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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2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我觉得背上一凉打了个寒颤,赶紧把笔搁下去关窗子。小时候我也曾是个爱得深沉的伤痕系文艺少女,席慕容的这句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我奉为经典,而今冷不丁一说怎么觉得凉飕飕?果然是被这低俗的社会风气带坏了。“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Y与D。”我了一下裙摆,虎虎生风地坐回到椅子上,继续我与YD无关的情痴行为。我拿过扇子,深呼吸一口,尽力让手不抖,然后下定决心将笔尖落下,竖着写出几个清秀并遒劲着的蝇头小楷“相思相知何此此夜情”我对自己的书法作品十分满意,不管趴在桌上看还是拎起来看,都别具韵味。

 到时候莫言见了一定很高兴很感动,他一高兴一感动说不定就带我去看吴彦祖了呢。我心中暗自欣喜,猛摇小扇。忽闻外面一阵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明珠,现在方便吗?”

 我一听是凌霄的声音,不敢怠慢,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最恭敬的态度出现在他眼前,就差挥舞小手绢,说着“客官,里边请”扑向他不甚宽广的怀抱。我用团扇半遮着脸,微微低头“这么晚了,请问表哥有什么事吗?”

 “这是你写的?”凌霄好奇地拿过小扇,不自觉轻轻皱眉,随即摇头微笑“明珠,你其实可以再练练的。”

 想说我字丑就直接说嘛。这家伙还委婉。我把他让进房里,指着扔了满地的纸团,骄傲地说道。“其实我是真的练过的。”

 他左手随意地搭在我刚坐过地椅子背上,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扇柄。眼睛盯着扇面但明显心思并不在这里,不知在想什么。

 “明珠,你真的很喜爱莫言吗?”凌霄一扫往日的懒散,眼中顿时多了不同寻常地光彩,说话的语气也咄咄人起来。“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和那种来路不明地人在一起。”

 他的骤然改变把我吓了一跳,条件反的后退两步。,。等我冷静后,不有点恼怒起来“只可惜,我不是你。”我把手臂松松的抱在前,侧过头用眼角看他“我就喜爱他,我就喜爱和来路不明的人在一起。”我真想告诉他,大哥。我不是你表妹,和你比起来,还是莫言地来路稍微明一些。

 凌霄大概从没想过那位传说中温柔、雅静、知书达理的小表妹会说出这么任妄为甚至可以被称为不知廉的话。竟口而出“你真的是左明珠吗?”

 “不是。左明珠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李悦。”

 沉默使空气近乎凝滞,死寂的气氛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大睁着眼睛。妄图从他看不出任何心思的脸上寻出些许蛛丝马迹。我想他并没明白我刚刚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否则这会我应该被他扼住喉咙了,但又着实猜不出他在琢磨什么。

 为了打破这相视无言地尴尬,我走过去开了窗户。窗外冷的空气带来了泥土的味道,软软地、凉凉的,我茫然地望向夜空,细细聆听、感受着神秘地宁静。晚风阵阵袭来,有点像和缓而富有节奏感地呼吸。

 “你和云清在院子里做什么?”

 看来我们没留在房里是对的。“没什么,我叫他陪我看蚂蚁搬家。”我隐隐觉察到脸上透出了炙热感,忙把头探出窗外,指望凉风能让自己地紧张平复“蚂蚁都搬到高处去了,今晚恐怕要下雨。“是啊,恐怕是要下雨了。”他呢喃着靠近我“明珠,除了大哥和青枫,你就是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能幸福…”

 “嗯,等我见到莫言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声音很轻柔“为什么一定是他呢?”

 “为什么不是他呢?”我同样轻柔但多了些试探地问道“你不喜爱他他没有回答,只是继续问道“如果他离开你了呢?”

 “那我就等他回来。”我开玩笑地笑道“不管他去哪都一定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是这世上最好的雌动物,这一点他比我更清楚。”

 凌霄一言不发,深褐色的眼珠透出沉思的光芒。长期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为他蒙上了一层桀骜不驯的光芒,剔除这后天形成的气质,其实他和他弟弟还是像的,英俊而瘦削,只不过他弟弟比较青涩稚,他则更有力量、更成。我望着斜前方的镜子,端详着其中是我又不是我的影子,左明珠的纤细精致与她的表兄弟们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思量再三,终于提出了那个在自己心头盘桓许久的问题“青枫那么小,你们怎么舍得让他冒险呢?”

 也许是我的语气太正经让他不太习惯,反正他想忍住不笑的努力失败了。“你还关心他,难怪他说你有时候像娘呢。”他花了不少时间才使自己从兴奋中稍微平静下来“娘去世的时候,他年纪还小。难得他这么喜爱你,不如…”可能是我心中所想的“你BT,你们一家子都BT”又一不留神被写到脸上了,他连忙解释道“我是说长嫂如母。”

 “如果我能管你叫乖儿子,还能指使你帮我洗脚,我兴许会考虑一下。”我也忍不住笑了。“你还没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呢。”

 “我们起初也没想到他的行踪会那么快就被人发现。”凌霄解释道“他虽然武功差些江湖经验也少,但比起我和大哥,还是他在外面活动更安全些。”凌霄在房里踱着步子“想想你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如果躺在那的是我,你和莫言会怎么做?也许你还会想都不想的救我,但莫言绝不会。”

 “别把我想的那么好,说不定我见你风华正茂、体态匀称,一时心生恶念把持不住,就给你卖到铺了呢。”我仍然觉得他们让小弟弟冒险的行为不太好,可也不得不承认,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好处,至少大家不会太注意他,也不会太防备他。

 我又问道“这里为什么要叫碧微呢?”他抓过我的手,在手心赫然写下“避危”

 我们谈话间,窗外便稀里哗啦地响了起来。同样是细雨轻寒洒亭轩,如果在秋天,人们十有**会觉得凄凄楚楚,可春天就不一样,即便是惆怅对愁肠也依旧会觉得有希望。于是,在充满希望的氛围下,我们展开了两个文艺青年的世纪谈话,探讨内容很简单…艺术与生活到底谁模仿了谁。

 一开始我们俩壁垒分明。他坚称,我们之所以认为春天充满希望,是因为季万物复苏,那些文人墨客亦是受此影响。我则与他相反,我的理由是,我们如今一看到杜鹃就把它当作忧愁的象征,可事实上这种小鸟很凶残跟忧愁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之所以会对它产生这种错觉,完全是被传说和诗文忽悠了。但经过将近一个时辰的学术探讨,我们都开始倾向于对方原本的观点…

 我们在发现这一趋势后,立即停止了讨论,都表示要躺上,蒙住脑袋,重新思考。能把他侃晕,这让我很有成就感,春天,万物复苏,果然到处都洋溢着希望的色彩。照这样看来,就算他知道我不是左明珠也未必会把我怎么样,当然前提是我在能把他侃晕的前提下保证自己不晕。

 在临走前,他忽然叮嘱我,不要把密道的事告诉云清。我刚要答应,忽然想起自己之前死不认账的坚定态度,又开始装傻。“你可知道今天那个姓赵的来干什么?”凌霄问道。

 “应该不是倾慕我才貌双全吧。”

 “他是来打听云清他师父和师兄弟的事。”

 “你怎么回答?”

 “我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他都跨出门了,又转过头对我坏笑“和你学的。”

 我有预感,我终于要红了…去图书馆借书写论文去咯!我真的好想太监了它(指毕业论文)!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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