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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灵光乍现
 这几天莫菲菲真是闷闷不乐,平白无故一个好点子被那个冰块抢了,房子也没找到中意的,老娘又催得急,她就想快点搬进新房子,也不看看女儿头都大了。

 管家又来催莫菲菲一起去看房子了,她没好气地说:“没心情,你自己去看吧!”管家自然知道大小姐心情抑郁的理由,对冰块同仇敌忾:“大小姐,别生气了!那姓沈的真不是好东西,剽窃你的思想!据说他认钱不认人,满身铜臭味,活到十八岁还一个朋友都没有,活该!”

 “说得好!是活该!小姐我今天没心情跟你去看房子,我要自己上街溜达下,不用等我吃午饭了。”

 古代的城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市中心就那么片地方,莫菲菲早就踏得很了。

 无聊得紧,还是找男公那家伙磕牙去算了,反正他也每天无所事事的。

 一进他家门,就听见乒乒乓乓的响声,隐约夹杂着急促的哼哈之声。

 有人在打架!莫菲菲加紧脚步冲进去,有谁会在南宫济家打架呢?难道是小王爷?但是小王爷似乎被南宫济纠了几个月都没松口要应战啊,难道今天忍不住了?

 来到院子里,就看到两个人影在翻飞,一人穿着褐色长袍,一人穿着黑色劲装,手里都拿着剑你来我往打得好不热乎。看得莫菲菲眼花缭,不过依稀可以看出褐色衣服的是男公,黑色衣服的却不是小王爷。

 莫菲菲到古代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人真刀真地打架,不由瞪大了眼睛。无奈动作太快,她只能看清人运动的轨迹和两剑相撞迸的火星。两人招招毙命,却又都点到为止,看起来像是在切磋武功而不是敌家寻仇。

 莫菲菲在旁边站了大概半小时,他们居然对她视无睹,让莫菲菲恼火不已,于是捡了块石头朝两人中间砸了过去,然后迅速躲到树后。

 两人对这突如其来的暗算反应倒是一致,同时用剑一拨,那可怜的石头就四分五裂了。经过这个小曲,战终于停了下来。男公没好气地朝莫菲菲躲藏的地方喊了一声:“出来吧莫老弟,没好戏看了。”

 莫菲菲摸着鼻子嘿嘿笑着走了出来:“南宫大哥,你们这上演的是哪一出啊?”

 “我来介绍一下吧,这位是我的好朋友飞鹰堡(为什么又是飞鹰堡这么没创意,因为作者一想就想到了^_^)堡主的儿子冷文星,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莫浩凡。我们好久不见了,切磋一下看对方武功退步了没而已。”

 莫菲菲望过去,那冷文星真是黑,黑就黑了,还非要穿黑衣服,好在自己在现代经过黑人的洗礼,不然还真会被吓一跳呢。他相貌并不出众,但匀称的身材配上那充满爆发力的肌,还真让人不容忽视。

 冷文星朝莫菲菲咧嘴一笑,出预想中的满口白牙:“久仰大名了,我对莫兄弟是景仰不已啊,济说你小小年纪就头脑非凡,还有非凡的阅历,你跟他说的那些奇闻轶逸事我也是闻所未闻,实在想亲自听上一听呢,不知能足愚兄否?”

 莫菲菲现在发现自己满亏的,认识的人年纪基本都比自己大,南宫济十九,小王爷二十二,秦图二十四,就是眼前这个黑炭看起来也有二十三、四。所有人一开口莫菲菲就矮了一截,明明她的心理年龄已经有二十四了,但是窝在这个十五岁还发育不良身躯里,心里觉得无限憋屈。

 此人看来好像和南宫济一样没有城府,很好接近的样子,却又比南宫济多了很多圆滑,一上来就先拍了个大马

 莫菲菲也不能不给面子:“小弟乐意之至。”于是围着石桌坐下来,边喝茶边聊。

 “冷大哥不知要在京城盘桓几天,改天小弟做东请大家吃顿饭。”

 “我因为家里的一些私事要在京城逗留半个月。原来是住在京城最大的同福客栈。呸,还说是上房呢,通风不好,晚上热得要死,蚊帐也有,害我被蚊子扰了一夜,菜也不好吃,伙计也不机灵,居然还要一两银子一天。我被搞得一肚子气!这不我听说济在京城刚买了幢宅子,就收拾东西过来了。”黑炭一开口就朝莫菲菲哭诉。

 显然男公也不知道有这事,马上陷入义愤填膺状态中:“难怪你一来二话不说拔剑就朝我动手,原来是愤。这京城的客栈我也住过几间,老实说确实不怎么样,服务根本跟不上,钱却没少要。”

 莫菲菲双眼一亮,一个想法在脑海里慢慢形成。

 是啊,怎么从来没想过开客栈呢!吃穿用住行是每个人的必须开支,和这几方面相关的生意基本就没有亏本的。吃…酒楼,穿…丝绸服装店,用…用品店,住…客栈,行…车站(古代是马车站)。想来想去,还是客栈生意算是最熟悉的,也比较好上手。

 说干这干,马上就想去搞个市场调查先,也无心和南宫济他们闲聊了,莫菲菲抱歉地说:“两位大哥,我忽然想起有件重要的事要马上处理,改天我请两位吃饭赔罪,今天先失陪了!”

 “你说你怎么股还没坐热就想走呢。”男公非常不满,似乎觉得莫菲菲很不给他兄弟面子。倒是冷文星通情达理,让莫菲菲自便,下次找时间再聚好了。

 莫菲菲马上冲到街上,打算对几家大客栈进行周密的考察。先买了几件衣服,把自己打扮得人五人六,还打了个包裹,假装要去投宿的样子。

 先到据说最豪华,也就是被冷文星贬得一文不值的同福客栈。小二一见莫菲菲上门就笑容满面热情万分:“客官是打尖还是吃饭?”因为客栈工作忙,饭店工作者基本就没有能去现场看花魁选秀的,所以最有眼力界的小二不认识这位最近名动京城的小爷。

 莫菲菲点点头,服务态度还好的呀:“先吃个饭,再给我一间上房…要最好的,她强调。”(画外音:废话,能不对你态度好吗。你看你满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手上戴着两个大戒指,里挂的玉佩叮叮当当,连鞋子也是瑞福祥专门定做的,怕人家不知道你家是暴发户啊)

 “客官要点什么菜?”

 “冷菜给我上凤尾大虾、玫瑰牛,热菜要松鼠桂鱼、梅菜扣、乌龙肘子,再来个清炒时蔬和茶树菇老鸽汤好了。对了,还有一瓶女儿红。”莫菲菲看了眼菜单。

 小二似乎有点诧异莫菲菲一个人能吃下那么多东西,不过生意上门总不会拒绝,马上下去准备了。

 莫菲菲东张西望,正是用餐的时间,生意还不错。主要是提供住宿的旅客吃的,专门来吃饭的比较少。

 吃完后莫菲菲就被领到了上房。一进门她就把伙计赶出去,到处检查。门很牢固;家具不错,都是红木的(古代红木可比现代便宜多了);往上一蹦,好硬的。闻闻被套,有股怪味,让稍微有点洁癖的她不能接受。的左边是个屏风,走过去一看,后面果然有个马桶。马桶是木质的,看起来使用过一段时间了,内侧有点暧昧不明的黄,不有点想念现代的家里那光洁明亮的科勒马桶了。

 要便便的话还得下楼上茅房,麻烦。

 转了一圈,莫菲菲决定给这间客栈九十分。看来冷文星有点言过其实,不是他说的那么差嘛。想想应该是他又黑又穿着布黑衣给招惹的。自古客栈酒楼院都是最势利的地方,里面伙计只认衣服不认人,个个练就了两秒钟内就能从穿着判断你是不是有钱人的本事。当然也有失眼的时候(比如碰到冷黑炭那种有钱不打扮的人)。

 够得上四星级了,以莫菲菲的标准来看。

 既然看够了,莫菲菲立马借口走人,不过走的时候给了那伙计一点小费,把他的不满全堵在了嘴里。

 接着莫菲菲又用同样的手段到城里其他大客栈仙客来、大元客栈、悦来客栈(果然古代都会有悦来客栈)等一一考察。

 都没有达到五星级标准!这是莫菲菲的结论。天子脚下,那么富裕,随便在街上撒一把瓜子都能砸到十个八个有钱人的地方,居然没有一间顶级的客栈,京城颜面何在啊!看来古代人的服务意识远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

 莫菲菲决定了,要在京城开一家最大的、最豪华的、最与众不同、当然也是收费最贵(这才是重点)的客栈!她始终相信世界上从来不缺有钱人,缺少的只是发现有钱人的眼睛。只要商家提供的真是好的东西,再贵都有人来消费,她有这个信心。一颗钻石都有人花几亿美圆买来供着,和身体休戚相关的起居住行肯定更不会吝啬。

 目标清晰了,所有的细节和步骤都考虑清楚才行,莫菲菲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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