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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请帮帮忙
 我似乎在做最后的总结陈词。听完我的讲述,秋沉默了好长一会儿,她似乎一下子被这个曲折的故事所震惊,没想到安除了贪腐,还有严重的生理缺陷、勒索的罪恶、贪婪的可恶。

 只不过如今他已经死亡,讨论他的过往一切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秋终于说了一句话:“勇,你还是尽量帮助料理完安的后事吧,毕竟他的父母已经年长,尽管他还有个哥哥,不至于让他的父母老无无托。

 但白发人送黑发人总是让人悲痛的事。我和他已经离婚,肚子里的孩子也不是他的,我和他这辈子也算是两清了。”

 秋即将为人母,母爱让她变得更加坚强。也许,自从她和我在KTV那晚的情之后,她和安早就貌合神离,只不过谁都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个结局。

 这个结局也许不是秋期望的,也许不是最好的,但至少目前来看,是我最想看到的,但不是我害死了安,他是咎由自取。

 本来计划的海南休假因为安的出事被迫取消,但省城的冬天非常难熬,为了秋顺利生产,我决定让秋去澳大利亚住上一段时间,顺顺利利把孩子生下来。

 一方面澳大利亚现在是夏天,天气晴好,有利于母子健康,同时,也避免秋住在家里看到安的东西,睹物思人。

 毕竟一恩,只能让岁月去慢慢冲刷掉秋对安的记忆。陪同秋去的当然是亓,因为她是我最信任的朋友也是秋最好的闺蜜。年底了,亓公司的项目基本都结束了,有她的老公负责催缴账款就行。

 新的项目只能等到来年再继续。亓去澳大利亚住上一段时间也算是对自己辛苦一年的奖赏,当然费用是我出。一周之后,秋和亓顺利坐上了开往悉尼的飞机。我前往浦东机场送行。几乎是一个多月前,我送前来到这里。

 上一次,我了断了与石飞的恩怨,这一次,我也同样了断了与安的恩怨。只不过石飞被关进了监狱,而安被送进了天堂。前者是我期望的,后者则不是我所喜爱的。

 命运和我开了个极大的玩笑,他不但如我所愿,甚至超出了我所愿。原以为设计擒拿住石飞以解十八年来的绿帽只恨,哪知却让石飞的父亲,也就是那个退休的省领导畏罪自杀。

 我和安达成了和解协议,也获得了我期望拥有的,可安仅仅在拿到了1000万之后就一命呜呼。这真是时也,运也,命也,当我以为我彻底和石飞了断了恩怨情仇,这辈子再也和他毫无瓜葛的时候,一段视频通话却又把我又和那个男人纠在了一起。***

 这世上,如果你富得油,大概最容易的事就是花钱。反之,如果你穷得叮当响,最难的事就是赚钱。有人或许说,有了权力,自然拥有一切,但这是有前提的,那是你得有权力,同时你得运气好。

 毕竟权力只能是药,只会让你一时快乐,但如果你上瘾的话,恐怕离死亡就不远了,对于权力拥有者来说,失去了权力,就意味着死亡,此刻关在秦城监狱的薄先生对此最有发言权了,但是也有一个段子是这么说的:某省长因腐败被关,儿子前往监狱探视。说自己现在的工作如何艰难,不知道还能不能有更好的机会。做父亲的潇洒一笑,提笔给儿子写了个条,让他去找某某董事长。

 儿子诧异,说:“爸,你现在都成阶下囚了,那些个在位的领导还能买你的账?”父亲笑笑说:“我在位的时候,让谁上就谁就能上。我现在在监狱里了,让谁进来谁就得进来。你说你这个忙他们帮还是不帮?”儿子闻之惊喜。

 回家之后不久事情就办成了,沈大美女果然是善于用钱,从她在淮州宾馆一出手就给了我50万就能看出端倪。

 在王局长手下的鼎力帮助下,不到2个小时,沈大美女现场支付了300万,取得了被害者家属的谅解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在更加大方地支付了20万的丧葬费后,受害者家属答应不再起诉网懿公司。我不敢说人命只值300万,但在当前的体制下,有些人的命恐怕还不值300万。另外。

 经过公安局协调,网懿公司的总经理在看守所和催债公司的头儿达成了默契。催债公司将承担所有的罪名,所有催缴行为和网懿公司无关,网懿公司对催债公司的任何催欠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当然也是在支付了200万的封口费,在其被判刑之后,通过种种努力,让他尽早出狱,也算是一种弥补,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自此,这起因非法购买大数据造成债务人死亡的涉黑案子基本告一段落,沈大美女可以安心上班了,关键是沈大美女顺利填补了亓和秋去澳大利亚之后我身边女人的空白。

 就个例而言,当事人离了法律的泥潭,但是就当下整体形势而言,大数据买卖依然层出不穷,因大数据买卖受害的案例依然不胜枚举,我们期待法律健全的同时,更要加大执法力度。

 在那些看不见的领域,切实行之有效地保护每一个人的隐私。蔡处长能力出众,除了他现在的上能力(能趁午休的时间跑到医院和沈处云雨一番),自然包括他在财政厅运作能力。

 没过几天,省公费办追加的拨款终于到了,这对咱们医院来说虽然不算是雪中送炭至少也是锦上添花。

 尤其对全院职工来说年终奖还是多了不少。为此我刻意安排沈大美女去了一趟财政厅,代表咱们医院表表心意。至于除了心意之外的东西,就不再需要我吩咐了。

 自从沈大美女在我家被我征服过之后,似乎再也没有约蔡处长到医院来幽会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原因。

 或者是他们幽会的地方换了,反正我再也没有在监控中看到过他俩。投保患者保险纠纷事宜双方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被保人患有先天心脏病的事实,导致了保险公司做出了错误的承保决定。

 而投保人的律师认为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未要求投保人详细告知被保人的身体状况以及有无基础疾病等等,从而导致投保人认为无须告知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详细数据。

 投保人的律师与我们医院医保处也进行了长时间讨论,认为咱们省儿医因为内部信息保密不严,导致了被保人的个人门诊信息的意外,严重侵犯了被保人的个人隐私,应予以赔偿。

 因此,该案的被告有两个,一是保险公司,二是咱们省儿医,并且我们省儿医过错在现,导致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在后。

 当然,现在还没有对簿公堂,只是原告的律师这么解释,最好的办法还是庭外和解。听完医务处沈处和经办人小贾的汇报,我稍微梳理了一下:问题现在变成了:是不是保险公司明确要求投保人详细告知业务?

 保险公司有没有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等,以证明保险了公司明示投保人应尽的告知业务?如果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风险提示而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反之,保险公司则必须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公司是如何获得患者的门诊信息的?究竟是采用何种手段获取到的?从目前来看,保险公司获取到的患者门诊信息不是省儿医官方授权给予的,要么是通过医生或信息部门私下易的,要么就是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购买来的,保险公司因此存在非法获取患者个人诊疗信息的嫌疑。

 作为省儿医除了应该采取措施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之外,就此事还要进一步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似乎成了新的被告。

 第三个问题就是投保人怀疑省儿医和保险公司相互勾结,故意患者个人隐私,导致其无法获取保险赔偿,因此需要追究咱们省儿医的法律责任。

 我、分管法律的王副院长、沈处、经办人小贾以及医院的律师顾问一起讨论了这个案子。根据刚才的分析结果,王副院长补充道:“现在基本无法追踪到保险公司是如何获取到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如何防止再次是咱们院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息事宁人,患者不再投诉。”几千年来,中国的法律传统都是和稀泥。

 或者是追求中庸之道,尤其是当法律案子涉及到官方和老百姓两个对立面的时候,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官方有错,老百姓是弱者,应该保护老百姓的利益。

 而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或揭事实真相,通过真相去确定最终的责任方。大多数的结果都是以和稀泥的方式解决问题,官方履行赔偿,老百姓心安理得,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王副院长此刻也是这种心态。

 当然,从我们医院来说,不管患者最终是否得到赔偿,我们院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责任是逃不的,从而影响到咱们院今年的各项先进评比。

 与此相比赔偿12万显得就更加微不足道了“可是万一和稀泥之后,这事还是给曝光了,咋办?”

 我说道“而且即使这样,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过错也不知道啊,让我们充当冤大头似乎也不合适。”

 “院长,这次涉事的保险公司是咱们省的寿险公司,其最大的股东是省财政厅。我私下找过蔡处了,请他帮帮忙,看看这个案子如何处理。”沈处这时汇报道。“那保险公司那边怎么说?”我赶紧问道。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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