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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冬天不冷
 一

 鲁迅在《故乡》里幽怨地写道: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相比与当年鲁迅回乡的情景,我可幸运多了,回乡的路虽然遥远,但至少我能选择自己喜爱的出行方式,火车,客车,或者航班都能抵达家乡,最终我选择了夜班车。

 “嘿,兄弟,冷吗,怎么不睡一会?”‮夜午‬时分,正当我沉于手提电脑上beyond91年的演唱会时,没注意到车道上过来一个人,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臂膀。

 “嗯,你好!”我抬起头,有些惊奇地打量了对方,车内没开夜视灯,但通过电脑屏幕的微弱反光能辨出那人很年轻,长得结实壮硕,个子不算太高,倒是有些面善,似曾相识。

 “呵呵,你是天保本地人吧。”他笑了起来,追加了一句。

 “嗯,是的。”

 近年来,天保城内开发了据说是全亚洲投资规模最大的华银铝业,风云突变,出入天保城的人中就不单是纯朴善良的天保人了,但对方能一眼辨出我的籍贯,可见,或多或少,在我身上,已深深烙下了故乡的某些印迹。

 对方依然笑笑:“我也是天保的,哎,开长途车真是累人,特别是冬天,休息总是不够,下辈子,我要投胎做猪,吃,睡好就行,不必天天提心吊胆地在路上奔跑,嗯,你做什么工作呀,又拿相机又提电脑的。”

 “呵呵,传媒的。”

 “那是记者吧?”

 “呵呵,见笑了,不过是半路出家的和尚,滥竽充数而已。”

 不知觉间,他已在我旁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这趟从深圳发往广西的长途客车因夜间发车,又值天寒时节,客人不多,后排还有一些空位。

 “老乡啦,不用那么谦虚好不好,你真了不起,我开车三年多了,走这路线来来回回少说也有两千次,见到最多的都是老家那边下来打工的兄弟姐妹们,当然也有外地老板的,白领的,或者高科技的人才,但还真没见过当记者的,你在深圳工作吧,这次回家有什么喜事,我猜猜看,是父母大寿,朋友进新房,还是亲戚结喜?估计应该是来喝喜酒的了,咱们山城的人最爱在冬季结婚了。”

 咦,怪了,难道他的眼睛有特异功能,竟能穿透衣物看到我旅行袋内的那张请柬?

 “嗯,你说得真是准啊。”出于职业上的习惯,我自然而然地伸出了手。“咱俩个朋友吧。”

 对方没有拒绝,当两只年轻的手握在一起时,我感受到对方竟然用了八九分的力度,这是一只热情洋溢的手,可能因为长年累月握紧方面盘的缘故,掌心结出柔软的茧。我脸微红,有些尴尬,因为我伸出的那只手异于常人,那只手长出了六指头,天生就旁逸斜出的第六指头其实很短小,并不显眼,只在挥手或者握手时会特别的醒目。我知道对方的手已经触碰到了我的“多余”并且了然于心,当两只手慢慢松开时,他又把注意力集中到我脸上,一会,便信心十足道:“你就是XX村庄的,叫景涛,对吧。”

 刹那间,我愣住了,惘然若失。

 离家多年了,突然某一天,有个人认出你,还知道你姓甚名谁,这也并不奇怪,假如我是名人,象犀利哥、凤姐那样的红黑人物,或者上过电视,拍过电影,在广场上奔等等,问题是,我偏偏只是一个不爱张扬的人,刚离开家乡的那段时间,我特意让自己吃得很驳杂,巴不得让自己一夜间长得面目全非,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一段情感的伤,决意进行一次胎换骨的淡忘。

 见我没回答。

 对方用自嘲口吻补充道:“我是什么人嘛,你肯定不认识我了,嗯啊,知道不?我有个亲戚,在他家里,我看到过你的相片,他常提到你,所以,对你有了印象,应该是你的手背叛了你,听那亲戚说你曾为“六指儿”的事和他打过架,哈哈,前段时间看过台湾情感剧《九指新娘》,敢问一句,你成了十一指新郎没有?”

 我不笑了起来,这人真是奇特,不就是多一手指头吗,竟能让他这般的浮想联翩,这小子干脆改行当作家算了,多好的想象力,开车太可惜了。

 “你的亲戚是谁哦?怎么会有我的相片呢?”

 “李钻,他妈妈是从我那个村屯嫁过去的,我们是表兄弟,你不记得李钻了吧?”

 李钻?我心头一沉,差点口而出,他现在在哪?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有些事就好比白驹过隙,一闪即逝,有些话却不能说,一说,就是锥心的疼痛。这一夜,我原本想沉静地在车上渡过一宿,想安静地聆听黄家驹的人生绝唱,这辈子真的很遗憾没机会亲临现场去听beyond的演唱会。

 再回家乡,忍不住又想轻唱这首歌:

 …

 再次返到家乡里,梦幻似是现在

 看有多少生疏的脸,默默笑容

 那处一片绿油油,早风轻轻吹

 听听妈妈低声诉,那旧故事

 已过去的不可再,今天只可忆起

 一双只懂哭的眼

 落泪再落泪

 (旧的足迹)

 …

 我沉默的一会,突然想对他说点什么,可这位好客的老乡却从我身边起身离开,几分钟后,这部长途夜车靠边停歇,轮到这位可爱的司机开车了,夜渐深,故乡渐近了,我的心渐渐地变得不再安宁。

 前几天,正好是12月22。母亲一清早就“笃笃”地敲响我的房间。

 “景涛啊,起来没有,有封信,好象是老家那边寄来的,快起来看看呀。”母亲在门外催促着,口气显得格外地热切。母亲虽识字不多,但生活的多处沧桑,早让母亲修练成一个遇事平静的妇人了,母亲极少有一惊一乍的举动,在我作息时间内,她也是不轻易敲门打扰的。但自从母亲和我离开家乡,在另一个省份“离群索居”之后“老家”那边的事对于母亲来说便件件都是大新闻,一场天气预报中的暴雨,先不管那一场雨是不是下到了半空,单单是预报就能让母亲感到莫名的惊悸,甚或悄然地落泪。

 母亲在门外喊我时,我已然起身,那天是冬至,《周礼》曰:“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这是一个极有看点的节气,我又得忙了。自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H晚报做记者后,几乎每天,我都是晚睡早起,或者彻夜不休,虽说是晚报,但新闻毕竟不是炒饭,过了夜再吃还有味儿,资讯就得象面包,牛,只有新鲜出炉的,刚从牛身上挤下的才有人喜爱。冬至年年有,但冬至的故事又怎会雷同?俗称冬大过年,那天,我是想趁早完成一篇娱乐版的稿子。

 我开了房门,见母亲还在门口待着,她手中紧紧地握着一个褐色的信封,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一棵残冬的老树上仅剩下最后一片枯叶,心中恻然,急忙接过信件,信封上的邮戳果然是天保的印章。我轻手把封口撕裂,抖出一张大红的请柬。原来是家乡的喜事,是二哥的小姨要出嫁了,婚期在即。

 等我把事儿跟母亲一说。

 母亲便急道:“好好,那得去,景涛啊,你一定要到场祝贺才算数,单单寄点礼票回去显得太簿情了,那样二哥会怪罪你不懂事理的。”

 嗯,母亲,太对不起您了,我欠理的事总是很多,如今,我们母子俩非得象鸟儿似的背井离乡,也是因为我的不懂事所造成的。

 我柔声道:“那是的,妈妈,到时我一定去参加的。”

 二

 小姨的婚庆在天保城内最具人气的“枫叶红酒店”举行。“枫叶红”是城内唯一一家中外合资的酒店,不论是气派还是规模都是让城里的同行们羡慕有加,听说是一位新加坡游客偶尔参加了一届“天保红枫旅游节”后,被天保城内五彩斑斓的枫叶、神奇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有淳朴好客的天保人所吸引,遂与当地政府磋商合作,投资了一所集浪漫与商务为一体的壮乡酒楼。多提了几句关于这家酒店的题外话,并不是因为太热爱自己的家乡,就故作渲染,而是另有原因让我唏嘘,这些年来,二哥为这位小姨所付出的实在不少,二嫂嫁给二哥之前,父母早亡,两姐妹过着相依为命的日子,这个中之辛酸,怎能凭三言两语就可道尽?二嫂嫁过来后,小姨也跟了过来,以后,二哥二嫂倾其所有,让小姨读上了大学,到了今天,二哥选择了天保城内最豪华别致的酒店,把自己的小姨子风风光光地嫁出去,这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姐夫所能做到的,而是只有心存大爱的、能长兄为父的人才有的大举。  M.niUduN 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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