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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
 最近,我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冯雪梅先生的一篇评论,他认为:“孩子越来越难教,老师越来越难当。如果我们不把两者看做是教与被教的关系,恐怕就不会对一些问题头疼上火。学生与老师应该相互尊重,二者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不问缘由的服从多了,就会培养奴。”冯先生文章还说:“教育学者说,大人们应该蹲下身来,跟孩子讲话。可我们的大人总习惯于俯视,让孩子们仰起头踮着脚说话。我们为什么会盲目崇拜权威?因为从小到大,权威的影子无处不在:家长、老师、领导…”这些意见都是对的,都是强调老师对学生的尊重。都反映了教师对教育对象的关注不够,了解不够,并且会影响到教育计划的有效,会影响到教育者的正确决策,从而对整体的教育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老师的态度会逐渐被当事人觉察,会在教育对象身上产生回应,而回应又会加重负面影响。一般来说,学生会有两种回应:一种是那些迷信教师权威、相信教师言行都有符号意义的学生,他们会在老师放弃自己的同时,自己也放弃了自己,形成所谓的“破罐破摔”放弃相关学科或全部学科的学习。另一种是年龄较大、自主意识较强的学生,他们会产生对立情绪。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这些学生力求在非主文化中寻找支持,除了少数人会通过自我奋斗去“证明”自己以外,其他学生常选择同教师“作对”用所谓的“英雄”行为来证实自己与众不同,最终形成所谓的“双差生”形成班级中的另类。在非正式场合,这类学生往往会表现出“恨”老师的情绪,他们会以“气老师”为荣,会把“就不好好学习”视为对教师的反抗或惩罚。他们的意识有相当的扭曲成分,他们对教师的指责也不尽符合事实,他们的问题会发展到或超出学习困难的问题之外。但是,他们的问题却是由师生关系不良、由学习困难开始的。还认为,由个别教师创设的不正常的环境并不能长久保持,学生要升级、升学,要离器重他们的教师走向新的环境。于是,暂时的过度关怀会造成后的失落,在升入上一级学校后,一些小学、初中的干部、优秀学生,常有保不住先进位置,甚至变得“平庸”或“落后”的现象,等等。这些都是由于老师不能正确对待师生平等,老师总是喜爱高高在上,不能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的结果,总之,老师是失败者,老师必须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

 老师确实必须应该蹲下身来和孩子说话,但我想补充一句,如果盲目支持学生的“独立意识”忽视学生对老师应有的尊重,那么中国的“小皇帝”就会越来越多,而且一个个得罪不起,老虎的股摸不得。比如课堂秩序,从老师方面说,应该解决好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问题,从学生方面说,也不能一味我行我素为所为。就是老师的课上得不大好,学生也不能肆意喧哗。这就好比法庭,律师的辩护、证人的证词乃至法官的宣判,你不一定都满意,可是你不能咆哮法庭。那是对法律公然藐视。我曾遇见这样的事情,有一位很调皮的学生下课和别的学生一起玩耍时发生矛盾,他就把这位学生的书包抢过来向外扔出去,正好碰碎了窗户的玻璃。班主任便把他叫到办公室,他不承认自己是错的,坚决不承认自己碰碎了窗户的玻璃,尽管很多学生都证明是他做的。他还狡辩道,我没有碰就是没有碰,别人看到又怎样,那都是假的。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你能把我怎么样?在他的心目中,自己说对就是对,你老师又怎么样,你能体罚我吗?你体罚我,我可以告你!请来他的家长,家长却说,我家小孩说没碰就没碰,就算是他碰坏的我也不会赔偿,是你们老师教育不当,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你敢把他赶回家吗?如此嚣张,老师又能怎么样?站在老师角度想一想,老师是不是就该去做学生的“奴仆”呢?《论语宪问》说:“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这里明明白白写着孔老夫子用手中的拐杖敲打原壤的脚胫,我不大弄懂的是,怎么原壤一点也不责怪他的老师呢?在浙江温州市灵昆镇因为学生太调皮,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老师想说服他却被他大骂一顿,校长气愤之下打了他一巴掌,而家长就要了校长的命。这不是天方夜潭,也不是什么人故意编出来的笑话,是真实的事情,确实令人震惊!老师哪里有什么尊严可言,老师在学校里挨打,早已不是什么新闻。现在实行的是义务教育,老师只能低三下气求学生好好读书。许多人对老师的尊重是非常表面化的,而且这种尊重常常以老师对自己孩子的态度为转移。一旦有所不满,那所谓的“尊重”霎时就会烟消云散。这是社会的悲哀,同时也是做老师的悲哀!

 先秦把师与天、地、父并列,三代的治国之道之所以被历代儒家大加称颂,就在于三代治国之道持续了一个“恒道”原则――尊师重教。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首创私学,具体实践“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将教育对象从王宫贵族扩大到庶民百姓,促进知识文化的下移。他所提倡的“学而优则仕”将教育和为官联系到一起。孔子所倡导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且格。”明显地是主张德教的重要。儒家亚圣从“善论”的思想理念出发,认为任何人只要接受教育,肯于学习“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从人本恶出发,认为人之所以能为善,全靠后天的努力学习,因而将尊师重教看作是制定国家的法令制度并能否得以推行、进而上升为国家兴衰存亡的标志。于是,荀子对为师者的标准尺度、责任、师术作了严格的法度。道家老子、墨家也对尊师重教有过阐述。周朝按照名位、官阶品级分划了一整套礼仪等级制度,用“法度”即法统、条律贯彻之。师的地位、职责、作用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于尊师有一整套严格的礼数法度。学子修习的主要内容是六艺即礼、乐、、御、书、数,基本内容包括德、行、艺、仪四个方面。大学以礼、乐、、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先秦圣哲尊师重教的睿智卓识以及周代所制定的一整套的尊师重教的礼数、法度,对后世的教育制度的发展、沿革、衍变产生了深远影响。尽管秋战国时期,社会急剧震,但尊师重教一直未变。周朝“礼崩乐坏”教育发生重大变化的特征之一即是官学式微,私学兴起。孔子首创私学,打破了“学在官府”的限制。他收门徒的条件是“自行束(十条干)以上”(《论语•述而》)即可。于是,一般平民有了可以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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