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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四十五度角也许不是因为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都在忙碌中度过,刚过完元旦,长恭同学就随着米夏一起飞了伦敦,家里只剩下我和老妈两个人相依为命。

 说来也奇怪,两个人的生活过了那么多年,仅仅被长恭同学打破了几个月,仿佛就觉得不习惯起来,老妈时不时地就冒出几句“这是北达最爱吃的”、“北达在的话…”俨然已经将那只木乃伊当成了自家人。

 不过我也没有闲暇吃那些飞醋,虽然已经不用上课了,但大大小小的告别饭局却让我的程表堪比大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满得没有一点空挡。

 木乃伊走了半个月音讯全无,让人忍不住有些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他一个“古人”忽然跑到遍地“鸟语”的地方,又是不是习惯。不过想想他一个大男人,加上是与车王米夏和蓝马的工作人员随行,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才对,否则大大小小的媒体早该曝光了。

 倒是飞机,在到了利物浦的第一天曾经来过一个电话,嘱咐我不要忘记去看干妈。我却直直拖了半个月才终于成行,在门前与正离开的首富座驾擦身而过,令人放下一番心事。只是凌妈妈坚持不肯收回衣服和项链,我只好认了干妈,收下了这份弥足珍贵的礼物。

 离开干妈店里的时候已经暮色四起,幽静的小巷、斑驳的白墙、檐头落下几滴积水,想不到在有魔都之称的市,也有这样带着沧桑古意的地方。想到不久后的离别,我忽然恍惚起来,平添了几丝怅惘和感伤。

 茫然踏上地铁,手机却忽然响起,我随手按下接听键,听筒里传来一阵杂音,我喂喂了好几声都没有回音,以为是扰电话正想挂掉,忽然传来了清晰的话声。

 “清华!”

 我一下子认出了那把熟悉的声音,眼前忽然一片模糊。我偷偷看了看周围的人群,对面一个年轻妈妈臂弯里的小女孩正眨着乌黑的大眼睛新鲜地看着我,似乎还不怎么会说话的样子,不然估计已经扯着妈妈袖子大叫,妈妈,妈妈,那个姐姐在哭鼻子。

 想到这幅场面,我努力咧嘴朝着小女孩一笑,谁想到大概笑得实在太难看,小女孩一见之下,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将头埋入了身边妈妈的臂弯里。身边的妈妈慌了手脚,不知道女儿怎么回事,拍着背安慰。我狼狈地将脸抬高四十五度角作无辜状,避免某些体因为地心引力向下滑落。

 “清华!”听我半天没有声音,那边又叫了一声。

 “我…我在。”我努力压抑着,力图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点。

 “清华,你是不是怪我这么久才来电话?”

 曲曲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楚楚可怜,我几乎能想象到他一贯的无辜眼神。不过想到他半个月杳无音讯,我还是咬了咬牙,直截了当地承认:

 “是啊。”

 “因为…”那边的声音忽然小了下来,似乎难以启齿“因为我刚刚学会打电话。”

 噗!我几乎了出来,不提防忍了许久的眼泪薄而出,对面的小女孩望着我的囧状,忽然止住了眼泪,咧开嘴嘻嘻笑了起来,边笑还边兴奋地拍着两只小手。

 “喂喂,清华!”那边又传来呼唤声,似乎我的沉默令他很不安。

 正好这时地铁到了一站,我顾不得周围诧异的眼光,在小女孩的嬉笑声中夺路而出,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蹲了下来,才恣意地对着那头大吼:“你这个笨蛋!”

 在我的问之下,木乃伊同学一五一十地代了在伦敦的生活,也不过是些训练啦生活啦之类的琐事。不过他说得轻松,我却知道也不容易,忽然被丢在一个举目无亲语言文字不通的地方,任谁都不可能轻松适应,据说蓝马安排了个人助理兼翻译给他,想必总是好过些。

 不过…这个个人助理兼翻译…不是一向是我的活么?

 “助理是男是女啊?”我假装漫不经心地问。

 “是…女的。”那边吐了一下,才终于说出了答案。

 “漂亮不?”我继续装着漫不经心,却没留意自己的声音已经不知不觉地高了起来。

 “不漂亮。很恐怖。黄头发,蓝眼睛。”他这回答得十分干脆。

 噗!我又了,那不是金发碧眼,典型的西方美女吧?

 “很恐怖,像女鬼。”木乃伊再次坚定地补充。

 我挠挠头,想来金发碧眼也不见得是个个是美女吧,也许满脸雀斑,也许其胖如猪,也许五官纠结…我稍稍放下了心,不再跟他纠结这个问题。

 正要问点别的,忽然听到那边传来其他人的声音,好像在叫他,便问道:“怎么了?”

 “米夏说请我吃饭。”他老老实实地回答。

 车王请吃饭,总不能迟到吧,我只好放了他:“那你去吧。”

 “那我去了。清华,Bye。”

 “欸?”

 我被他的“Bye”惊了一下,几天不见,木乃伊居然也学会说英语了。还没从吃惊中回过神来,他那边已然挂了电话。

 *****

 随着我的出发益临近,家里的离情别绪上升到了空前的高度,每天和老妈收拾行李都是相对两无言,不双眼通红没法收场。

 临行前夜,我最后将几件常穿的衣服进箱子,却从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名片,正是上次那个念着洛神赋跳大神的神经朱博士,我想了想,还是进了随身的包包。

 躺上却翻来覆去,辗转难眠。对剑桥的憧憬、对家的留恋、即将再见曲曲的开心、留下老妈一个人的歉疚…各种情绪轮番出现在脑海,眼睁睁地望着天花板直到天亮。

 当我顶着两个睡眠不足的大眼袋打开房门,似乎是约好的一般,老妈房间的门也在这时打开了,明显的熊猫眼与我如出一辙。

 老妈转过头,若无其事地去准备早饭,我也若无其事地去刷牙洗脸,两人就跟往常的任何一天一样,有说有笑地吃完早饭,提着箱子出门直奔机场。

 买保险、换登机牌、托运、安检…状似平静地完成一系列复杂的手续,直到入闸的一刻,回头望向不远处伫立的老妈,老妈勉强扯出一个笑容,眼睛却红了,她朝我挥了挥手,狼狈转过身去快步离开。

 望着她孤单的背影,我的眼眶一热,忽然就想丢下一切,奔回去扑进老妈怀里哭个痛快,然而脚下却情不自地随着人往登机口走去,老妈的背影最终消失在模糊的视线中。直到舷窗外掠过如积雪翻涌的云层时,我才从精神恍惚的状态中摆出来,意识到自己已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与市和老妈愈行愈远…

 我渐渐平静下来,一夜未眠的疲倦席卷而来,渐趋模糊的意识中似乎见到空姐开始推着车发放中餐…

 等我再度睁开眼睛,窗外依然是翻滚的云海,阳光透过舷窗直我的眼睛。我眯起眼,抬腕一看手表,竟然已经11点多了,我已经足足睡了12个钟头。

 咦?11点多?我又怀疑地看了一眼窗外,晚上11点多阳光还这么灿烂?我摇了摇睡得昏沉沉的脑袋,终于省起这已经是到了大不列颠王国境内,格林尼治标准时间,比北京时间要晚8个小时,算起来应该是下午3点多。

 这么一算我忽然觉得饥肠辘辘,记得刚睡的时候依稀看到发中饭,一觉睡了这么久,这时候人家晚饭都吃过了吧?

 随手招了个空姐要了餐点,狼虎咽地吃完,飞机中已经响起了准备降落的广播。我精神一振,终于丢开了那些七八糟的念头,对剑桥的新奇与向往占据了所有思绪。我飞快地收拾好身边的行李,感觉到飞机的高度正在逐渐下降中,距离那个陌生的城市越来越近,心里忽然忐忑起来,却又忍不住雀跃地补了一句:剑桥,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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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一本同样以魏晋风为背景的,子楣的竹林第八闲(书号1016896)。

 礼法算什么?儒家经典又算什么?统统*边站吧!

 没事的时候在竹林里弹弹琴喝喝酒,嘻嘻哈哈开开玩笑,管他外面是不是天翻地覆,管他是谁做皇帝呢!

 生活就是要用来享受的嘛!

 一梦醒来,便遇上了那七个狂放自在的才子,到底会是谁改变谁的生活?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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