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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蓑烟雨的宿命(青春文学大赛)
   人的名字不能随便起,无论是真名,笔名,网名,因为每个名字都暗寓某种宿命。

 ——题记

 任平生是一个早死写手的笔名。取自东坡“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之意,任平生死的那天,天上飘着绵密的烟雨,任平生死的那年只有31岁。

 任平生和我可以说是素昧平生,他的生平我是在他死后才了解。他是文化局的编剧,一家报社的主任编辑。还是许多媒体的撰稿。写东西喜爱玩命,彻夜不眠,饿了就吃袋方便面,困了就在单身宿舍冰凉的上眯一会。起来之后玩命再写,我知道这种呕心沥血的气势不可能是为了功利,只能是出于热爱。再或许是他在那时就隐约感受到了死亡的召唤。想抢在死神冲他挥镰之前在世间多留下些痕迹。

 任平生死后我看到他的家人来清理遗物,他的家人似乎并不太忧伤,毕竟任平生患上肾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个才子的面颊总是带着疾病特有的浮肿。谁都知道他的早死是个必然,在他的亲友当中有一个沉默不语的女人,任平生生前没有结过婚,但是并不妨碍他和这个女人成为情人,任平生和这个女人的故事也将化为一蓑烟雨。

 任平生的遗物足足装了五大口袋。口袋里装的全都是书还有很多泛黄的文学杂志,那些杂志是许多文学青年梦想登陆的殿堂,也常常在收破烂的老头那看见它们被当成废纸出售的衰样,我默默地看着任平生的家人把口袋拖出去。想象着这些文学杂志也许早就和主人一样得了肾衰竭。所以才沦落成遗物,我又对死者任平生充满了尊重。因为他竟然在把自己文字雕刻成一个个生命塑像之余,还有那么多精力阅读别人的讲述。

 任平生死前几个小时还在写作,最后的遗作是写一个劳模。文章发出来后,他的名字在报纸上打了黑框。那期报纸没有人会收藏,我虽然注意到了它的纪念意义。但我也不会收藏,一个写手不会真心诚意收集另一个写手的文字,因为他得忙着收集自己的文字。虽说是兔死狐悲,可我眼里没有一点泪滴。

 任平生的葬礼我没有参加。却在一年之后参加了另一文友的葬礼。在火葬场落满残雪的一隅,有人把这位文友生前出的书扔进燃烧的黄纸中,任风来邀走那已成黑灰的点点纸片。我不感到有些慰藉,因为我终于为写手们痴痴写出的文字找出了存在意义的证据。那就是殉葬,一个写手的优越在于死的时候,可以用属于自己的几百万字殉葬,这是亿万豪绅,高官显宦所无法拥有的陪葬。所以生前一蓑烟雨也未必可悲,有黄土可眠,有妙文殉葬,不也快活!更何况有些文字还有成的可能,太史公的《史记》里的文字就炼成了不死的神通。太史公人虽受了宫刑,文字却雄风猎猎,幻成一杆大旗在世界文化史彪炳!而文明就是一团火焰,给人类照明,给人类取暖。写手就是为这火焰添柴的人,所有的文字倘不够烧,那就再添上骨头,添上心。

 任平生死后我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发现一个未完成的剧本。作者的生命已经谢幕了,他写的剧本却尚未完成,这样的戏剧效果真是让人始料不及,我看了那剧本上的文字时似乎看到一个白帕上翩翩飞起一群血蝶,这是个注定不能上演的剧本,却丝毫无损于它的价值。所有用心写出的字都有它自己的尊严。所有用心写作的人都是主宰自己文字帝国的大帝,毕竟,写手们通过文字去尝试某种主宰自我的可能。写手们本能的情决定他们注定要去尝试,哪怕面对的是一蓑烟雨的宿命。如果死亡是一场烟雨,各自的文字就是我们的芒鞋,只有沉重生活过的人,才能和死亡轻盈的赴约。

 任平生这个人我都快淡忘了。我还有太多的俗事,死者的名字我记不过来。我身边死去的文友也不少了。没死的也大多在病残中,之所以在今天早晨忽然想起任平生是因为我的双肾冰冷。原来是我靠在玉石椅背上打字太久了,那种寒冷已经透进我的全身。我忽然就想到因为肾衰而死的任平生。我后冰冷地在电脑上敲出我靠失眠折磨出的新诗《在冰面上舞蹈的火焰》——

 注定要归于沉寂

 所以才倾情一舞

 在我还没有熄灭之前

 我要让你看着我的舞步

 我焰尖灼热

 内心却是温柔的空虚

 我要你欣赏我

 风摇曳的躯体

 我要你记住我

 热烈执着的勇气

 我要你明白我

 清澈燃烧的快意

 来吧,爱我就别怕被我灼伤

 懂我就别约束我的不羁

 收藏我融化冰棱坠落的泪滴

 请将我只为你醉的绝舞珍惜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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