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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
 溺在你的宠爱里,我是个任的孩子,慢慢爱上了一种关怀。

 ——题记

 一

 第一次见到辉,是在灯火通明的彩虹大楼前。他是带着影子来的,瘦削的灯影紧紧尾随在他的身后,影子的寂寞像蛇一样住了他。

 他挣脱出影子的纠,走向我,浓烈的烟草味道淹死了亘古的书香,我们站在明晃晃的灯晕里,像刚刚上演的一场彩排。

 “找个地方吃饭去吧?”他急切地打量周围,像在街上偶然遇见一个认识很久的朋友,想要马上坐下来聚一聚,谈一谈分别后的感受。

 可我不是他的老友,没有想说些什么的望。“我见到你了,我可以走了吧?”我躲闪到光晕之外,决定退出演出。

 “你是不是很失望?”

 我从他的话里鉴定了自己的表情。

 “我送你回家,路黑不安全。”他没有走,拖着长长的影子跟上来。

 “谢谢,我习惯自己走。”

 “就当送妹妹回家。”他的寂寞并排在我的路上,有点挤。

 我是一匹与爱情背道而驰的马,在奔跑的路上遇见一个叫做辉的男子,他肩上背着一把捕获爱情的长弓和一心形尾翼的长箭。

 “我等你五年。”他在与我分别的路口说,然后扔给我一个装着承诺的沉甸甸的包裹。

 我说:“我喜爱自由的奔跑,不想驼着太重的东西上路。”

 “我等你五年。”他喃喃自语。

 二

 辉像所有男人一样喜爱花,特别是妖娆的花朵。而我喜爱草原,希望逢着一个可以用画马的目光摄取我灵魂,用诗歌的柔情绕我的思慕,用歌声的软鞭救援我途心事的并驾齐驱的骑手。

 陪我静静走了一小段荒草路,发现草原上没有他喜爱的花,所以有一天,辉幽幽地道出:传说草原外有个叫做情的花园,他要去那。

 我说“好。”仍然头也不回地朝前奔跑着,马是不回头的,回头就是一可以入骨髓的口对着他,而我是一个没有杀人目光的手,注定只能逃亡。

 他还是会用各种方式告诉我他的讯息,像一个深入花丛的卧底。据悉,近他找到了一朵极美的花,那朵花叫妍,如名字一样,妍是一个盛开在百花丛中炫目的女子,用粉红的笑,温柔的风一样的声音捕获着路人的眼神。辉说他醉在那笑容里了。

 他丢在我马背上的包裹还未温热,就已滚入藏匿足迹的草丛。所以我认为承诺是一个叫做气球的东西,外面有很魅惑人的桃形而内里是空心的,一细丝一样的针脚仅在它上面刚刚摆出芭蕾的亮相姿态足可以置它于死亡。

 我看完了一场关于吹气球、踩气球的娱乐活动,它仅仅是让我太过紧张的奔跑的腿换一种方式活动一下凝滞的关节。

 太阳习惯在黄昏时候喝几口小酒,这一次他唱醉了,倒在我站立的荒草边。

 太阳与月亮是永不再见面的情人。月光蒙上了夜晚的黑纱,太阳偶而在夜里借助思念的微光偷偷靠拢。

 三

 辉说,他现在像一只船,在花丛的间。

 我说:祝你幸福。

 他说,为什么?我却感觉不到幸福。

 我说:我要走了,去找寻我的骑手。

 他说,我还不够幸福,所以你不能走,我要你看着我幸福。

 我说:你是基督山的幽灵,只因为我奔跑时没有看你一眼,你就造出了一支叫做复仇的冥箭,时刻用黑夜一样的目光来追索我。

 “我想做你的骑手,我不会骑马,不会扬鞭,更不会用眼睛作诗,但我有一支会散发爱意的箭,你就不能为我这仅有的宠爱而离开草原吗?”

 “我习惯做一匹马,跑在我爱的草原。”

 “你走了,我会永远用宠爱的眼光来草原偷偷探望你,因为你是我今生一场最疼痛的别离。”

 “你找到自己喜爱的花了,养好你的花,做一个最称职的园丁。”我将告辞卷入一路扬起的尘土底,想要糊住他望我的背影。

 我的身影渐变渐小,终于挣断了紧密绕在他手指间风筝的长线,落入茫茫草原的油画中,成为一份徐悲鸿沦陷在新加坡崇文学校枯井内的遗失的爱。

 四

 有人说一不见如隔三秋,三天后,我站在秋天的草地上,遗忘了远方的花园里一个名叫辉,带着弓箭形象的男子。

 我扬眉吐气,高举前蹄,变幻着不同的起跑的姿势,我知道会有那么一个人,用深深的眼眶将我定格在一块展现完美的布上,那布上有好闻的松节油的味道。

 尘土飞扬起来的时候,我蓦然看到一个满面烟灰的男子的剪影,背着一个我好像在哪见过的沉甸甸的包裹,他的肩上有折断的箭。

 “驰,我回来了。”他呼出一口含混的气体,像出门已久的丈夫大醉而归。

 “你不是走了吗?”我像看着一个刚刚送去火车站眼看着他登上站台想必已经启程的友人,无比惊异。

 “我爱上了一匹马,她把我的灵魂拐带到了草原,我要让我的行尸与灵魂汇合,不管等待多少年,你总有爱上我的一天。”他把装着承诺的包裹再一次捧在我的手上。

 “它不是丢了吗?”

 “从来都没丢,只因为你不肯接受。”

 “花很美!还有摄人的香。”我说。“你看起来已经中了花香。”

 “我把花壶丢在路上了,箭也折断了,我只为了来见你一面,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当有什么体从眼角没落时,一匹马碰翻了留仙居士的墨砚,湮灭在生宣的溶解中,在氤氲着狐媚的冥音里走出一个为爱幻影的美丽女子。爱着她的辉称她为“珠珠”她成为照亮他寂寞影子的一粒珍珠。

 爱情让一匹奔跑的马,成为一个最世俗的女子,她忘记了辉中过花香。

 珠珠在世间的出身是聊斋园主人的义女,绕膝在义父蒲松龄身边,为他研磨打造美伦美焕爱情的源源水墨。”

 珠珠永远穿着素白的衣服,长发垂青,在风中衣袂飞扬,带给辉她随时都可能飘然成仙的恐惧。正因为这恐惧,辉对她无比宠爱。

 她喜爱去一个叫“乡土人家”的地方吃饭,辉陪着她。

 每次辉都是将菜单递给她,让她先选。珠珠是马变的,还是带有马的生活习气,她不吃,只吃青菜,辉就陪她吃青菜,虽然辉是嗜酒和的。

 酒是辉的爱宠,他丢不下它,尽管珠珠不太满意他这一点,但也没有强制,因为她觉得自己要为辉的宠爱妥协点什么。爱是相互的,她用放纵辉适度的酒气来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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