谷和诺汀的到来。熊师的力量一到,炎凤即使知道了一切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做个明白鬼罢了。人鬼殊途,鼓点一停,这条兄友弟恭的闹剧就该闭幕圆场了。

 ***鼓点停躁,头顶青苍对双耳的寂寥生了几分嫌,唤来神兵嵌在云层之上,雷鸣击电,金山寺犹在,法度森严的罗汉虎视大殿,看得不爽快,不如续上江南白氏娘娘的神通,一举就湮了罢。

 熊冯特脑中活络,噗嚓闪回的阵仗不比天工次,炎凤却是暗不显的深渊,表皮依旧是无风无的兄弟深情,碾似的,平了所有波澜。

 封港这个地方总是多雨,地势嵌南,有教科书一样死板规范的雨季,淅淅淋淋,橙暴雨预警迭起来堪比昏,昏天肚量紧张得如同中年人绷炸的膀胱,急而不尽。

 但容积实在不小,一场半场便足以浇透整岛,雨点子生成硕大的玉珠,听动静只怕把伞砸穿,除了和伞骨紧靠的头外通身凉透,因此总给人一种大厦将倾的错觉。

 且此时雨沉风斜,若是一路向北怕是要砸冰溜子,可惜这里靠南沿海,轰隆声急鞭赶着。雨从来不等凝成圆块就砸下来,像女的初一样令人猝不及防,慌张沾洁净的屿。

 它不脏、不、不,只是新陈代谢、万象更迭,是自然和清理,行中必然之事,只是有人盼望,有人畏惧。天色晕着酒向屋内下,心有旁骛的人想得个浅眠也难,雨天、夜晚、异地、旧友,最适合忆往昔,有无峥嵘岁月暂且可以按下不表,但总归很适合翻旧帐。

 熊冯特不是不记得有一个莫逆之的日子有多痛快,恰恰相反,他的记忆向来很好,可就是记得越清晰,他现在就有多恐惧,面对炎凤就有多心虚。

 金鹏不算什么,熊冯特只是将他当成上级,当成他要晋升必须要借足的一方土地,即便不是金鹏,换成另外一个别的什么大鹏和飞鸟,他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成为金鹏的下属是他算计中的一环,不过是他追求权的一条路。

 但炎凤不同,炎凤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他能引为知己的那类人,他们的雄心几乎是同卵而生,从最初的频率上他们就是无比契合的。

 “这天气,我倒是想起来第一次注意到你的时候了。”炎凤松开几粒扣方便落座。毕竟不是少年人,再于保养还是免不了发福,那些经年的脂肪沙尘一样牢牢地黏附在皮下,累的重量把飞在云端的少年逐渐牵向地面,再引向地底。

 鬓已星星,身处歌楼画台也似深林僧庐,红烛和残灯无甚差别,至于当年和熊冯特空许的凌云志…早就是过眼烟云了。

 “我也记得。那时候我不过二十出头,你向金鹏讨几个有眼力见的马仔随你向北险,不知道从谁那里走漏了风声,说是你要过去的人还没几个能安全回来的,泼天富贵没命享,全都不干。”

 熊冯特也落座,不远不近,刚刚好拿捏了个叙旧的距离。炎凤轻笑了几声,笑得干脆豪气:“不过你小子是真有种,知道了还能来。”熊冯特的确有种,但也不是莽夫之勇。

 他谨慎多疑的性格不至于等到中年才养成,他知道炎凤一定是故意散出之前的行动无人生还的消息,所以当年他才表现得很有种。

 桌上的酒杯在投影下显得影影绰绰,泽近乎浓体勾得嗓子生津,二人都自然而然地拿起,碎瓷般的清音对碰,不错的酒,事实上,炎凤早已知晓熊冯特看出他当时是故意散布消息,也早就明白那次他招不到真正有种的人。  M.NiUDuN 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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