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谁是赢家(下)
万芳一句“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我点头表示赞许,让我一下子沉浸到咖啡文化带给我的惬意,我接过万芳的话说:“不错,这是维也纳艺术家的生活自白,也是大多数西方人的生活写照。而在中国,喝咖啡的风气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在都市白领中兴起的。在更近的二三年时间,中国的咖啡消费明显增长,有数据表明,目前中国的咖啡量正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可望成为未来极具潜力的咖啡消费大国。在西方社会,咖啡如同茶之于中国人,咖啡是他们日常的生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而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咖啡馆消费既是城市新兴阶层和西方的舶来品,所以在市场定位上偏向于双高一低的人群,即高收入、高学历、年轻化,价格自然不菲,平价店、便利店严重缺乏。在西方国家,咖啡消费已成生活常态,价格很低,便利店随处可见。有数据显示全球平均每人每年喝448杯咖啡,拿台湾来说,每年咖啡进口量两万多吨,相当于30亿杯咖啡,人均200杯每年,从而推断出中国大陆的咖啡市场潜力是何等的巨大。在西方已
传这样的一种说法:21世纪,全球咖啡业是仅次与石油的巨大商业产品,增长率5年8倍,咖啡从业人数过亿。”
“南哥厉害,知识渊博,有前瞻
!”万芳嘴甜甜的夸起我来。
有美人夸我,呵呵,受用,我心里美滋滋的,忽然想起了那则中国历史上最历害的笑话。
话说有一天,祝枝山告诉唐伯虎:“后山住着一个寡妇,守寡三年,把贞节视为生命,只养了一只老鹰相依为命。?如果你能搞定这名女子,那我祝枝山对你五体投地。”
唐伯虎想一想,便要祝枝山过几天再来听消息。
过了两天,下起倾盆大雨,等到半夜里,唐伯虎爬上了后山,到了寡妇家门口。
唐伯虎敲了敲门,问道:“能不能让我避避雨?”
寡妇开了门,一问,知道原来是江南才子唐伯虎,连忙让他进屋。
唐伯虎进了门,连连道谢,接着又问道:“可不可以将
的衣服
掉?”
寡妇一看衣服全
了,连忙把衣服那到灶上烘干。
这时,唐伯虎又问:“大嫂,我口渴了,借我一口瓢,让我喝口水行吗?”
寡妇连忙拿了一口瓢给唐伯虎。
唐伯虎喝完了水,看看很晚了,问寡妇:“大嫂能否让我在这里过一夜?”
寡妇想了想,屋外雨下得正大,也就答应了,将唐伯虎领至客房,唐伯虎进了客房,也不客气,倒头便睡。
第二天天亮,唐伯虎起得早,悄悄走进院子,果然看见那只相依为命的老鹰。唐伯虎抓住老鹰,把
都拔了下来;然后,也没和寡妇打声招呼,就回了家。
过了几天,唐伯虎和祝枝山在家下棋,听见有人敲门。
祝枝山开了门,原来是那寡妇,寡妇一看见唐伯虎就用国语破口大骂:“唐伯虎啊唐伯虎!你是江南文人,一代才子,为何做出这种龌龊事来?那天我看你
可怜,好心开门让你进来。你要避雨,我就让你避雨;你要
,我就让你
;你要瓢,我就给你瓢;你要过夜,我就让你过夜。你说!你为什么把我的鹰
都拔光了?”
祝枝山在旁听得目瞪口呆…
我暗地里,在心底里猥琐的y?n笑。
“南哥笑什么?”两位美少女异口同声的问一副自鸣得意的我。
“哦,我想到了一个有趣的数学题,正犹豫是不是给你们摆出来,可是老是靠你们,我实在是太无趣了。”
看我反应多快,瞬间从
意转换到才情,我这知识储备,用在情商方面,也不错。
一听又是数学题,潇湘有退缩的架势。
“南哥,什么数学题目?说来听听。”万芳倒是敢于
接挑战。
我道:“小孩的题目,无比简单。”
潇湘那里撇撇嘴,道:“切,我才不信,越说简单,越复杂。”
“真的很简单。”我再次强调。
“你说。”
潇湘在我的引导下,终于敢于
战。
我把题目讲出来“说一本书十元钱,一只铅笔一
钱,书比铅笔贵十块,对吗?”
“对啊!”潇湘连思考都没思考,直接作出肯定的回答。
万芳“扑哧”一声,笑出声。
“怎么?不对啊?”潇湘双手抱在
前,不知所措。
我和万芳都笑而不语。
“到底是多少?书十块,铅笔一
,不是贵十块吗?”
“贵十倍我信。”我提示。
“哦,我知道了,应该是贵十块零五
,对吗?”
这都是知识渊博的人干的事,想起来就让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神经病般地突然站起身,说:“走,找地方吃饭去!”
一前一后出来麦当劳,潇湘紧贴着我,低声对我说:“南哥,这丫头是个人才。”
我点头,
得声音道:“呵呵,相信我了吧!这叫眼光,我赢了不是?”
潇湘:“南哥,你赢了,不过我想听你分析分析,长长我的见识。”
我想了想说:“丫头好学,
好,知道司马懿和诸葛亮吗?”
潇湘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诸葛亮吗?还知道一点点,可司马懿我就不清楚了。”
我:“好,我给你讲讲这俩人有何区别?”
我侃侃而谈,不用顾忌身后的万芳,我倒是想让她听见我是如何谈古论今的,让她见识见识我的渊博知识。
说到司马懿和诸葛亮的不同之处,自然会想到诸葛亮对付的敌手和潜在的敌手段,更多一些。
先说两人的处境,刘禅称诸葛亮为相父,言听计从;曹睿视司马懿不过是老臣之一,并不十分信任。
诸葛亮在西蜀,几无一人可与之相埒;而在洛
朝中,曹真、曹休这些皇亲,陈群、华歆、王朗这些重臣,权势不小,与司马懿不相上下,并对他深怀戒心。
刘备托孤时,要他的儿子对诸葛亮以父事之;而曹
早留下“司马懿鹰视狼顾,不可付于兵权,久必为国家大祸”的评语。
因此,诸葛亮只有一个敌人,即曹魏;只有一个念头,即北伐;也只有一个手段,即诉诸武力。
司马懿知道,魏之患在蜀,而不在吴,防蜀甚于防吴,但从曹丕起,攻吴之心重于攻蜀。司马懿知道魏强蜀弱,坚守不出,以逸待劳,则蜀必败,但朝野上下,势骄焰盛,务求必克。
他知道,功高不仅震主,也会引起同僚嫉妒,适度退让,以免锋芒过
,但又不能使人认为他不是举足轻重的力量。从长远来看,不宜急于和诸葛亮决战,可以在耐心等待中求得“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又不能不打,朝野上下要看到他的战果。他也了解,一旦太辉煌,同僚嫉妒固非小事,主子猜疑则更加可怕;而无所作为的话,有可能被黜还乡,一败涂地。
所以,他得把握住,赢不能大赢,输不能大输,攻不宜太攻,守不宜大守的分寸感,要比诸葛亮难多了。由此可见司马懿的心机和他处于荆棘丛中的谨慎,以及善处左右的韬略。在当时诸葛亮、陆逊与他这三个堪称棋逢对手的主帅之中,应该说他处境最难,所以,他在政治上,也包括在军事上,以退为进,以守为攻,步步为营,终于取得最后的胜。
诸葛亮六出祁山,一次只能带一个多月的粮草,粮吃完了,仗也打完了,就得撤回去。所以,他是典型的追求速战速决的短期行为者。司马懿不仅要打败诸葛亮,打败蜀国,还要打败吴国,夺取魏国,变为一统的司马氏天下。他的目光,要比争夺几座城池远大得多。
司马懿不但在军事上是诸葛亮难以对付的对手,
政治上也表现不俗。他知道,诸葛亮必取武都、
平,遂派郭淮、孙礼袭蜀兵之后。诸葛亮知道司马懿必有此举,亲率兵马,来袭郭淮、孙礼之后,前后夹攻,魏兵大败。在武都、
平失守以后,司马懿料到诸葛亮不在营中,定去两城安抚百姓,派张郃、戴陵去夺蜀寨。诸葛亮却未离寨,并设下包围圈,以待偷袭。
司马懿在这时以一种开阔的
怀、大家的气度,承认“孔明智在吾先”
一个不怕承认失败的对手,是令人不寒而栗的。难怪孔明先生叹息:“彼深知我也。”
司马懿非常善于选拔人才,和曹
一样知人善任。他提拔的人才甚至出身贫寒,与曹
提拔人才的标准,以忠于曹
改朝换代的事业为主,多数是豪强贵族相比,司马懿条件更多是为国为民,他能提拔出身贫寒的邓艾,能空着职务,留待州泰。
司马懿只是在个人生活作风上比诸葛亮差些,在政治上并不比诸葛亮差,司马懿知人善任的才能在三国时代是超过诸葛亮的,他重用的人才都是优秀的,很多出身贫寒。
他控制的关中与蜀地相比是贫困的,经过战
人烟稀少,可是竟能抗御强敌同时,向关东地区输运粮食救灾,这和他重视发展经济,修水利屯田密切相关。西蜀在刘备时期,一次能给诸葛亮等数人各黄金五百斤,白银千斤,钱五千万,可见蜀国是非常富裕的,诸葛亮在隆中对也说益州富饶,九州
秋载,庞统说益州户口百万。
可是后来情况如何?
到蜀国灭亡时,加上南中地区,也只剩有不到三十万户。不能说蜀国的政治建设成功,尽管不能把这种失败都归罪诸葛亮,但在他统治时期,百姓已经开始对他连年征战有反感,要从社会生产力、民心向背来评价历史人物的作用。
我感觉我讲的太多了,有些跑题,立马扎住,说“不废话了,这都是我看三国时的一些感受,我的一个意思就是,用人必须着眼长远。创大业者往往是从小事做起,会做事的人。没有小事打下牢固基础,大事业难以一步登天。创大业者往往具备三个特点:一是愿意从小做起,知道做小事是成大事的必经之路;二是
中有目标,知道小事积累起来最终结果是什么;三是要有一种精神,把事情从量变带向质变。”
潇湘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口中喃喃自语道:“量变、质变。”
我的自鸣得意,一发不可收拾“一个真正强大的人,不会把太多心思花在取悦和亲附别人上面。所谓的圈子、资源,都只是衍生品。最重要的是提高自己的内功。只有自己修炼好了,才会有别人来亲附。自己是梧桐,凤凰才会来栖;自己是大海,百川才会来归。你只有到了那个层次,才会有相应的圈子,而不是倒过来!”
我一副尊者的面孔,继续侃道:“当你拥有一块人生的舞台时,要竭尽所能表现你方方面面的能力,实实在在的展示你的聪明才智,因为不展示,一方面对你的才华而言是一种浪费,另一方面只有展示出来才有可能被人们发现或认可。同时,在你展示才华的时候,又是你自我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充分体现你的人生价值!”
我怎么如此能“装”?如此“走势”、“显摆”呢?我不是发誓要做一个让人尊重的人吗?应当有所顾忌,有所收敛才对,做人要沉稳、大气,这才是我所要追求的吗?
依着潇湘和万芳的口味,在万达广场选了一家餐厅,美食美器不必说,还有美女在左右,吃的开心,我收敛了谈兴,当了一回听众,因为潇湘关于如何开咖啡馆的问题,就一直没停下,还有就是我心里想着杨诚诚的书,我记挂着,期待今晚哮天犬有什么要叙述的?
等用完餐,两人依旧是谈
正浓,一副聊不完的状态,我称有点事,起身结了帐,行先离开。
离开的时候,我没忘记给我家那只哮天犬带饭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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