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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是个大胖子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有段时间我对各类哲学家的思想和论著十分着魔,像什么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费希特、叔本华的著作都是我的枕边书。

 但我最欣赏的还是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哲学观点和才华。尼采曾在他的名着《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一章里这样说:“到女人那里去之前,先带上你的鞭子!”

 尼采曾说过真正的男人想要的只有两种:危险和游戏。因此他想要女人作为最危险的玩具…这表明了男人爱女人。女人比男人更了解孩子。

 可是男人比女人更有孩子气。当女人沉浸在爱河时,让男人畏惧她:因为此时她已献出一切、甘愿做出牺牲。其他的一切,她都觉得毫无价值…瞧!

 女人多么伟大。女人最恨的是什么人?女人会聪明地这样说:“我最恨你,因为你吸引我,但是你的力不够强,不能完全吸引我。”女人厌烦他的男人对她的吸引力不够,所以她会找出各种理由背叛他。

 男人的感情确实是深刻的,他的感情犹如奔在地下中的暗河哗哗作响,女人隐约感到了他的力量,但并不理解它。

 尼采就认为男人不被女人所能够真正理解。我看《查拉图斯如是说》这本书时,读到了“到女人那里去之前,先带上你的鞭子”这句话后,曾结合上下文,仔细琢磨了半天,可到最后还是晕头转向一头雾水。

 除了尼采对女人的蔑视和无限嫉妒以外,我真的解读不出其他意思。我想这不是人家十分深奥,而是我愚钝的缘故。

 尼采的这段话很有名,有很多人对此进行过各种各样的评论和解释。比如罗素在他所着的《西方哲学史》对尼采的这段话有一段精彩的评论:尼采带着鞭子去找女人。

 可是,十个女人就有九个会夺去他的鞭子,尼采说这段话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抚平自己曾受伤的虚荣心,正因为尼采知道这一点。

 所以,尼采就聪明地躲开了女人,他终身未婚。我不满意罗素对此话的评论,得空我又翻阅了其他人的观点。有人说是尼采青年时因为屡次被女人所拒,所以本能的产生了对女人的强烈反感。

 于是在成年后,逮着了合适的机会就对女人就尽其侮辱漫骂之能事。我心说这不是扯淡吗,堂堂一个哲学大家,被世界公认的哲学大家,怎么会有如此龌龊狭隘之心理?

 也有人说尼采的意思是女人喜爱男人征服自己,所谓“到女人那里去之前,先带上你的鞭子”

 无非是要男人在女人面前建立自信,表现出自己强大的一面。我觉得这个说法比较合乎尼采大师的身份,我可以接受。

 有人说尼采后来曾解释道:“如果你到女人那里去,不要让你自己被女人的惑所征服,不要忘记你是主人,不要忘记女人真正重要的任务是侍候男人,是美化他人生的友好伴侣。”

 可惜。我看了尼采的很多书,却没有找到这句话,因此我对这个说法存疑,但也有可能是我看书不认真漏掉了。

 好了,先抛开这个让人头昏脑的问题,让我介绍一下自己吧:我叫贺伟,生于1976年,现居住在杭州市,是一家私人合伙集资创建的物运输公司的副总。

 我在大学学的是物工程专业,22岁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杭州物经济园区的一家国营物公司工作。我从最初的物规划设计干起。

 经过5年的打拼,几乎涉足了物工程的各个行当,在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我在27岁那年毅然辞职,和两个朋友单独成立了一家物运输公司。这两个朋友一个是我的同学,另一个是同学的朋友,当然他也就成为我的朋友。

 我们年龄相近、知趣相投,各个发誓要卯足劲干一番大事,挣大把的钞票,做社会上人士。

 我们深知当前这个物的世界,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你会让人瞧不起的。我的同学杨元庆的父亲是杭州市萧山区的区长,自然在官场是如鱼得水,和市委的高层关系融洽,这位我们自主创业打下了良好的上层关系。

 我的朋友涂晓峰的父亲是杭州市的许多夜总会、连锁KTV、洗浴城和游乐厅的董事长,朋友众多,社会关系复杂,上至杭州市市委的领导,下至黑社会的瓢把子,无所不、无所不识。

 如果没有我的加盟,他两就是官二代和富二代的恶组合,好在他们识时务,把我拉了进去,才使公司高层的成变得鲜亮些,当然这是玩笑话了,其实杨元庆对当官没啥兴趣,他的哥哥是他父亲钦点的事业接班人。

 在而他作为家中老二亲眼目睹官场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龌蹉勾当已经烦透了心,一门心思要走商道不走官道,他的父亲拗不过他。

 就给了他一笔钱,让他搞点他爱做的事。涂晓峰是家中的长子,也是名牌大学毕业,他讨厌父亲经营的事业是属于黑社会质。

 就想着让家族事业转型,逐步合法化,他的想法自然得到他家老爷子的大力支持,也为他投资了一笔钱,就是为让他花钱买经验,顺便练练手。万一我们几个搞成了,那不是正好吗,当然这话是他家老爷子和我说的原话。

 我是三个人当中唯一没有投资入股的,因为我根本没啥钱,只能依仗着自己的学识和工作经验,不过涂晓峰说他正是看中我做事比较认真执着、业务纯,他们需要的就是我这样的合伙人。

 ***我是通过杨元庆认识的涂晓峰,我们的相识还有一段故事。最初杨元庆向我说过辞职和朋友单干的想法,颇有意思拉我出来一起闯

 我那时在单位混的还不错,是个部门经理助理,加上我觉得杨元庆做事脚,一副成不了大事的衰样,所以就不想冒这个风险,就婉言回绝了他的提议。

 一天,杨元庆拉着我跑到一家酒吧喝酒,在那里我见到了涂晓峰。通过杨元庆的介绍,我和涂晓峰就此相互结识。

 我们边喝酒边聊天,但因为我和涂晓峰是初次见面,彼此话都不多,幸亏杨元庆是个话唠,才不至于冷场。杨元庆再次谈起他的合伙成立物公司的想法,说的天花坠、石人点头,但我还是听出他的许多不靠谱的地方。

 出于朋友的身份和我自身专业的角度,我给他提了些建议,顺便泼了几瓢冷水。我才不担心杨元庆会感到没面子,因为我知道他这人比较大度。

 杨元庆膀大圆,是个大胖子,一副没心没肺的老好人模样,谁见了他,都会认为他应该很大度,他也确实很大肚(啤酒肚)。

 杨元庆听了我的说法后喜形于,他拍着涂晓峰的肩膀说道:“晓峰,怎么样,贺伟这小子有两下子吧。我绝对看好他,他就是我们需要的那种人。”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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