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暗花 下章
第13章 打过呼机给
 而整个过程,我只有听见刀锋肢解血的微妙声音。哀乐共唏嘘,都是未闻。还有偶尔在喉间深处沉闷的低咽。香在升,烟是萦绕。白纸扎了花圈,烛火照得一脸青黄。天光已暗。

 面和衫上,尽是斑斑点点的血渍。握刀的右手掌,是有些酸。摊开看见血和浆依附在手心纹路,原本暗藏的命线情线。在血光中触目惊心,扑朔离。

 ***“阿康,现在外面在传900万的暗花,你听见风吗?”山鬼展开双手,左手食指弯曲。古惑仔用手指比画数字,从一到十,双手的大拇指永远都是直的。

 “是说三合会的人要买耀哥和我们的人头吗?”从不喜爱在意这样的江湖传闻,山鬼提起来。我才稍做认真思考“我们的命,卖不到这价钱的,大哥。”

 “当年丁耀不过是偷车为生的矮骡子,居然和洪老七联手做掉靳远南。当年的洪盛,就已值400万以上。”

 山鬼历数着社团旧帐,那眼神,形同鹰隼。“后来洪盛在大卫手上全面开花。毒品、军火、堂口势力、正当生意线线都是高升。可惜大卫不知道,丁耀是我多年兄弟。

 记得很早的时候,丁耀就与我约定:当我山鬼坐上东英龙头的一天,就是洪盛的死期。”山鬼越发说的豪气:“是啊…我们两兄弟只废一发子弹便统一两大社团,单从这一点,现在东英龙头的位置,加上阿康你这位先锋猛将。这900万实在少得可怜!”

 我不明白山鬼为什么和我说这些,但是我知道,自从耀哥带我歃过血,拜完关帝之后,我这一双脚便踏在人鬼一线。这本不是什么谬误,进江湖,死去何

 生之空幻,珍重贪。山鬼的一番话,却让我觉得冥冥中某些主宰。洪七背叛靳氏,然后曝尸荒野。耀哥杀死大卫,也逃不过杀手的炸弹,就像那条肥佬廖四海,当上反骨仔,然后成了泥。

 “阿康,”他说:“今天晚上11点一刻,码头。三合会的少爷子骏会在那里和印度人易。你应该去报仇。为丁耀,也为你死去的手下。”“恩,我会带全部人马杀光他们。”

 “不,阿康。”山鬼直视我的眉心:“子骏不好对付,带太多人难免打草惊蛇。只需带三五个实干的兄弟假作过路,我会在附近设下埋伏。来一次斩草除的料理!”

 “恩,等我好消息。”他的话题转换很快。我还在想某些隐约主宰,他便给我今晚节目。“记得小心点。我只剩你这兄弟,阿康。”离开的时候,我有点心

 脑海中竟浮现出许多人的面目,想到耀哥被炸到七零八落的焦碳一样的身体碎片,又想到银狐和轻那些日子的苦难。想想那团被我刺成血泥的反骨仔。

 想到突然出现的银狐在maya的灯下笑容寂寞,想到3年之前那个晚上某个女子带着暗红胎痣。山鬼依然立在那里,不怒而威。我转头望他,他像一尊关帝。

 ***连续三天下雨。1999年4月1823点15分。我和三个兄弟之外,整个码头再无一人。废弃多年的小港,远离闹市。隔岸是条渔镇。通常可以看见机动的小艘渔船满载鲜活的水产或毒品,于这里往来匆匆。

 这夜却只见波光和微澜,细细雨丝落在水面,点点滴滴。头顶的天空传来沉闷的低音,一架夜航班机若即若离,在荒废仓库的一侧,蹲在凌乱的生锈钢条间大口吸烟,的局促,却缓缓吹出。

 砍刀硬生生抵在背,让人极不舒服。高高的电杆上路灯黯淡,人影被拉成斜长。几十条人挥着马刀从身后冲向我们,来势如。阿忠和辉男很快倒下去,倒在犀利的刀光中。我一直跑,一直挥刀,在人和人之间,血光漂亮。中了刀,倒下去。

 再起来,一直是紧握着刀,满目都缭的光影。血在地表,和雨水混杂在一起。地滑,跌跌撞撞的追与逃。我听见上呼机在响。我想,我还有机会回这个电话吗?我一直在跑,步履踉跄,那群矮骡子就在身后发足穷追,直到我爬上公路,他们依然挥舞砍刀,不容我逃。奔向隧道内。

 他们距我很近,脚步声格外响彻,就像催命锣箫,一点点接近。出来混,身心向着关帝,性命便与阎罗。

 握着砍刀,一惊一诧,喜笑残狂。脚步渐,眼目昏黄。生命总有死去无常,却不甘这般不明不白曝尸荒郊,化为游离冤魂。一条隧道,才有逃生的方向。空空长长,中有惨淡的灯光,就像入了社团,走这无间旅程。一端是惊喜,一端连着死亡。竟一路奔到尽头未被追上。

 突然看见一条身影孤立在雨中,在隧道的尽头,她披一件透明的雨衣,戴着宽边的滑雪眼镜。缓缓迈近一步,面向我,举起一对手

 那些人便死在途中,她救了我,我却再无力气道谢,她的面色虚冷苍白,垂落的发丝和镜片的弧面上沾着晶莹的雨花。我无力开口,却好想知道,假如她把眼镜卸下。

 在她右眼的眉角是不是会有一朵暗花?1999年4月18晚,11点25分。雨一直下。

 ***“是你老大要杀你,根本没有人出什么900万的暗花。你相信吗?康?”身上的几处刀伤被雨水滴的剧痛。我无法回答她的问句,却忍不住反问她。

 “你是谁?为什么救我?”她未回答,静穆地与我相面,她穿黑色的吊带裙,肩胛单薄。一件透明的雨衣披附,折光影水花。

 在镀着光学膜片的镜片背后,暗藏着的是怎样一双眼睛?那一天其实我很想问她为什么会在这时间,出现在这地点,想问她是否一直跟踪我,想问她目的,想问她名字。

 我和她距离最近的时候,闻到她身上带着百合花的清香。靠在路基的斜面,雨水侵蚀我的伤口,她静静地站着,雨水可会坏蚀她的妆颜。

 她一手握着手,一手夹着香烟。香烟被雨水打,火星还是明,她说:“康,假如这时候有一部车,你会不会带我走?”“不会,因为…我要去找这个打呼机给我的人。我答应过她,明天之前,会去见她。”还有21分钟,就到明天。

 身上满是刀伤,血出来被雨水稀释,疼痛绵长。略有些艰难地站起身,她就在我眼前,我却不能带她走,她把一支精美的黑色手交给我,放进我手心,也许是天气稍冷,上并无残余的体温,她说:“把它还给你要去见的人。”

 她转过身,步进那条狭长的隧道。高跟鞋踏在积水的路面,踏出微弱的水纹,她的雨衣只遮到膝,我看见那双纤瘦而人的小腿上沾着雨水和一点泥迹。隧道内凝固着几具尸,她从中间缓慢穿行,步履钝重,她或许只是凭藉隧道的径直,不想辨别方向,她会一直走下去。

 无论前路的悲壮,回忆的虚妄。我依着和她相反的方向,一路狂奔,希望遇见一辆返城的汽车。这个夜晚,竟一直在跑,其实你该明白。无论落荒或者逃亡,赶路或者途,只是在路上的人,便是停不下来的人,追追跑跑,昼夜兼程,终此一生。

 ***夜间冷。雨收势。仍是冷,其实最冷的时候,并不是下雨,而是雨停下来的那一分钟。皮肤得到空气中的水分,却突然不适应空气中的寒冷。我加了件衣,又打开窗帘,看见一座城市。

 突然觉得它像一片孤独森林,偏执而焦躁,即便是这样寂寞冷清的夜阑,巨大的望依然如雨后笋一样,从地面滋生,养育整片林海。一个小时之前,我打过呼机给他,之后却拔掉电话线。想要他来,而不想要一个回call。1999年4月19,0点17分。  M.NiUDuNxs.cOm
上章 暗花 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