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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平静下来
 元辰在雪地里大步离去。折玉郎从地上爬起来,身上全是脏污的泥水,脸上都是青紫,手腕也有点臼,他咬着牙给自己掰正了。弯将看热闹的折福宝捞起来。

 大步往家里面走,他在想元辰最后的那句话,什么叫“这个时间今知青已经坐上了回北京的火车”晓晓儿明明在家睡懒觉,怎么会去坐火车?晓晓儿和他说好了。要一起去上大学,怎么会一个人去北京?

 折玉郎在雪地越走越快,最后奔跑起来,寒风吹在他的脸上,他死死咬着,眼泪控制不住地在眼眶聚集。只要想一想脑子里那个可能,他就心痛得像是要裂开。

 雪将地下的路埋住了。折玉郎不察被雪地里的树枝绊到,摔了个跟头,折福宝穿得厚,好端端地自己爬起来,折玉郎竟然一时爬不起来,他大口呼吸着寒冷的空气,只感到眼冒金星。

 他死死咬牙膝盖跪在地上,一个用力站起来,恶狠狠地擦去眼泪鼻涕,他绝对不能哭,一定是那个狗男人在骗他,晓晓儿在家里好好睡觉,怎么会去火车上,等折玉郎回到家,不顾李氏惊呼,撞到卧室里,翻开被子上已经没人了。

 找遍了老折家,问遍了几个小孩,又挨门挨户去问村里人,都说没看到他家晓儿。只有房间里那个,晓儿来时用的那个手提箱不见了。

 手提箱里面都是她喜爱的衣服和首饰钱包,她一直不许他打开。闹腾了三天,全村人都知道,折老四家的那个考上京城大学的知青媳妇,跑掉了。

 一时间大队里,看折家笑话的,同情折玉郎的,各种流言蜚语传遍了,在这期间,元辰也向大队长辞行,坐上了开往京城的列车。

 折玉郎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吃饭不喝水,谁也不知道他在里面做什么,等到他再打开门,整个人瘦了一圈,原本俏美的脸颊苍白如纸,眼睛红肿得吓人,脸上打架留下来的淤青黑紫着。

 晕得更厉害了。打开门,他呆呆地看着满脸关切的李氏,木然道:“我家晓晓怎么还不回家,已经好晚了。该睡觉了。”

 他已经淌不出眼泪了。李氏捂着嘴低声哭,后悔当初答应那个女知青进门。折玉郎看向李氏,眼里的光亮起了一点。

 “妈,晓儿没有不要我对不对?”李氏这几天也是哭,不断后悔自己轻信了那个今晓,每天都在骂她,恨不得将那个抛夫回城的女人拽回来掐死,听到折玉郎的话后。

 她毫不犹豫地说:“玉郎,不要惦记着那个女人了。妈给你找个更好的,那个没心没肺的白眼狼迟早被老天爷劈死。”

 “不许你骂我家晓晓儿。”折玉郎皱起眉,狼狈的脸低下来“她肯定不会丢下我的,妈,她一定是太急着回家,所以忘记将我带上了。”

 折玉郎的眼底微微透出光,他眼睛,轻轻地说,像是渴望得到李氏的赞同,他说:“你知道的,你儿媳妇就是个小迷糊,经常丢三落四的…这次竟然将老公都给忘记带了。

 等她想起来,一定会很懊恼,对不对?”“每次晓晓儿丢三落四,都是我帮她收拾打理的,所以这次她忘记带老公了。我也要给她送过去。”

 折玉郎又眼睛,眼角漉漉,嗓音哽咽“妈,我要去北京,我要去找我家晓晓儿。我好想她。”折玉郎说着说着。站不住了。

 力蹲在地上,捂住了脸,低低哽咽。“想老婆不丢人,我不丢人,我只是太想她了,她怎么能将我丢了呢…她答应我,要一直喜爱我的,她明明和我约好了。要一起过完一辈子的,为什么不要我…”

 “姓元的打我了。我还没和她告状,我要去找她,我要去北京。北京在北方,现在一定很冷。

 她的棉衣都没带,怎么能连保暖的衣服都忘记带呢…要是冻坏了怎么办,怎么走得那么急…我有那么惹人讨厌吗?”折玉郎靠在门框上,像只被丢弃的幼崽呜咽着。

 肩膀动:“为什么一声不吭地离开,她从前都在骗我吗?我有这么让她讨厌吗?”“可是,再讨厌我,我也想要去北京找她。我不能没有她…”

 ***晓来到陌生的京城火车站,虽然说原主是京城土著,但是她对于这个时期的京城十分不熟悉,下了火车站之后。

 她在火车站附近的招待所住了一晚。第二天,她直接拎着手提箱去到京城师范大学,办理提前入住,她是肯定不会回家的。

 那个两室一厅挤着一家六口的隔断房,晓想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住惯了皇宫大院和农家小院,对那种鸽子笼她有些敬谢不敏,更何况还要和六个几乎是陌生人的亲人住在一起。

 但是在办理完入住后,她还是买了点水果去拜访了父母。结果来到家门前,得知因为她父亲升到了车间主任,所以现在已经分配到更好的房子,一家人搬到了另外一栋楼去住了。晓又拎着水果去另外一栋楼,问了楼下的师傅,找到了家门。

 果然如她所想,一家人在知道这个下乡的知青女儿/妹妹/姐姐回城之后,都有些不开心,虽然从两室一厅搬到了三室户。

 但是家里的房子还是住不开的,好在晓及时说自己考上了京城师范,以后都会住校,才算是挽回了一点亲情。今父今母都很高兴,做了一桌好菜招待她。晓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下乡的两年。

 她被折玉郎的大鱼大喂得,见到什么好菜都能面不改,但是在尝到今母烧的那道梅菜扣后,晓决定以后还是常回家看看,妈妈的梅菜扣烧得太好吃了,她要和妈妈重拾母女亲情!

 可是今母却不太想和这个要费钱念书的小女儿,重拾亲情,她是个见钱眼开的女人,招待完回城的女儿后。

 她就开始话里话外送客。晓无奈,为了多吃几盘梅菜扣,她主动剧透:“在下乡期间,我认识了一位志同道合的革命战友,他也是京城人士,家住在内环的军区大院,我们约好了。

 等我在学校安顿好了,就一起去老莫吃饭。”这句话的重点可太多了。今母迅速地捉住了关键词,京城人士,军区大院,老莫饭店,连在一起,就是一个有钱有势的红二代啊!今父老巨猾,他和今母想在了一起。夫俩狐疑地盯着晓,怀疑她怎么这么好的运气,在乡下还能遇到军区大院的二代,转而在看到女儿那张娇滴的脸后,平静下来,他们的好闺女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长得特别好看。于是当天晚上,晓又蹭到了一顿晚饭,一家七口人合家了一番。

 她才意犹未尽地由最小的弟弟,骑着破自行车将她送回了师范大学,好在师范大学离今家不远,不然以她弟弟今小勇这小身板,还真蹬不动这么久的自行车。离开学还早。

 但是学校里提前入学的学生开始多了起来,晓在去图书馆看书外,其他的时间都用来去今家和今母交流感情,顺便蹭饭。离开了折玉郎,晓的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只有今母的好手艺,能让她开怀。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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