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四口
吾家四口,三男一女,在人口比例上属明显的
盛
衰之家.在生小儿子以前,我
着个大肚子用各种科学的迷信的算法想看清肚子里这个家伙的
别,并且带有极其侥幸的心理希望能生出个漂亮的妞来,直到小家伙呱呱坠地,我才彻底打消了生女儿的幻想.然而这小东西一生下来相当可爱,粉团粉团的,笑起来就让我看到了春天正在盛开的花儿一般,我终于以一颗虔诚的心感谢他的到来了,即使
失调.
如今小儿已长到两岁零七个月,仍是人见人爱的可人儿一个.小家伙圆头小眼,那双眼睛像极了我这个母亲,只可惜这也是我的脸上最不讨人喜爱的部位.然而长到小家伙的脸上,倒是别有一番韵味,特可爱,尤其是他很显羞怯,这使这双小眼更有意思.我经常抱着他在街上行走,一边走还一边亲个不停,这在别人看来非常劳累的活儿,在我的眼里就是我的节日,而且是天天过节,因为我爱他,如同我的生命.
大儿子
,我在做女儿而且尚未认识他爸的时候,就开始在闲暇的时候给他取名,但后来终究用了个最常见的
字.我希望他是一个与阳光为伴的人,果然他是个充满活力的家伙.
长得和小儿不同,他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长大后应该是个玉树临风,十分俊朗的男人儿.
在读书和才艺方面都遗传了我的优点,而且爱好广泛,各方面都很出色.我经常在心里庆幸,老天给我这样的两个儿子,这算是对我这一辈子最大的恩赐.我特别感激.
老公与我同姓,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离我家最远不过二里来地,乃至结婚的那天,我才上了新车就被人家给拉了下来,说是路程太近,用不着,结果只好让人把双脚和他绑在一起踉踉跄跄跄地走完了全程.他基本上属于三无人员,个子不高,高中毕业证也没捞着,家境就更是寒碜,但我却爱上了这个傻傻的家伙,完全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地嫁给了他.他最大的特点是太爱劳动,每
在外忙完了后,回来还得把家里的地板搞得和镜子一般一尘不染.他还很会煮菜,弄得原来一直保持
子身材的我,一到他这领地就担心起发胖的问题来.他是个做任何事都付出全部心力的人,这使得他的生意做得不错,也让我过上了原来不敢想的日子.仅管这在许多人眼里离富贵太过遥远,但我感激他给了我这一切,包括物质和精神.他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富有的人,幸福的人.
吾家四口,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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