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
想写写她,那个与我有缘无份的女孩子,这个念头存留在脑中已经很有些时
了。其实在很多篇文章里我都提到过她,不过打大半都是一笔带过的。真正为了她,或者准确地说是因为她而写成的,只有那篇《突然醒来》。我原以为,既经“醒来”也便不会再在笔下对她进行那么多的“空谈”的。但人类的思想、感情、写下来的文字,本不是头脑中早先的念头所能束缚的。于是,一次又一次地提到了她,最终而有了这一篇。在我自己,我是打算将这一篇作为有关她的最后一篇的;但实在也难以保证以后就真的不会再写到他。自然,在这里,这话本身便是多余的。
那时候在搜狐写博客大概有一月左右了吧,正在连载那个《
差
错》。那是我尝试写作的第一个武侠小说,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自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阅读,于是那段时间便总在寻觅着喜爱武侠的朋友。那天无意中发现了一篇叫做《我眼中的神雕》的文章,按图索骥,便进入了一个博客,叫做“菲飞缘”读了那篇文章,觉得清秀隽雅,便在评论栏里留了几句话的。但随即也便淡忘。不到一天,有人加了我的QQ。对于加我QQ的人,我一向是来者不拒的。人多了,自然需要分组。我的QQ分组,一向是见者无不讥笑的。有“我的好友”是在现实中相识的人,当然也未必都称得上是好友;有“未知者”是对对方无甚了解,也很少说过什么话的;有“写博者”顾名思义是因同写博客而加了进来的;还有就是“神
者”了。所谓“神
”我的理解是在现实中并不相识而在网络世界里比较相
而且颇为谈得来的。于是这个初来者便进了“未知者”里面。大概两三天后,正在网上闲游,电脑右下角图标闪烁,点开,是“未知者”里的一女生。先说要和我说上一次话还真不容易。我告诉她因为怕吵闹,我多半都是隐身的。她说她看了我的小说和几首诗,很欣赏我的思想的深刻和文笔等语。我自然照例地谦逊。因为是“未知者”里面的,我的话自然很少。也许是有些冷淡吧,她问我是否很忙。我说我在学校论坛看帖骂人。于是说了些关于学校和论坛的事情。也知道了她是山东某大学的学生。接着便找借口停止了谈话。
第二次仍是这样的寥寥数语。那天在我的博客一篇叫做《陷入感情的泥潭》的文章里看见了一女孩的留言。那篇文字只是短短的几句话,说的是“喜爱”与“爱”的区别,是我从学校论坛转载的,只是自己加了些许介绍并换了个标题。这女孩说她正经历着一段蒙胧的感情,自己也不知道是喜爱还是爱,以此很喜爱那篇文字,问我是否可以转载一下。于是我回访,倒颇有些讶异了,原来就是已经淡忘了的那个“菲飞缘”;也是又见了《我眼中的神雕》才记起来的。于是看了她的个人档案,有她的QQ号,拿来一搜,倒又有些讶异了。原来便是两次和我谈话的那个女孩。于是,她到了“写博者”里面。
第三次的谈话便多了起来。那是个晚上,从七点一直说到了将近十点。还是从武侠说起,谈起金庸,谈到大陆新武侠,说到钱钟书,余秋雨以至当代文学种种。还说到了人品与文品的关系等等问题。虽说观点大抵是相左的。在几个月后和她彻底决裂的那一天写下的《突然醒来》中,我说“我说了很多话,比我在那个学校里两年说过的话的总和还要多”便是指此以及以后的谈话而言的。我这人一向还是比较细心的,每和人聊天之后总爱把聊天记录保存下来。这倒也不是为了
后的温习,其实这些东西保存下来之后,我也是几乎不看的,一向我还是颇相信自己的记忆力的。也许保存这些东西,只是一种友情的见证和记忆的吧?那天快要离开的时候,我要了她的邮箱,说是要送她一样值得纪念的东西;便把这一次的记录给她发了过去。
次
打开博客,便见到她的留言,说是很感激我发给她那些东西,又温了一遍昨晚说过的那些话,觉得蛮有意义的云云。那次以后,聊天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并且一聊便是很长的时间。她知道我怕吵闹,总是隐身的,但也基本知道我每天上线的时间——实则是我几乎每天都有不少的时间用在网络上——于是几乎每
都会在基本固定的时间段里发过来一个字:“在?”接下来便是又一次的聊天。就这么一段时间之后,她被移到了“神
者”里面。
一向颇有人批评我这人孤傲自赏、目无下尘,自己没有丁点本事却总爱瞧不起人。简单地说,也便是多蓝小姐之所谓“独来独往”和“
离群众”银狼兄之所谓“鄙视文明人”我知道他们的批评不是没有道理。在一次讨论会上我曾和他们说过,不是我愿意如此,而是很难找到一个人,找到一个与自己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多少有些共同的语言的人。然而与她在一起,我觉得我总算找到了。便向她说了很多,说了和别人根本不可能说起的事情。简单地说来,也便是倾诉自己思想的困惑,有关人生的苦闷等等。我把自己作为一个当代人而与当代社会格格不入的所有一切都告诉了她。她也说了很多;渐渐也知道了她那次所谓“不知道是喜爱是爱”的感情。与我之沦落不同,那是一个很阳光很明媚的大男孩。他们共同喜爱着明晓溪而在茫茫网海相遇。她很相信缘分,于是终至于“相恋”了。她说着,我也便静静地听着。偶或会觉得她说他太多而烦躁,她便在那边大笑。
放寒假的那一天,她正在试考。因为是下午两点的火车,我在博客上留了一篇文章之后,照例地在网上闲游,到论坛看帖骂人。十点四十多的时候,她匆匆地来了;说是刚试考完毕,知道我要走,特赶来告别的。在那一刻,我好感动。接下来是照例的聊天。还记得那天说的是前此未曾说过的《红楼梦》,说了很多,等赶到火车站,剪票都快结束了。整个寒假,只看了辜鸿铭的英文版的《中国人的精神》(TheReligionofGood-citizenship)和蔡义江的《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此外便无所事事。也经常会想起山东泰安——便是她的家乡。说来也巧,中国这么多的地方,在我的第一个小说里却偏偏写到了泰安,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她——,想一想她现在会在做什么。我的家乡是在个幽僻的大山里的。躲开世俗的喧嚣隐藏在这里,我经常会觉得温馨,觉到我所需要的那份沉静和安宁。这里的人们,就像桃花源里的避秦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根本不知道网络为何物。于是,整整一个月里,在我所钟爱的故乡,我第一次觉到深深的孤独。
回归到这个喧腾的城市,是在一个月之后了。她还没有开学。在她的博客里,见到假期里所写的几篇
志,都是关于那个男生的。说她想念他,后悔未曾给他她的电话,同时也庆幸于自己有着“公主的爱情”;便在那里留了言,夹七杂八地说了几句。接着开始写一篇小说,名字颇难确定,暂记作《猪笼草的情爱历程》。本打算写个科幻的,但一落笔,渐渐成了言情。故事自然是虚构的,但男主角的思想
底却成了我自己。于是想把她作为两个女主角中的一个写进去,但终于放弃了。不久之后“
飞蛋打”——银狼兄批此小说语——,胡乱结束了小说。在这期间,她也开学了。在聊天中,渐渐知道她和那男生的关系怎样地冷淡了。我默默地听着,同时也有着一种暗自的庆幸。——幸灾乐祸,好像很不人道的吧?——其实我经常告诉她,她所经历的,本不是什么爱情。那个男生并没有怎样地“爱”过她。我说像她这样一个极度
感的女孩子,能够这般轻易地将自己的爱情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子,本身便是很可笑的。但她不信,她说她只相信缘分。那天我告诉她,我想写个小说,便以她和那男孩为原型,问她愿不愿意。她很爽快地答应了。几天之后,小说差不多写成了,自己读了几遍,感觉很糟糕,也没有给她看,便丢弃了。正巧那几天有几个网友含蓄而又鄙夷地批评我说我的博客更新得太过缓慢了。既然没有了这小说,于是随手写了个《小谈金庸笔下的人物•周芷若篇》到博客里。大意是说周芷若为了自己的承诺不得不亲手毁掉自己的幸福,很值得同情。给她看了,她很不以为然,说周芷若太过狠毒,不懂得什么叫爱,根本不值得怜悯和同情,并且举了郭襄来做反例。小小地辩论了一通无果,便又写了个郭襄上来。这些,大致都在“郭襄篇”里说过了的。
M.NiuDuN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