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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蓬桦
 初读周蓬桦,是年前冬月的一个黄昏。在审阅稿件时,一篇题为《大旱之年》的作品跳入眼帘。当时,我已经用整整一天的时间审阅了近百篇自由来稿,饥饿与寒冷夹击而来,加上窗外飘飞的雪花显示出的自由的召唤,我无可救药地限入对文字的强烈排斥和厌恶。然而,稿期临近,一种责任感令我不得不强迫自己静下心来以百分百的认真处理每一篇来稿。

 《大旱之年》正是在这样的境况下拯救了我濒临崩溃的神经。我想我是以十二分的情读完它的,没有丝毫的不情愿和草草了事的想法。它在开篇便以夺人的气势将我带入一个土地裂,烈当头,饿殍遍野的蛮荒年月。人们对水的渴望在字符的带动下已不可逆转地成为我的渴望。压抑、悲愤、焦灼、哭无泪的感觉充满心。读完它,我陷入了半昏晕的状态。我想我是感受到了文字的力量。

 窗外的雪更绸更密,片片如席。而我仍停留在烈烘烤下的那一块受煎熬的土地上。

 接下来,我所要做的便是取舍。我是编辑,我所做的工作除了审美,还要考虑许多。在完第六支香烟之后,我在稿签的提稿意见栏里写下了我的意见。最后一段是这样的:该作品似乎更倾向于一部中篇或长篇的截取或摘录,散文质多于小说。这不是篇好的小小说。

 而初识周蓬桦,则是在零距离文学家园的网友聚会上。其时,我刚刚由老引介,走进零距离,青铜的名字对于这个论坛还是陌生。聚会上,司马长缨、秋水长天、谷谷一行三人自齐鲁大地驱车赶来,带来了一路风尘,也带来了情的诗篇。就在那时,我仍不知道谷谷与周蓬桦就是同一个人。在我的第一印象里,周蓬桦与大多文人类同,一副眼镜,白皙的面皮,含而不的锋芒,儒雅中透着机敏。在他身上,很难找到区别于群体的个性成分。自然,除了作为郑州“地主”表示,我没有更多想要接近他的理由。在我眼中,他和诸多网友一样——一个热爱文字且以文字为生的人。

 我得到了一本赠书——《干草垛》。没有签名。

 聚会结束,《干草垛》和我众多的书籍一起堆放在头。我不知那缕缕在我睡梦中散发的馨香里是否有它的气息。我想,是在一个必然的早晨,我偶然地拿起了它,懒洋洋地翻开来,进行我习惯的晨读。这一次偶然便成就了我今天写作的冲动。

 《自序》中写道:“今后,你要写些更朴素的文字。”这一句话竟让我感动许久。也许,在我所谓的写作经历中,一直追求的就是这个,只是我并未觉察。散文随笔其实是一种声音,它来自心灵。当心归于本真归于朴实,这声音便来得自然,来得清亮,来得简单。而又最能动人。

 我想周蓬桦已经做到了这一点,虽然它的文字偶尔也会透出一点尘念,一点矫饰。他只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尽力使自己的文字无限趋近于理想,而永远不可能臻于完美。他这样写道:“什么才是最朴素的文字?我想,它的另一种解释应该是一种不矫情、自然拙朴、接近天籁的文字罢。”于是,我可以看出,他也在无意地强调“接近”这个字眼,这便是他的聪明。至少,他理解自己的文字,明晰自己追求理想的进程。

 我并不是一个喜爱读书的人。我不会像蓬桦那样为了单纯的全心的阅读而租来一间远离尘嚣的草屋,在冬天,在寒雪纷飞里静心沉入文字的愉悦和歌哭。我甚至从不花钱买书。我也没有过极为渴望阅读某位名家的名作的想法,迄今为止,我最想读到的一本书是逝去的苇岸的《大地上的事情》。在书评中,它被认为是记述自然的心灵的另一个轨迹。当然,它的名字所隐含的诗意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着我。《干草垛》对我的吸引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实现的。一个是向往,一个是接触。自那个早晨开始,每清晨醒来,我所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点燃一香烟,然后调整好枕头与颈部接触的角度,拿起《干草垛》,翻开来。近一月时间,这个程序几乎取代了我数十年来晨起读诗的习惯。

 写到这里,忽然觉得,以我的文字能力和鉴赏水平,在此对《干草垛》加以评议有些草率,也有些过于自我。我只能浅显地谈一些自己的感受,而不能涉及他人的灵魂悸动。然而我还是想说上几句。

 在“直觉的宝剑”一辑,收录的短章似乎可以认为是来自灵魂的思考,这些个片断可能由一次谈话引发,也可能仅仅是由一瞬间的某个神经的跳跃而起。称其为“直觉”再合适不过了。蓬桦记录自己心灵躁动的轨迹,也是出于一种本能——除了文字,他还能向谁述说?在这个社会里,诉说显然已经成为一种不理智的选择。我曾多次在面对他人的诘问时用过同一种回答。他们总会问我,你复一地在你的文字里沉,却不顾及生活所带来的压力,是为什么?我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耐心地微笑着说:“在文字里行走,我像游泳一样自由。”其实,我是非常讨厌在现实生活中以诗歌的语言来表述心迹的,这就像某年某月某天,在大排档里甩开了膀子喝酒行令时,一个自称“精通诗歌”的“亚朋友”非得着我与之对诗饮酒一样令人难堪。结果是什么呢?他憋红了眼睛也难以成文,不得已灌下一大杯高度白酒了事。既如此,何不索痛快地喝了呢?

 举这个例子,是想引出蓬桦的一句话:“是的,什么都已想通,世间万物,惟有写作让我感到心灵获得了巨大的安宁与拯救。”这种感言同我的“在文字里行走,我像游泳一样自由”是来自两个不同的个体的相同的声音吧。这便是我真正想要“阅读蓬桦”的理由。

 在《远处走来一个人》中,那个走来又走远的人应该是身外的其他个体的一个抽象的代言。生命中,个体永远是孤单的,而融入到群体当中,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机缘。我们就这样在错的时空中走近彼此,又走远,留下一些,带走一些,而最终,我们仍然孤单。但这个行走的过程,已然成为构建世界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

 看蓬桦的简介,说他是诗人和小说家。我想,首先把他归为诗人不是没有理由的。也不仅仅是因为他以诗歌起家或以诗歌为主要创作路线(?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干草垛》)。我认为,他具有诗人的特征远胜于小说家或其他称谓。他所追求的唯美、真实、自然、随都是诗歌的特。他的文字所彰显的强烈的回归自然、情躁动而又回复平静、崇尚和谐的事物本原的种种精神特质,使得他的人生已然成为诗歌的一个部分。虽然我没读到过他的诗歌,但我作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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