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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阿芬对说
 虽然,他是我恋着人的爹爹。在当时的我的恋爱的心里面,家庭背景算个他妈个。那段时间,我看了《简爱》,那个丑的矮小的家庭教师的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有那个被关在笼子般的屋子里的疯女人。我特能体味那里面的苦酸。

 再有的就是《云海玉弓缘》,我的接触武侠小说,高中时期主要是以梁式武侠为主,特喜爱看开首的那些诗词:问赏心乐事谁家院?沉醉江南烟景里。阿举是典型的梁。毒手疯丐,大侠张丹枫,楚昭南什么的,云蕾什么的,每天不离口。

 我最喜爱的是毒手疯丐,从心底里喜爱。真的希望自己有一双拍遍天下的巨手,把看不顺眼的人直拍到十八层地狱里去。

 上气功,主要是缘于对爷爷教我的无名三拳的如何有气感的研究,在心绪好一点的时候,我会坚持练上那么一阵子。

 这么正统的拳法全被我用在教训小混混了,我的对女人的同情和施救,大部分都给了街头卖的小姐了,她们被那些吃软饭的混混们着,还得拿钱供他们花,太叫人义愤了,所以,我以给我认识的较为喜爱的小姐挣身的正义感,打出了一点黑色的名堂,这以后的我的一些素材被水妖姐发现,用在了她的那部黑色江湖小说里了。

 嘿嘿,《猎创世录》了。丽丽的那个黑老公虽然当时能打过我,但是以他比我大十几岁的历练,仅能勉强得把我打倒,他心底里还是怵着我的。

 这是我自生活里的可以自傲的东西。太子阿辉阿车都没上完高中,当时的就业热和下海使得他们的老子们特别关心起钱这个东东。这两位特厌学的宝贝,早早地经起商来,大概是差不多跟我高二考完大学的时间差不多吧。

 由于对他们印象不是很深,所以,一些小事和细节记不太住。当时,应该是91年前后的事,我在学校里没见着扬扬,就一个人在城里瞎逛,在街上遇见阿辉和阿车那俩活宝,跟着一起上了一个有档次的酒店,喝起酒来。

 席间有女人在旁边陪着,是他们打呼机叫过来的。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就是这些下海搞官倒的太子们用起来的。

 当时神秘的要命,那么一个小小的东西,一呼就响。当时,也忘了那几个女人叫什么了,好象是曼曼、慧慧的那么叫着。我当时还颤抖呢。喝完酒以后,我就跟着他们指派给我的女人进了单间。

 那女人牛B,都不愿意正眼看我,用我现在的理解,那些在上先于时代的女人,最喜爱的是钱,谁有钱跟谁睡,本来打算的好的,跟一个打扮入时的女人一场,会缓释好一阵子的劲。

 那女人,从精致的烟盒里出烟来,要我,我说不会。她一脸的鄙夷:看你土了吧唧的,跟辉哥混,也不学着点。

 过女人吗?还没等我说什么,她又大冽冽地把外衣下来,往上一扔,扭头对我说,你要是童子,今天把我搞滋润了,还能得点赏钱。

 我确定,当时我用暴力了。那女人被我揪住头发,狠闪了两记耳光以后,嚎叫着跑到阿辉的房间门口敲门。

 她当时得到的奖赏是又被闪了一耳光,阿辉青着个脸骂开了:恁妈了个B,懂不懂规矩。丧门星的B。他回房间拿了二张钱出来,摔在地上,又恶狠狠地冲那女人嚷:滚,快给我滚!

 阿辉又要打拷机给我找女人,被我拦住了。我随便找了个理由离开了那家酒店。那女人当时的悲哀我当时并不太理解,后来跟小姐们接触多了,触了她们内心里的一些东西了,对她们的同情越发多起来。

 阿芬和我接到通知书以后,定了个日子,残缺的快要崩散的五人帮要聚一聚,还得加上兰兰。丽丽也赶巧回来了。饭局还是当时丽丽答谢我抄完《少女之心》,请动扬扬陪我一起饭饭的那小饭店。

 不过,饭店改成了酒店,里外里还装上了土气的但却滑溜放光的墙砖。看来,连农村那些先富起来的人都知道紧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使自己所倾注的产业越来越做大做强。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卡拉OK。那玩意在深圳的彻底放开老女人的脚步,以时间就是金钱的开里,完全已经不是最新事物。

 但是,在当时的一听到深圳就浑身抖的我来说,几乎激动得热泪盈眶了。同志们,我是一个热爱歌唱的男人,尤其是在当时的校园里热唱的校园歌曲。到现在那些《外婆的澎湖湾》、《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童年》还能唱得嗷嗷的。

 还有大陆的原创歌曲《妈妈的吻》,那种学自邓丽君这位被当成糜先母的气声的加重唱法,让我费了老大劲,才让扬扬给了一个还行的评语。

 扬扬把这种唱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她那次在省里做那位歌星的电视节目时,两人还一起同唱过。我记忆这么深刻,主要是缘于一次扬扬着姣好的身体,躺在我的上唱《秋千》。

 这首歌并没有大面积热唱,我的痴沉一的喜爱,主要是对扬扬的情恋,连带着这首歌就具有了特别重大的经典意义。

 在此全词摘录,并非宣传此歌,而是喜爱扬扬唱歌时的那一种死我的意态。如果当时我能有DV机,或者比较好的录音设备,我一定把扬扬的娇音态录下来,做成永久的珍藏。

 此歌的歌词让我震撼了(引不住用琼姨爱用的词,喜爱得不得了):童话、记忆、秋千,阳光的蹦蹦跳跳,不亚于朱自清的那“仿佛远处高楼上飘渺的歌声似的”意境。拥抱、燃烧和摇呀摇。

 哥们,姐们,你们想一下,那么一个曼妙的身子,一身如水的肌肤,手拿话筒,轻启朱,空气中尽是那弹弹的糜音,还有脸上着的一脸的软柔的离,谁能不心醉身呢。当时我不仅陶醉了,而且陶醉得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俗物了。有人说,不会的男人会先看女人的脸,一般会的看,最会的看

 要叫我说,的最高境界就是以眼睛的半闭半睁,用心去感觉的无处不在的离,当然得有听觉和视觉的绝妙配合,虽然到了军校以后,战友送别时唱的《送别》和《送战友》也有相当的震憾力。

 但是,只就我个人而言,扬扬在我离去时唱的《秋千》已经固在我的记忆里了,怕是要伴着我走向人的终点了。伤离别时,的确的确是很伤,对着就要长期分离的三个女人,我无话可说。

 特别是母亲以她的佛悟,以一种无形的佛力,要把兰兰圈成我后的永伴,我心不甘哪!我肝肠寸断时,发自肺腑地改唱了在当时有许多农村孩子听都没听过的《信天游》。

 我转头,这就走,一走走到看不见头。天地悠悠尽我走,一走走不见头…大地留下痴人梦,信天游带走痴人情。天上星星一点点,痴你到永远。这些词,其实我现在有些已经想不起来了。

 但是,扬扬心细,好多我都记不起来的东西都在她的本子上。如果光讲活出自我的话,扬扬的爱情和的观念,现在的好多前卫女也到不了扬扬的深入的透视和豁达的程度。

 以一般的小女人计,前有丽丽的在她家的另一上的与我宣,后有兰兰的与我小菜园屋子的野合,以十六七岁的青春妙龄的心态,哪个女人会仍然是一湖秋水地映照爱情呢,要是咱们弱弱的现代的娇花弱柳遇上了,不光要野蛮暴力,甚至割腕寻死的都有。

 不扯我个人的悲伤了,那天是我第一次喝醉。边唱边醉,后的聚会上,阿芬对我说,那天她也被我的三个女人感动得没走成,要讲陪,那天是四个女人陪着我,加上一个背着我的男人阿举。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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