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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要是走了
 所以在赵飞燕这里得到再次确认之后,他才表现得这么镇定。为了接受穿越古代这个不可能发生事件的发生事件,任逍遥刚才又狠狠踢了李三侗三四,不,五六,嗯,也许是七八脚的样子…

 任逍遥说赵飞燕的名字好看当然是故意的,笑过之后气氛明显融洽了许多。“公子…逍,逍遥哥,哥…”

 赵飞燕见任逍遥瞪了她一眼,心虚之下,立刻改了口。通过接下来的交谈,任逍遥对赵飞燕以及穿越的朝代都有了一个相对清楚的认识。赵飞燕的相公李秀成原本是一个在森林中途的落榜考生,他走到赵家村的时候病倒了。

 赵飞燕的父母救了他,从此李秀成便在这里住了下来。接下来就和那些狗血武侠小说里面写的一样。

 两人在父母的撮合下成亲,可是在礼堂上,李秀成却犯了心悸病,不治身亡(村里只有个赤脚医生,那天喝酒醉得不省人事,根本无法看病问诊)自此赵飞燕就成了寡妇,一个月后,她的父母又在密林中受到野兽袭击,双双遇难,留下她孤女一人在世。

 寡妇门前是非多,李三侗早已垂涎她的美,本来还顾忌赵飞燕的父母,现在见这俏寡妇失了依靠,胆气陡盛,三番五次上门滋事,今更是想要用强,若不是遇见任逍遥错,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古代世界,否则还真被这禽兽得了手。

 任逍遥虽然颇为急切的想要了解这个世界,奈何五脏庙不给面子,偏偏在这个时候,不争气的叫了起来,赵飞不莞尔,俏盈盈站起身来,笑道:“逍遥哥,你远来是客,小妹招待不周,真是怠慢了。”

 在任逍遥的一再坚持下,赵飞燕也不再自称妾身,她走到灶台边,用木碗在米缸中掏了半天,光听得木碗与米缸间的碰撞声,半天取出碗时,碗中只有堪堪半碗小米。

 赵飞燕怔了一怔,不由得落下一滴泪来,她马上以衣袖拭去眼泪,将碗中小米分成两份,想了一下,银牙暗咬,将两份一起煮了,稀饭,任逍遥可以肯定,这是自己这辈子吃的最“稀”的饭,配上一小碟咸菜,共同组成了任逍遥穿越过的第一餐。

 矮几上,一盏油灯,似熄不熄,轻轻摇晃,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柴火燃尽后烟火煤灰地味儿,虽然穿越前任逍遥的家境并不富裕,但是温问题还是不用他瞎心的。

 如今转世没有与什么权贵世家沾边,但要他吃这样的饭菜,尽管枵肠辘辘,饥不可堪,任逍遥也是勉强吃了个半就再也难以下咽了。

 与任逍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赵飞燕却吃得很是香甜,茶淡饭虽然太过艰苦,可是当时的老百姓只要有一口饭却是已经甘之如饴,而且任逍遥刚才还保住了她的贞洁,她小小的心里满是欢喜和感激。赵飞燕吃的很慢,脸上却是幸福的表情,将一碗稀饭喝完后,她还伸出粉的小香舌碗沿,似乎连一点也不愿意浪费。

 听着草房四壁不断发出嘎吱声,似乎随时都有可以崩塌,任逍遥心中叹息一声,看着赵飞燕这个原本应该被人宠着,爱着的小女孩却因为家庭的不幸而过早地接触柴米油盐,持家务,任逍遥心中不一阵酸楚,不由涌起怜惜之意。

 看见赵飞燕放下碗筷,任逍遥微笑着递给自己的半碗稀饭,温言道:“小妹你把这些也喝了吧!我吃不下了。”

 古人的称呼他叫起来实在是非常别扭,不过任逍遥这小妹二字却是叫的朗朗上口,顺溜之极。赵飞燕闻言俏脸一红,这里可是古代。

 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朝代,但是这里的人受封建礼教的枷锁那是可以肯定的,任逍遥居然要一个女子和自己同吃一碗饭。

 而且对方的身份还是一个年轻漂亮的俏寡妇,由不得对方不多想…看着任逍遥那薄刀似的眉毛一起一伏间,有着说不尽的俊俏与风,星目熠熠,便是天上的繁星在他面前也要失却光芒。

 其实这完全是西施眼里出情人,对于任逍遥这个救命恩人,赵飞燕另眼相看也是正常的。想到任逍遥是海外归来,赵飞燕向他羞涩一笑,寻了个借口,轻声道:“逍遥哥哥,你,你是客人,我怎…怎么能…”任逍遥哪里知道这些古人的隐讳顾忌,善意的谎言张口即来:“小妹,我今天闹肚子。”

 赵飞燕想了想,见他好看的眼睛温柔地盯着自已不有些羞赧,俏脸羞红,耳发烫,心跳加速,急忙接过碗来,垂下了眼帘。***古人说,灯下看美人,其实任逍遥觉得,这句话不如说成是灯下美人多。

 至于原因么,很简单,古人的灯,指的是油灯,光线灰暗的很,只能看到美人脸上的五官轮廓,只要稍微有点底子的,在灯下看来都是那么的beautiful!

 现在任逍遥就有这么点灯下看美人的意思,他在红融融的灯下瞧她,一张清秀绝伦的面庞脸色苍白,但更显的娇柔可亲,让人一眼看去顿生怜惜关爱之心。

 赵飞燕从来没有和陌生男子单独相处的经验(李秀成那短命相公除外)可是任逍遥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挽救了赵飞燕就算是拼却性命也不愿丢失的东西。

 面对任逍遥灼热的目光,赵飞燕感觉自己娇躯发烫,心噗通噗通跳地飞快,可是却也不好开口相责,何况她心里其实并没有真个生气,最后,还是任逍遥主动打破了僵局,因为他想起了屋外那位不幸的兄弟。

 打开柴门,任逍遥走到躺在院落中的李三侗身旁,随意用脚踢了两下,没有反应。按照他的想法,本来是想弄醒对方,然后敲诈点钱财什么。强权就是公理,任逍遥不是古代人,可是某种意义上说,他更明白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生存的法则。

 并没有一点心慈手软的意思,任逍遥找来水勺舀了半勺水泼在李三侗脸上,电视里面都是这样演的,一般昏的人这样用冷水泼他,都会醒过来。泼了半勺水?没醒再来一勺,还没醒,一直泼了三勺仍不见动静,这个…

 老大,你不要不按常理出牌啊!电视里好像不是这样演的?任逍遥接着又接连舀了几勺,李三侗还是没声气,这个时候,他终于意识到可能出大问题了。

 任逍遥虽然不是就读医学专业的,但是毕竟是现代人,没吃过猪也见过猪跑,他俯下身用手指摸了摸李三侗的脉搏,探了探鼻息。

 最后甚至凑上去听他的心跳,结果却发现李三侗的身体早已凉透,死的不能再死了,这下子任逍遥慌神了,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即使在现代,见义勇为,失手杀人,也是刑事犯罪,弄不好还是会挨子的。

 赵飞燕见任逍遥脸色陡变,知道李三侗可能出事了,她没有犹豫,急声道:“逍遥哥哥,你快走吧!”任逍遥看着身材娇小,瘦弱,脸色煞白的赵飞燕,猛一咬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看着李三侗的尸体,问道:“这里离警察局有多远?”

 忙中出错,情急之下蹦出个现代词汇,赵飞燕当然不明所以,疑惑道:“警察局?”任逍遥一拍额头,暗骂自己糊涂,解释道:“衙门,我是问你最近的衙门离这里有多远?”

 赵飞燕恍然,回答道:“最近的清远县城离这里有大概五十多里山路。”五十多里,对于交通不便的古代来说,路程绝不算短,而且还是山路,任逍遥想了想,心中有了计较,又问道:“飞燕,这人在赵家村可有什么亲戚?”

 赵飞燕摇了摇头,恨声道:“他是个泼户,没有亲戚,平仗着力大,总爱惹是生非,村里的人多不愿招惹沾染…”任逍遥左右看了看,天色已经完全暗淡下来,眼中不闪过一抹冷

 人的阴暗是从古至今都不稀罕的,打开历史看看,大到战争、灾难、屠杀,小到鸣狗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就有阴谋,就有尔虞我诈,就有鲜血飞溅?

 在突然陷入绝望的时候,任逍遥印证了在后世网络上很流行的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此变态非彼变态,任逍遥知道自古就有“杀人偿命”的说法,他并不想死,从悬崖上跌落,可以说死过一次的他并没能堪破生死。

 对于死亡,他甚至有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战栗恐惧。面对机感,出于自我保护,任逍遥深深了口气,看着赵飞燕肃然道:“飞燕,这个贼人被哥哥给打死了,你说现在怎么办?”

 “这…”赵飞燕哪里能想到办法,任逍遥这样问,无异于问道于盲,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远远逃离。“飞燕,你放心好了,哥哥不会连累你的,我现在就去清远县自首。”“不要,不要…逍遥哥哥,你快走…”

 赵飞燕拼命摇头,忘了男女之嫌,拉着任逍遥的手,让他快离开这里。任逍遥反手握着赵飞燕的小手,道:“飞燕,我要是走了,这件事情若有人追查下来,你可怎得了干系?”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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