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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主办检察官的执着追求
   张伟是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侦查二科科长,副科级检察员,一级检察官。他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用“奉献”和“追求”书写着他所钟爱的检察事业。令人敬佩,让人垂青…

 熟悉张伟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年轻人,俊俏的外表,幽默的谈吐,朗的性格,富有亲和力的笑容,工作中他怀着对,对人民的一片忠心,侠肝义胆,铁骨铮铮,一桩桩大案铁案尘埃落定,一批批腐败高官纷纷落马。一句话,刚柔有度,情中人!“5、12”汶川大地震后,张伟同志慷慨解囊,率先捐款1000多元、直接捐款300元,缴纳特殊费300元。6月12,一封来自地震灾区的感谢信告诉我们,张伟还通过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给灾区的少年儿童捐款1000元,给在地震中受灾的四川省绵市安县检察院捐款1000元。

 论起检察业务工作他毫不含糊,1988年招录进院后,他先后在批捕科、经济科、反贪局、政研室、反渎局等部门工作过,每到一处,留下一片赞扬声,每走一步身后留下一串串重重的脚印。参加工作20年来,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五次、被省、市评为优秀侦查员、市优秀检察官、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员荣誉称号…2008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研究决定给张伟同志记个人一等功。

 终身学习,教诫为先导

 孙子曰:“用兵之法,教诫为先”张伟同志是1988年通过增编考入到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刚进检察院的那阵子,一个百人的检察院竟没有一个研究生,科班出身的几乎等于零,大都是军队转业干部和地方招录干部,办起案来吃力费劲,大案要案更是无法下手。面对新的业务,新的环境让他踌躇满志,不学习就要落伍。不学习就无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他惟一的信念就是打好基础,练好内功,尽快适应检察工作。为了不辱检察官的使命,他发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研读每一部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理论专著,他逢人就问,有机会就学,上千部的法典他通读了多遍,中外各派法系论著尽收眼底。几乎达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他还先后到省、市院参加各种培训班、专修班学习,以弥补自身不足。每次培训都能成为提高自身素质的目的。在学习中,他特别注重法学理论的学习,收集各种刑事案例、刑事诉讼规则、不起诉原理等专业理论文章进行认真对比研究,提高理论水平,打牢办案功底。深入钻研个案特征,逐步升华到理论高度。从把握定,到诉讼判决都能做到中有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通过不断学习,张伟由一名法律上的门外汉,逐步成为业务上的内行。他先后自学取得经济管理专科、法律本科文凭。

 学习中,他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学以致用;及时总结办案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达到惩恶扬善,宽严相济的目的。几年来,他结合办案实践,先后撰写《农村基层干部犯罪浅析》、《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成因及预防措施》、《贿赂案件证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贪污贿赂案件与反查手段》等二十余篇调研文章,分别被省院、市院采用,1999年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目前正在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仗义执法,人民是靠山

 反腐查案工作是和人民交给的一项政治任务,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群众是最有力地判官。这是张伟同志始终不喻坚持的信条。

 1999年至2005年,张伟同志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他时刻紧绷公正执法、恪尽职守这弦,积极主动承办大案、要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做到“快、准、稳”他每年办理的案件数和判决数均占全局的40%。所办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作为一名检察干警,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利益。2005年3月,张伟同志奉命抽调到中共周口市纪委、周口市人民检察院“5、11”专案组参与一名处级干部案件的查处。工作中,他严格办案纪律,加班加点,夜以继;政治上不讲价钱,不计报酬,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和其他办案人员一起分析案情,制定周密细致地侦查方案。张伟同志从证据的固定,案件的突破、赃款的搜查,都做了大量地卓有成效工作,使案件得到了如期判决。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张伟清醒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对象尤其是大案要案,犯罪对象多是高智能型人员,反侦查能力强,调查取证难,突破犯罪嫌疑人有干扰阻力大。他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查异堵漏。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使案件由被动为变主动。即:异常的举动引起警觉:异常的电话引起质疑;异常的打探识出破绽;异常的交谈漏出马脚。异常中见真伪,疑难案件所涉及的证人都是与职务、身份,后台有着千丝万屡的联系,有的难为情,有的怕引火烧身;有的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不愿意作证。有的是作假证规避法律,有的搞是一对一,人情易。有的干脆不配合,证据很难固定。张伟同志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强化策略意识、证据意识,注重从用事实说话、用证据锁定犯罪,提高侦破能力和办案技巧。

 张伟在初查案件时曾得到一条这样的线索,沈丘县的一位处级干部,还有一部专用骄车(报的是沈丘户口)。他觉察这里面定有猫腻,紧紧抓住这条线索不放,首先从公安车管所入手,调取两年来报取沈丘县户口的车辆档案,同时多方打听车的型号,逐步步缩小调查范围,终于查出这位处级干部的一部天津产“丰田”花冠轿车的来历。原来是以沈丘县一个叫董某的人报的户口,这位董某系一私营企业的老板。经过认真分析和判断董某和这位处级干部不是一般关系,车的背后还有其他易。于是,他以谈生意为名将董某秘密叫到专案组,通过政策攻心和法律劝导,董某终于承认这位处级干部在出事前将受贿所得赃车转移到该处,承认这位处级干部将部分赃款交给他让其存放的真相。证实这一情况后,张伟和办案人员迅速赶往董的家中,将赃车一部和赃款60万元、美金存款4万元、借款条160万元如悉提取并依法扣押。通过一系列侦查手段,为突破犯罪嫌疑人受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根据掌握的材料,还查出了犯罪嫌疑人赵某,为个人跑官升为副处级干部行贿的40余万元。

 在案件初查期间,张伟对这位  M.nIUduN 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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