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萌之痴痴
“你居然没死?”云清做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当年叛教的三位护法果真是被你所害?”
“不,”凌霄对云清的恐惧好像浑然未觉,淡淡地答道“不是三位,是四位。当年我模仿父亲的笔迹,下令处死了关在后山的三人,一年多前,我又手刃当初逃掉的第四个人。”他把我轻轻推到跟前“你不信的话可以问她我想这一定不是我原本生活的地球,而是一个貌似地球的伪地球,对这个云谲波诡的星球绝望了!他们之间有什么纠葛我一概不知也懒得打听,和他们相比我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单细胞生物。我觉得人世间最郁闷的事不是被人当作白痴,而是明明是个白痴却偏被看成大智若愚。
云清一脸凄怆,如同遭了天大的打击“明珠小姐,你…这些事情你早都知道?”
我幽怨地瞟了凌霄一下,这厮满眼堆笑,一看就是故意给我找麻烦。我连忙对云清摆手“我是猪,除了吃和睡什么都不知道!”
凌霄对自己就是仇子鸾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毫不隐瞒地承认,其实他们三兄弟一直都活得很好,那三缺二的谎话不过是仇老头为抓内
编出来的。不过我认为,仇老头大概也没想到这内
居然跟自己一样既小心又耐心,在自己死以前竟一点尾巴尖都没
出来…
基于“有男人的地方就有jq这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尽可以y仇老头和无名大叔之间那连当事人都未必发觉的“纯洁友谊”这场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的,耗尽一生心力地对决…怎么看都是令人唏嘘的攻受之战啊。只是可怜的三兄弟,小小年纪就成了炮灰拖油瓶,难怪凌霄地人格如此扭曲。
云清显然对这持续了十多年的骗局相当愤慨。至于他愤地理由嘛。也许是嫌自己上当受骗没面子,也许是为老教主从没信任过他们而难堪…谁知道呢?
凌霄拉起我冰冷的手,声音飘渺得仿佛远在天边。“明珠,你好像并不高兴?”
“没。小说网,。没有,”他冷不丁一出声,把我吓得直哆嗦,生挤出一副惨笑挂在嘴角“我只是太惊讶了。一时间不太习惯而已。”
老实说,我其实一点都不惊讶。一方面,莫言早帮我打过预防针,提醒我别把他们的话当真;另一方面,只要有
吃,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着急,反正有个高的顶着,关我
事?他是左明珠的表哥,又不是我地。我就是躲在明珠小姐光鲜外表下的一只猥琐女。无论别人喜爱我还是讨厌我,都不是因为我…啊,我还真是非一般的功德圆满路人甲呀。
“你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凌霄说着,把手中的刀丢给了云清。“该怎么做。应该清楚吧?”我哀婉地扯着凌霄的衣袖,最后一次也是最悲壮地一次恳求道。“兄台,哦不,表哥,这件事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
“明珠小姐,不用说了,你的心意云某感激不尽…”
阳光照在刀身上,
出刺眼的光芒。凌霄眯起眼睛,微笑地望着云清把刀架上颈间,瞳中
转着异样地光彩。我背过身,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心中一阵酸楚。
电影里说,如果刀够快,血
出来的时候就像风声。然而我并没有听到风声,传到我耳中的仅有一声金属撞击地清脆。我回过身,看着地上的铜板和云清手中歪在一旁地刀,不胜疑惑。
“暂且将你性命留下,如有再犯…”凌霄上前将刀收回鞘中,满意地笑道“你好自为之吧。”他说完,随即走到我面前“明珠,我们回去吧。”
我点点头,顾盼之间猛然意识到莫言不在,急问“莫言哪去了?”
“我叫他先送青枫走了。”凌霄笑得有些
(也可以算作狡黠)“没有他在,我们兄妹岂不刚好可以说说悄悄话?”
我讪讪地点头称是,心中却早已嚎啕不止。我地命怎么这么苦呀,为什么我非得和这种冷血BT连环杀人狂呆在一起?和他这种十来岁就会假传圣旨夺人性命的家伙比起来,开膛手都是纯白少年。
“他走地时候没要你对我说什么吗?”我不放心地问道“就是类似从此相忘于江湖这种的?”
凌霄摇摇头“没有。”
“那就放心了,还以为他对我始
终弃,跟你弟弟私奔了呢。”
亲爱的莫言,再见时,你还是你,而我大概已不再是我。当我从皮白
的大姑娘变成皮薄馅大的小笼包,你还能认出我吗?
暮时分,我和云清被凌霄成功押解回了碧微山庄。之所以用“押解”是因为我和云清的心情真的很不好。我虽然没照镜子,但看到云清那脸落水狗般的表情也能猜出自己的模样。现在我们就像囚犯,凌霄就像牢头,我们都是他手里的行货,生怕一不小心有个闪失得罪了人家,然后我们就呜呼了。
关系变了,气氛也跟着变了。云清恭敬得令我无所适从,凌霄亲热得令我胆颤心寒;云清每句话必叫小姐,凌霄每句话必称妹妹。天知道我有多想哭,如果被凌霄发现我不是左明珠会有什么后果?我真是不敢想像…
“明珠,不如等眼下的事情过去以后,我去和舅舅说,帮你把婚事退了。”
“唔,好的。”我心不在焉地低头扒饭。
“然后我再提亲,如何?”
“不,不用了,我才寡德薄,高攀不起。”我背上一寒,将筷子掉落在地“你看,我连饭都吃不好,娶回家多丢人,还是算了吧。”
“谁说我要为自己提亲了?”凌霄有些不快地瞪了我一眼“难道你就这么不喜爱我?”
我借口对莫言痴心不改,无论他为谁提亲我都不会同意,匆匆结束掉这场饭桌前的战斗逃回房间。我和衣躺在
上冥想,渴望能从绝望中寻找到希望,然而很不幸,我发现自己老了,不知不觉间竟忘记了很多事,唯独“莫言”这两个字深深沉淀在了血
中。
我开始回忆起那个普通又特别的秋夜,那一夜金风细雨,宜勾搭调戏行苟且之事。一位法国的故事大王曾告诉我们“最危险的狼,就是那种文质彬彬、温柔浪漫和模样可爱的狼…这些狼喜爱在家中接待女士,也喜爱在街上向小姑娘问好。”显然,单纯善良的我并没把儿时读过的专门吓唬小姑娘的童话当真,结果遭到了惩罚。
我越躺越困,准备洗个白白早点睡。当我披散着
漉漉的长发盘算今晚使用哪种睡姿时,一不小心正好越过花丛看到遥远墙跟下的两只。我很好奇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便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又担心被发现,只得远远观瞧。
我掬起一缕青丝别至耳后,微笑地看着他们。云清盈盈伫立,凌霄侧立一旁与他咬着耳朵低语。凌霄简直就不是正常人,早先怒如惊涛拍岸的是他,现在笑如
花灿烂的还是他,云清倒依旧年少轻狂,对他冷冷淡淡不假辞
。我虽听不到谈话内容,可看他们的表现也猜得出一二…萌,萌,萌了!“咳,我早该想到的,当一个人貌似与另一个人不共戴天,却在最后关头不忍伤他性命…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理由呢?”我自嘲地一笑“白天对人家那么凶,活该这会低声下气。凌霄你个
攻,这会发现云清吃软不吃硬了吧,看你以后再吓唬小受!”
我转身要走,兴许是过于兴奋,脚下一个踉跄,惊动了那厢
绵绵的鸳鸯两只。他们看到我脸色一变,尤其是凌霄,原本白里透红的小脸顿时成了包青天。他沉着嗓子问道“明珠,你在这干什么?!”
他杀气腾腾地走来,吓得我尖叫着奔逃“我没看见你们俩亲热,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不要杀我灭口!”
我躲回房中,死死顶住门。想我一世芳华,该不会这样就完结了吧,果然好奇害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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