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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归来
 安乐的日子过起来,似乎飞快飞快。(зZc)

 时光如梭,只一转眼,年就过了。

 再一转眼,春天又来到了。

 到处暖花开,绿意葱葱,一片好春光。

 于是才子佳人,相约踏青赏花,春天的明媚,让人的心也都不住开始漾起来了。

 人人的脸上,都不自觉得带上了三分笑意。

 而平福和陈梦两个,更是夫唱妇随,天天一起进进出出,弹琴谱曲,日子逍遥快活地很,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两人也经历了公婆最初的不满,京城里世家公子小姐暗地里的排斥和异样的眼光,但,两个人均是心态平和之人,陈梦素来是潇洒的子,本来就是极为自我的子,而平福,若是因为他人鄙视的眼光而受伤害的话,怕早就一绳子勒死自己算了。

 两人有闲,有银子,外加上头还有个当权的父亲和岳丈大人罩着,再加上陈常松和乔氏呆了几,也不得不回扬州去了。只留下他们两个。

 小夫的日子,过得那是潇洒得紧。

 京城到处,都留下了他们夫的足迹。

 作诗论画,下棋赏花。

 人生最快意之事,大概莫过于此了。

 尤其还有志趣相投的另一半相随。

 两人或寻幽踏胜,访古探奇;或出入市井街巷,只为了去寻找一个独特的纸镇,亦或是,配得上新娘的梅花好酒的碟子。

 每当有所获,将所寻得宝贝,放在屋子里瞧着,那便是最大的足了。

 而这个陈府别院,也被两人提名为悠然居,虽然身在俗世,但潇洒至此,也不负悠然两字了。

 尤其是两人得闲,夜一起,悉心研究,终于谱出了颇为满意的江花月夜古琴曲以及琴萧合奏曲。

 状元楼上,两人双人齐弹的江花月夜古琴曲,以及琴、萧合奏版,技惊四座,一时竟打破了历来由琵琶独奏的惯倒。

 更是得到了天下公认的曲坛大师的称赞,一时名声无二。

 两人的才华,得到了士人的尊敬和爱戴。

 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随着这一帮子人的接受,陈梦和平福在京城的处境也慢慢变好了起来。

 聚会的帖子如同雪花般向他们飘了过来。

 不仅有陈梦的,就是平福,也接到了不少。

 上层圈子的门,又一次为他们打开了。

 平福的爹,苗光祖的脸上渐渐又有了光采,笑得合不拢嘴。眼看着女婿的前途又光明了起来,他能不笑吗?他这一辈子,也只有这个女儿了,自然是希望她过得越幸福越好。而对于半子的陈梦,更是寄托了他继承衣钵的希望。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他认为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明明有一身才学,却只做些诗作画的勾当,是他瞧不起的。

 别人当个才子什么的,他管不着。

 可是作为他的女婿,却是绝对不行的。

 苗光祖已经开始在暗中计划陈梦未来的政治生涯了。尤其是这个小子不知哪来的福气,偏偏女儿也跟太子殿下的田娣人关系极好,这不是又多了一重保障吗?

 再加上他这个丈人的扶助,怎么也得闯一番事业才是。

 不过,首先还是要先磨练一番。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年青人,当然要多多吃苦,以后,才能在顺境的时候不骄,逆境的时候也不气馁,那个时候,也真正当得起他苗某人的半子嘛。

 不过,从苗光祖那诈,不怀好意地笑脸上看来,我们不排除他有些不忿这个抢走自己女儿心的小子,存心整他的念头。

 而陈梦这时候正沉浸在新婚神仙眷侣的快乐日子中,只觉得这一辈子能如此,也不枉此生了。却不知道,再过不了多久,他的苦难就要来临了。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还是无知的时候比较幸福啊。

 知道得越多,了解的越多,承担的责任往往就更多。

 所以这世间的庸人,往往比天才要幸福得多。

 只可惜,却没有多少人明白这个道理,亦或是明白,却仍然拼了命地去作一个天才。

 这,真的是一件奇怪的事,不是吗?

 而暖儿呢?

 现在正悠闲地坐在她的躺椅上,晒着太阳,吃着补品。

 其实,她觉得自己有些补过头了,本来就不是什么瘦子,这会子,脸也圆,胳膊也圆,腿也圆,脚也圆,完全成为了一个圆球了。

 每天不是吃就是睡,外加太医叮嘱地散散步,据说,虽然身子是要补好一些,可是,孩子却不能让他长得过大,要不然,容易难产。

 暖儿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头猪了,就等着###

 某一天晚上,暖儿一脸叹气地说出这句话来,允琏笑得口一震一震地,害暖儿躺得不舒服,在表达了严重的抗议之后,允琏终于承诺试着忍住自己的笑意。

 只是,有些东西是不能忍的,越忍越是忍不住。

 所以,暖儿那一天,不得不在震动中睡去了。

 耳边似乎依稀听见这么一句话:“就是真变成猪了,我也喜爱。”

 这些天,平锦的信却来得很勤。

 几乎都是她和那位白胖子,不,白爷又出什么问题了。

 不过,暖儿从刚开始的担心,到了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如果隔了几天,没有收到平锦抱怨的来信,反而会让她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了。

 暖儿一不小心将平锦平的称呼用上了,暗暗地惭傀了一下。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

 自己这些天,几乎每隔几就会被平锦的信荼毒一下,难免一时就顺了口。

 平锦对那位白爷似乎越来越上心了,虽然一口一个白胖子,可是,心里似乎在乎得紧。上次来信说那死白胖子在他夫人过生日的时候,给她买了一套头面首饰,花了多少多少银子,详细得连几分几钱,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见有多在意了。而她自己呢?什么时候收到过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呢?天知道,她的生日还有几个月呢!当暖儿平和地指出这一点时,平锦立马激动地在信里回道,只有过生日才送礼物的吗?只要有心,哪一天不能送礼物?想当初,某年某月某时某刻,她还给那死白胖子买了个扳指呢!

 暖儿不得不提醒一下,似乎她穿得衣裳,用得的首饰没有一样不是拿人家的银子买的吧!

 可是,平锦又说,拿他的银子自个儿买的,跟他亲自去店里选的,拿回家进贡给他家那支村花,能一样吗?

 于是,暖儿多嘴地问了一问,人家是村花,那你是什么花啊?

 接来平锦得意洋洋地回答,死白胖子说她是天上瑶池一品杏花仙,正是此花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时见?

 当下把暖儿恶心了一把,本来都已经不孕吐了,听了平锦的回答,差点又吐了一回。

 不过,每回接到这样的信时,都能感觉到平锦那种打从心底里溢出来的足和幸福,暖儿也替她开心。

 平锦子不好,也只有白爷子这么好,能包容她,却又有自己的主意的人,才能给她安全感和归属感了。

 看这样子,平锦估计对白爷的感情已经不是一般的深了,不过,要平锦估计打死都不会承认吧。

 她似乎颇为享受这种在白爷面前趾高气扬的感觉。

 这样下去,应该会不错吧。

 暖儿笑着又拆开了信,却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信里不像以往,写得满满的,而写,总是好多张,里面只写了几个字,十分潦草,显示写这封信的人有多么心情意

 上面写着。

 “我又见到他了。”

 纸似乎被什么浸了,有些皱皱巴巴的。

 虽然只是几个字,可是,暖儿却一下子明白了平锦说的是什么。

 那个姓潘的公子,也来了京城吗?

 而且,他是怎么样见到平锦的呢?是有意,是无意?

 暖儿的眉头皱了起来,平锦虽看似强悍,可是,对于她在意的人,却最是柔软不过。她是那种对自己不在意的人,可以强悍到即使别人死在自己面前也绝不改的人。可是,对她在意的人,譬如自己,却眷恋、依赖得紧。

 而且,比所有人都心软。

 看来,自己还是得出宫一趟了,平锦这个时候,自己怎么也得在她的身边才行。

 当天晚上,允琏回来,暖儿便使尽了招数,又求又

 允琏其实心里早就应了,不过,为了多享受点暖儿难得主动,还是拖了许久才答应。

 不过,却是换了方式,他会派人带平锦进宫,暖儿却是不许出去。

 虽然过了前几个月,按说应该没有什么事了。

 可是,暖儿现在的肚子,已经有些大了,让她出去,他是怎么也放心不下的。还不如将人接进宫里说话的好。

 而就在这么一天,落时分。

 京城的城门口,进来了一辆马车。

 马车,并不起眼,不过就是普通的样式而已。

 只是里面坐着的两位姑娘。

 虽然面容憔悴,却是动人得紧。

 尤其是其中的一人,面若西子,一对柳烟眉,娇怯动人,端得是少见的佳人,就是在众美云集的京城,恐怕也找不出几个这样的了。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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