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疯子?傻子?不疯不
路易斯dì dū,一个破败老旧的小酒店。
小店的老板用一块白布,将锡质的酒杯擦得吱吱直响,借着小店中昏暗的火光前前后后仔仔细细看上了好几遍,在确定已经擦干净了之后,才轻轻地将酒杯放下。
也不怪小店老板如此重视,这样的锡质酒杯,在他的小店中一共只有十一个,要是弄坏了或者弄丢了,小店老板能心疼死。
抬眼,小酒店中只剩下三两个人在喝酒,轻轻叹了口气,摇摇头。
这买卖越来越难干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路易斯这样的帝国,奢华这个词汇早就深深地融入到了每一个路易斯人的骨子里,来喝酒的人,只要一看见自己小酒馆的门脸和内部的装饰,肯定会走到旁边那家小酒馆之中,即使那家小店的店主能把一杯酒掺水变成三杯酒买,一般的路易斯人也不会回头看上一眼自己的小酒店。
要不是自己店中的美酒里面从来不掺水,要不是自己这里拥有着十一只只有贵族家庭里面才能使用的锡质酒杯,要不是路易斯dì dū里面还多多少少有几个只喝酒不看店的老酒鬼,自己这家小店早就关张大吉了。
“老板…上酒…”
就在小老板自怨自艾的时候,坐在最角落里面的那个疯子,又招呼他上酒了。
“来喽…”
小老板习惯性的答应了一声,一看又是那个疯子,忍不住苦了自己的脸。
“嘿,疯子,今天怎么这么消停啊,怎么不见你说是什么荆棘花的故事了?”
还没有等小老板端酒过去,旁边的一个酒客就开始打趣那个疯子。
这是疯子,是半个月之前出现在这个小酒店的,自从他出现在这里的第一天,他就在这里连续喝了十五天的酒,开门准到,关门才走。
按照道理,小酒店的老板之苦苦支撑自己买卖的时候,应该很喜爱这样的酒鬼,只要给钱,要多少给多少。
但是,事实是,小老板感到很是头疼。
倒不是这个家伙欠钱不给,而是这个家伙每到喝多了的时候,就会以大放厥词的方式撒酒疯。
什么“路易斯帝国要亡国了”什么“荆棘花已经来了”什么“不知道多少人要死在荆棘花骑士团的手上”诸如此类,名目繁多。
谁都不拿他说的话当回事,这帮酒鬼根本就不知道荆棘花是什么,怎么可能听得懂这个家伙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这并不影响除了小老板之外的所有酒客开心,毕竟小老板的酒里面再不掺水,光喝酒也显得单调,能够有这么一个家伙胡折腾一会,也是一个乐。
所以,这里的人,从来没有问过这个家伙的名字,这个家伙自己也没有说过,大家都叫他疯子,他也就喝了酒之后继续发疯。
小老板端着酒壶走进疯子,赶紧捂住鼻子。
这是什么味啊!?
汗臭,酒臭,衣服的馊味,脚丫子的臭味,混合到一起,那才叫一个提神醒脑,无论谁闻到了,肯定是精神为之一振。
这个家伙恐怕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面,除了喝酒,就没有干过别的,更不用说洗澡洗衣服了。
小老板给疯子满满地倒上一杯酒,看了看他,又是摇了摇头。
小老板是一个落魄的贵族,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小店里可以用锡质酒杯招呼客人的根本原因。
自身不善经营,祖上又没有留下什么祖产,可以说除了一个最低等的贵族头衔,小老板什么都没有继承到,这让他在路易斯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国度中,生活的很是艰难。
但是,这并不影响小老板独特的眼光。
这个被叫做疯子的家伙,虽然现在狼狈得厉害,但是从他快要看不出颜色的衣着打扮和这套衣服的磨损程度上,可以看出来,这个家伙以前绝对是一个混得还不错的贵族,起码在一个月之前还是这样。
灰头土脸,又断去一臂,整天借酒浇愁,胡言
语。
小老板想象不出来,这个疯子到底经历了什么,能够让一个月之前还意气风发的贵族,落魄到现在的这个样子。
不过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相同的经历和出身,让小老板对这个疯子很是照顾,虽然仅仅是力所能及聊胜于无,但是小老板做的很是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看着满满的一杯酒,疯子抬起头,用他那醉眼斜的眼睛,透过前额
糟糟的头发,仔细看了看小老板,仅仅是一瞬,眼底中的感激,就被麻木和漠然所覆盖。
“啊…”怪叫一声,吓了小老板和小店中寥寥无几的酒客一大跳。
“你们知道不知道,荆棘花已经来了,路易斯大祸临头!”
一声嘶吼,神色俱厉!
“他么…疯子!”
小老板的小心肝被吓得扑通扑通直跳,任凭他再好的脾气,再感觉和疯子同病相怜,也忍不住骂了一句。
相对于小老板的表达不满的方式,其他酒客表达不满的方式要直接得多,也
烈得多。
“尼玛…吓了我一跳…”
“说你疯子,你他妈真疯啊!?”
“在他么这儿穷嚷嚷什么,有能耐讲究去皇宫嚷嚷,要不就去达尔斯公爵府嚷嚷去…还大祸临头?大祸临头,你一个疯子能管什么…”
疯子不知道是受了言语的刺
,还是突然间想起来什么,竟然怪叫一声,冲出了小酒馆,连桌上的美酒一点都没动!
小店内,小老板和其他酒客面面相觑。
“呓…真疯了…”
“尼玛…没给钱!”
小老板赶紧追了出来,一出门就愣在了那里,把嘴里的“给钱”两个字生生地憋住了。
门外大陆上,一队骑士护卫着一辆马车蜿蜒而来,人如猛虎马如蛟龙,当先旗帜上用最上等的金线纹绣着一个纹章团——金鸢尾!
而被小酒店中所有人称呼为疯子的家伙,正跪在大路中间,面向着达尔西的车队。
额头杵地,单臂回拢,死死抓着自己另一边空空
的衣袖,虽然他在极力压抑,但是小老板还是分明能够看到,疯子的身体因为痛哭
涕而在微微的颤抖。
…分割…
达尔西公爵府,书房。
被称作疯子的那个家伙,已经洗过澡换过衣服,平静了自己的情绪,稳稳当当地坐在书房之中,没有因为对面老人的身份和权势,而显示出一点点的拘谨。
如果小酒店的人看到这一幕,都会在第一瞬间,将自己的眼珠子瞪出来,因为疯子的对面,正是在路易斯帝国权势滔天的达尔西家族族长!
巴巴伦萨公爵,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一时间感慨颇多。
带领着一万三千人马入侵查尔斯帝国,到了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跑了回来,虽然断去一条手臂,但是总归是逃得了性命,比自己家伙的那两个第三代的子弟,要幸运了太多。
这个年轻人,正是被路易斯贵族圈子称为傻子的哈维!
一万三千人的全员死亡,这样的失败,必须有人承担责任,谁来!?答案不言而喻,只身逃回来的哈维呗!
询问,
供,惩罚,一系列的程序折腾完之后,险些把傻子哈维折腾死,虽然明知道这里面没有哈维多大的责任,但是路易斯帝国的官方,还是没有轻饶了他。
巴巴伦萨也知道这一切,而且,他也在大路之上看到了哈维的落魄样,巴巴伦萨准备饶过他,所以,他们的车队带上了哈维,给他洗澡换衣服。
巴巴伦萨知道,自己的达尔西家族的一言一行,在暗处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密切地注视着,今天自己把这个哈维带回达尔西公爵府变成座上宾,那么,明天开始,就不会有人再去难为他。
巴巴伦萨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以为哈维跪在大道正zhōng yāng,所求的也只不过是达尔西家族这种程度的庇护,但是巴巴伦萨错了。
哈维不是这样的想的,或者说,不全是这样想的。
在哈维沐浴更衣之后,巴巴伦萨就知道了,哈维绝对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个年轻人适逢大难又被
加之罪之后,表现得太平静了,平静地想没有波澜的海面,但是巴巴伦萨知道,大海平静之下,必然是波涛汹涌!
“感谢您,尊敬的达尔西大公,哈维会用生命来汇报您的…”
“生命?你的生命对我有什么用处?”
“以前没有,以后可能也没有,但是,现在,有用。”
“有什么用?”
“我可以找到荆棘花骑士团!”
哈维语不惊人死不休。
“哦,那好,告诉我,现在荆棘花骑士团在哪?”
巴巴伦萨没有被哈维的惊人之语吓到,问话直指问题的核心。
“现在…我不知道…”
哈维一句不知道,并没有引起巴巴伦萨的不屑和轻视,因为这个家伙太平静了,没有谎言被戳穿的尴尬,也没有自己话语前后不一样的不好意思,而是目光炯炯地直视着达尔西家族的族长。
“但是,我知道,荆棘花骑士团肯定没有离开路易斯帝国!因为罗兰太霸道了!霸道的人,不仅仅会欺负软柿子,以罗兰的性格,他肯定会留下来,他肯定会在路易斯帝国寻找他看得上的对手,痛痛快快一战之后,才可能离开!”
哈维两眼放光的看着巴巴伦萨。
“只要他还没有离开路易斯帝国,我就肯定能够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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