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自己掌控
这是林平第一次萌生出要自己掌握一切的想法,以前无论是前世还是之前的几个月,林平都算是为别人打工,而没有想过自己当老板,因为自己当老板虽然好,但是自己当老板要
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而且虽然他是打工的,但是赚的钱来说比起前世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了,只要这样努力十年,那赚的钱就足够他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所以林平也没有打算自己开公司,但是现在林平萌生了这样的想法,而且这样的想法一发不可收拾,没有哪个男人不想功成名就的,而在现今的情况,要想功成名就无疑就是从政或者经商,从政林平是没有什么兴趣的,那么剩下的就是经商了,而且如果收购了出版社,肯定对于他将来当作者肯定有好处的。[。]
当然以林平现在的状况来说还是不可能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公司的事物上,毕竟他现在的主要的收入来源都肯定是当明星赚来的钱。
已经确认了只和蓝天出版社合作到这一次为止,林平的怒火也渐渐降了下来,生气没用,反正事情都已经发生,没办法改变,而怒火平息的林平甚至连打电话过去询问心思都没有了,得到的答案无非就是坦然承认或者敷衍他,既然已经决定不和李长天合作,那他的回答也不重要了,不是么。
“瓶子,在想什么呢?怎么还不走?”胡歌从教室里走出来说道。
林平一愣说道:“没,想点事情罢了!”林平没有想把这些事情告诉胡歌这些朋友的打算,有些事情还是自己处理就好了。
“我说你们今天可要玩的尽兴,最好拿下一个回来!”林平嘿嘿笑道。
“你又不是不知道,主要是小平他…我和袁宏只是凑个数而已!”胡歌无所谓的说道“不过嘛,难得小平他大方一次,肯定要让他出血一次,要不然怎么对的起我们俩的卖力演出!”
林平要默默的为孙小平默哀了,孙小平可不是他这样已经有着很多通告的艺人,平时的生活可没富裕到可以随便请人的地步,不过为了泡妞,额,不是,是为了爱情,不出出血怎么行,如果不是林平这一次要赶通告,肯定也要让他出出血的,上一次他们可也没对自己客气。
告别了胡歌,林平大步朝校门外走出去,边走边想一些出版社的事情,等收购了出版社,那出版社肯定要做出一点成绩的吧,林平脑中有不少的好书,比如《诛仙》,其实林平是比较倾向《诛仙》的,因为诛仙的感情比起其他的网络来说要细腻的多,里面张小凡和碧瑶,陆雪琪的爱情故事感动了不知道多少的诛仙的粉丝,只不过林平自己的文笔很一般,当时的记忆比起现在要远远不如的,所以林平虽然更倾向《诛仙》,但是却不敢动笔,生怕这么一步经典之作要被他写烂了,但是现在他的记忆力得到了空前的开发,就算自己不用动脑筋完全模仿也可以完成,所以他现在才有了动笔写《诛仙》的打算,不过诛仙最后的烂尾也让林平头疼不已,他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要知道这绝对是《诛仙》的一大败笔,如果不能好好处理的话,那最后的问题可足够让他郁闷的了,哎,这就是抄袭的代价啊,萧鼎啊,萧鼎,你可算留下了一个大烂尾了了,这可让他怎么班呦!
不管了,干脆也像萧鼎那样子来个慢功出细活,磨他个几年在说,反正自己这几年的时间也都会集中精神在娱乐圈,反正十年后他也还年轻的说。
当然好书不只《诛仙》,还有一本也让林平喜爱,那就是梦入神机的《佛本是道》,相比起前两本来说《佛本是道》的影响力显然要更大一些,一本佛本引出了一个神秘的洪荒世界,严格算起来那些后来的洪荒文都是佛本的同人,其背景之宏大丝毫不下于《星辰变》,而且相比《星辰变》和《诛仙》,《佛本是道》是洪荒文的开山祖师,开创了一个大类的牛书,这点就比其他两本要强上不少。
对于梦入神机,林平的评价要远比萧鼎和番茄高,番茄和萧鼎虽然写的不错,但是也只是在别人设定的基础上,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强大的创意,而梦入神机就不一样了,先后《佛本是道》,《龙蛇演义》,《
神》都是开山级别的巨作,佛本引出了一个洪荒的世界,龙蛇揭开国术的神秘面纱,
神则是开辟了另一种古典修行之路。从这三本书之中我们能感受到梦入神机的深厚的国学功底,扑面而来的古典的气息,让人深陷其中。
虽然《诛仙》可以慢慢磨,但是那个速度实在是太慢了点,出版社肯定还需要其他的书来撑着,那《佛本是道》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佛本》啊,经典的开山级别巨作啊!
林平走到学院门之外,早有一辆保姆车在那里等着了,车里方清已经等了有一段时间了,看到林平走出来,连忙说道:“瓶子,快点,还有两个小时发布会就要开始了!”
林平看了一下时间确实不早了,也有些庆幸还好发布会是放在上海,要是在北京或者台湾或者香港什么的,那今天早上可能就要先去了吧,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悠闲的上着课,下了课才去赶通告。
上了车,林平第一个问的却不是通告的事情,而是问了一件让方清有些惊诧的事情“你知不知道有什么著名的猎头公司?”
要放大部分精力在娱乐圈的林平是不大可能花费太多的精力在将来收购的出版社上,那最好的办法就是请一个人来帮忙管理,与其去招聘,大海捞针,又麻烦至极,不如让猎头公司去忙活,他只要负责挑选自己满意的管理人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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