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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飘残
 街头独步,落尽繁华无限路。过往匆匆,惟不知何处去从。

 愁思凝,萦梦牵魂终不散。人已飘残,酒醒东风泪已干。

 ——调寄《减字木兰花》

 一

 我叫萧然,在上海的一所重点中学读高三。

 上海,是世界上最恶心的城市,充满了虚伪而势利的灵魂。每天清晨都会有许多清洁工打扫马路,可它依旧肮脏。因为那些灵魂的存在。

 在这个城市中有着太多美好的梦想,它们来自于一颗颗纯洁的心灵。

 夜幕无情地噬着梦想,心灵也随之破碎,晶莹剔透。碎片落入黄浦江中,没有涟漪。鲜血融入江水中,很快就扩散开来,一缕一缕,一丝一丝,直至消匿。

 没有人知道黄浦江中有多少个人的鲜血,没有人。

 黄浦江水淌着,无情地。它不会变为红色,永远也不会。原因很简单,因为它属于有钱人,就像上海一样。

 有钱人可以在一个晚上花费几万元,而没钱人却一辈子也没看到过这么多的钱。

 上海,的确是一座很人的城市。有人说,上海到处是金子。于是有成千上万的外地人背井离乡来上海捡金子,可是捡到的却不是金子,而是自己的鲜血,凝滞住了的鲜血。

 他们有的成为了民工,有的成为了乞丐,有的成为了小姐。因为生活所迫。

 生活,就像一道伤口,一边愈合,一边血,永远也不会停止,直至死亡。

 而我,毕竟还是幸运的,即使我是个孤儿。

 十六岁以前,我一直生活在一个旧式的小区里,靠着人们的施舍。十六岁那年,小区拆迁,居委领导给我办了身份证,又给了我五百块钱。从此,我便开始了我的生涯。值得庆幸的是,我有学校可以上。

 学校领导为我免去了学费和住宿费。每个学期还会为我募捐。我没有收下,因为我讨厌这种以“爱心”为幌子的施舍。

 我有自己的尊严,一种在狂风中摇摇坠的尊严。

 我对自己说,我不是乞丐。

 然后,我听到了身后的嘲笑声,凛冽而凄冷,像冬天的风。

 我没有回头,我不敢。我怕。真的。

 二

 我留着长发,很长,披在肩上。风轻轻吹过,我的头发便开始飘逸,很美,像一朵盛开着的鸢尾。有时,我会用橡皮筋将头发扎成马尾,轻轻地。我怕自己的一不小心会扯断一头发。

 头发,是忧伤的代名词。一头发就是一丝忧伤。它们组成了我生命的全部。忧伤,是一种高贵的气质。我一向是这么认为的。

 我的指甲很长,很秀气。它们是我不小心忘记带入体内的心灵。我用它们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然后卖给各个杂志社,为了养活我的胃。每当我将我的文字投入信箱时,我会觉得自己很恶心,指甲也开始隐隐作痛。

 我很卑鄙,为了那一张张沾满细菌的长方形纸片而写下那些合世人口味的文字。

 心说,萧然,你这个无之徒,为了钱而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

 胃说,萧然,你别听心说的话。我怕饿。我需要食物。

 我不!

 指甲断了,发出清脆的声音,震撼着我的灵魂。

 顷之,一种断指的剧痛包围了我。我觉得自己的指甲在血。可是,却没有血。我不知道为什么。真的。

 眼泪落了下来,滋润着那道不是伤口的伤口,凄而诡异。

 我不是一个好孩子,我抽烟。有钱的时候我万宝,没钱的时候牡丹。我的烟瘾不是很重,可我戒不掉,我也不想戒掉。

 烟,是一种好东西,它可以使人产生一种幻觉,在烟雾朦胧中。就像酒一样,所以我也喝酒。

 我所需要的只是一种幻觉。

 仅此而已。

 三

 只要有钱,我就会去网吧聊天。

 聊天,是一种宣,发自内心深处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没有朋友。我一天不会讲满三句话,除了老师我回答问题。

 我寂寞,非常非常。

 因为寂寞,所以聊天。

 因为聊天,所以寂寞。

 轮回。

 轮回是一个过程。从生到死,然后从死到生。我喜爱这种感觉,一种永无止境的疼痛感。它像爬山虎一样爬满我的身体。我有一种窒息的快。不知何时,爬山虎散去了,丝剥茧似的。须臾,疼痛沿着每一条神经蔓延开来,笼罩住了我的身体。

 认识叶子是在QQ上,五月的一个晚上。

 她是温州人,比我小一岁。她的QQ秀是一个扎着两只小辫子的女孩,旁边趴着一只小狗。很可爱。真的。

 我们聊了许多。至于聊些什么我已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她叫我哥哥。一种世界上最唯美的称呼。五月三十一,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因为那天,她不叫我哥哥了,而是叫我然。

 她说,我们交往吧。

 我不知道交往意味着什么。我有点害怕。不,是很害怕。真的。

 离开网吧,我总是会在街上逛,茫无头绪地。

 子时,我来到了那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那个旧式小区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高档的住宅区。

 马路的对面是一排只在夜间营业的发廊,大上海丑陋的象征。

 看着那排绚灯异彩的发廊,我那几近残逸的记忆碎片也开始浮现出来。

 十多年前,那儿还是一个垃圾堆,附近的生活垃圾都会倒在那里。

 小时候我经常会去那里捡垃圾吃。一同捡垃圾的还有一对兄妹。我曾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为了一块西瓜我和他们打架了,结果被他们用砖头砸破了头。至今,我额头上还留有一个疤。

 哥哥把那块西瓜给了妹妹。他是个好哥哥。

 后来,有个居委干部发现了我们,问我们为什么到这儿捡垃圾吃。

 哥哥骂了他,然后拉着妹妹逃走了。

 而我却站在了原地。

 于是,我吃起了小区里各户人家的残羹冷炙。半年后,我去了一所小学。

 后来,我见过他们一次,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哥哥将头发染成了黄,妹妹穿得花枝招展的。他们经常出入于舞厅,还在街上砍人,为了一顿饭。最终,哥哥被人砍死了,尸体出现在公园里,吓倒了许多人。听人说,不久之后妹妹就做了小姐。

 我想,如果当初我也逃跑的话我的结果也会如此的。

 读书。是读书改变了我。

 可读书也给了我尊严。因为尊严,所以我痛苦。我无法再像小时候那样去捡垃圾吃,  M.NiuDuN 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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