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以人为本
去年,本市区主要大街之一的大桥路,全部进行了重新整修,由原来的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六车道。经过改造的大桥路变得宽畅而漂亮,在咱这小小的城市中也算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然而,前几天忽然发现宽畅的大桥路又变窄了,--在宽畅的大街中,竖起了一排一人高的栅栏。
竖起栅栏之后,两个红灯之间的路段,几百米才有一个人行通道。如果行人没有在十字路口或人行通道位置而要到街对面去的话,得走很远才能穿过街道。如果是空手而行,倒还无所谓,但对那些购物、乘车或有急事的人来讲,却是极不方便。尤其是提着大包小包买东西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这个路段设置栅栏,显然是因为漂流量很大,交通十分繁忙。有了栅栏,可以防止一些车在街上随意调头,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汽车的通行速度,当然也可以减少行人穿行于街道,减少或防范事故的发生。当然,设置栅栏的主要目的,还是保障汽车的快速通行,减少车辆的拥堵。这种现象在中国的各城市可能都比较普遍,--行人给汽车让道,似乎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前天看了一篇报道,却颠覆了我对这种现象的惯性思维,我们的城市交通,是以车为本,还是以人为本?
据1月22
英国《泰晤士报》报道,英国保守
在计划今年出版的《交通绿皮书》中将提出建议,取消城市红绿灯、道路标志和斑马线,给予行人和司机以相等的路权,以提高交通安全度,减少道路拥堵。根据他们的建议,路拱、减速弯等现在用于降低车速的一切措施都将被取消,这将使司机在开车时更加小心。保守
的这些建议是在借鉴荷兰“空间共享”计划的基础上提出的。在荷兰的一些地方,红绿灯已经被取消,人行道和汽车道之间的栅栏也已经被拆除。现在已经有一些英国街道开始采纳这些建议了。在高街肯辛顿,将近600米长的栏杆已经被移走了,步行者可以在任何地方穿行。
别人在拆栏杆,而我们却在设栏杆。多少年来,我们都以为人给车让道,那是天经地义的,却从没想过人为什么要给车让道,而车却不能给人让道。
在中国,许多年来,有车,就标志着有一定特权。因为过去只有当官的才有车坐,只有当官才坐得起车,至少也是富人才坐得起车。即使现在汽车已经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但拥有一辆汽车,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的,起码也应该是个中产阶级水平才行。而我们的交通规则和交通设施都是围绕如何保障汽车的畅通无阻设定的,很少考虑如何方便老百姓。我们总是埋怨一些人为什么不遵守
规,不走天桥、斑马线而要翻栏杆,却很少考虑我们的交通设施是否合理,是否是以人为本。前些年有的地方甚至规定,如果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话,撞了白撞!这些规则很明白的告诉你:在中国,车辆优先,以车为本!
我们常常讲要以百姓利益为重,要以人为本,可在实际行动中,以百姓利益为重,以人为本却仅仅是一个虚幻的口号而已,根本就没有谁去认真落实。
其实,城市道路本身就是一种公共产品,每个公民都应有平等享受的权利。而以人为本,更应体现在首先尊重行人的选择,而不是首先尊重有车人的选择。因为有车的人已经占有了比行人更多的道路使用利益,如果城市交通再以车为先,实际是剥夺了没有车的人应享受的利益,这怎么能体现以人为本呢?
也可能有人认为,设置栅栏,设置天桥,设置斑马线,是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可以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这种理由初看似乎有道理,但英国交通工程师却认为并不是这样,他们的实践证明,在拆除栏杆后“这可改善人们的交通行为,人们会缓慢行驶,有序穿行。”司机们将会变得更加小心。他们在某街道拆除栏杆后的两年里,交通事故不仅没有增加,这里的人员伤亡率仅为英国全国平均水平的1/3。可见,传统的认知观念在事实面前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我以为,给予行人和司机以相等的路权,才是以人为本的真正体现。我期待这一天会在不久的将来在中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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