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陈年旧事终未忘
第四十九章陈年旧事终未忘
在这个神之
区里,除了那台空间穿越装置和大型计算机外,普罗米修斯再没有给我留下其他东西。
我仔细的察看了大型计算机中的文挡,除了空间穿越装置的操作说明外,再没有发现其他的内容。
看来,普罗米修斯是打定主意不想让科学文明影响到这个异世的魔法文明了,如果没有他留下的操作说明,这个冰晶宫中的绝大多数机器我可不会操作。
最重要的一点,普罗米修斯没有留下任何关于
炮武器方面的东西,那怕是最简单的火药制作,他也没有留下任何与之相关的内容。
要知道,在这个异世可是有硝石这样东西,我相信以普罗米修斯的水平,将之制作成黑火药简直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火药的威力,比起硝居不知道大了多少倍,如果火药能够出现在战场上…
我
止自己想下去,普罗米修斯的用意我明白,因为火药武器的出现,将会使杀戮变成一件极简单的事。无论如何,普罗米修斯都不愿意打开这个潘多拉的魔盒。
对于普罗米修斯,我从心底充满了尊敬,于是对着那台大型计算机,毕恭毕敬的行了三个礼,算是答谢了这位先驱留给我们这些后辈如此宝贵的财富。
既然我现在不准备穿越回去,那么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不过九天神雷符,我只有一张,现在要想出去,只得再花上十天时间制作出一张。
普罗米修斯将冰晶宫建在这座山谷之中,并不是偏然,虽然这个异世天地元气异常的充沛,但在这冰晶宫内却显的更为集中。特别是在这最中心处的神之
区,不知道是不是数千年来被普罗米修斯的
制所
锢的原因。积蓄的天地元气之浓厚,让我都觉得到了咋舌的地步。
在开始制作“九天神雷符”后,我打坐恢复自身真气时,觉得全身有一种前所未有地轻松感觉,浓厚的天地元气如
水般的涌向我的全身经脉,滋润着我的每一寸肌肤,让我有了一种洗筋伐髓的快
。
在这样的坏境中,我重复着消耗真气再补充的过程,对于我的修为有着莫大地好处。我甚至认为。在如此优越的一个环境中修行,说不定只要个七八上十年,我的境界就会再有突破,到时候一举修成玄天诀的入门心法,跨入到金丹期也不是问题。
有了充沛的天地元气为后盾。这次我制作“九天神雷符”异常地顺利,七天之后就已经功德圆满。而我的修为也至少提高了两成多,实在可说是进步神速。
祭出这道“九天神雷符”我轻松地破开了普罗米修斯布下的
制,回到了冰晶宫中。
这次的冰晶宫之行,虽然没发现什么对兽族大有帮助的东西,但对于我自身来说,却是收获甚丰。至少,我算是明白了我们这些穿越者在这个异世的命运。
生命可以漫长到数十万年?我不
摇头苦笑一下,这活
就是神的存在啊。如果是在地球。即使你修炼到了元婴期的窥虚境界,也不过是延寿数百年,如果不能一举突破到大罗天境界从而飞外仙界,也就无法达到传说中长生不老的境界。
寿命如果真能达到数十万年。那怕我资质再鲁顿,也应该能够达到大罗天境界吧?只不过,如果在这个异世飞外仙界,那么这个异世所谓的仙界,会不会只有我这一个神仙?
想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普罗米修斯所说地寂寞滋味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只有自己独自走过,实在是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我却觉得自己并不会寂寞,因为我还有小丫!做为生命共同体,小丫应该能够和我共同分享这漫长的岁月吧?从这一点来说,我比普罗米修斯幸运,即使他是众人所称谓的“神”但生命共同体这样地奇迹却是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穿越者的生命岁月真是如此漫长,那么我和小丫就有可能成为兽族新的神话。时间越长,我们的实力自然就会越强,别看现在有麦克雷瑟这样的大敌,但是百年之后呢?
那个时候,我们的敌人都已经命归黄土,我们的亲友也可能一个不到,而我和小丫也许会成为兽族新的传奇…
那个时候我会感觉到寂寞吗?应该不会,因为我还有小丫!
走出冰晶宫后,在一声“芝麻关门”声中,冰晶宫的大门缓缓的合拢,我大踏步的离开,只是现在我并不能完全的确定,我以后是不是真
的用不着再回到这里…
道格拉斯并没有在冰晶宫外等着我,但我相信他不会离开太远,估计是连着七天都呆在这里有些无聊,就到什么地方闲逛去了。
走到山谷出口,我看到那个冰冻结界还在,就从道格拉斯破开的缺口中出来,顺便用积雪将这个缺口遮住,然后御剑冲天飞起,四下里寻找道格拉斯。
刚刚飞出不过十余里,我就突然感觉到前方有两股极大的能量团撞在一起,隐隐的传来一阵低沉的爆炸声。
其中一股能量我并不陌生,正是由道格拉斯所发出,另一股能量我辨别不出来历,但其声势却胜过道格拉斯一筹。刚才的那次撞击,绝对是一次硬碰硬的较量,道格拉斯恐怕会吃不小的亏。只不过,能够强过道格拉斯的力量,也只有圣级了,那么道格拉斯和谁起了冲突?
当下我一催真气,全速赶了过去,眨眼之间就来到了战团之处。
我一眼就看到了道格拉斯,此时的他从外形看有些狼狈,浑身闪亮的银鳞沾染了不少血迹,不少鳞片都已经
落,
出了一个个血
模糊的伤口。他的左翅上更有一个巨大的伤口,几乎劈开了整个翅膀的三分之二,不断的向外涌出鲜血。如果道格拉斯不是身为龙族。生命力极为强悍,恐怕这个创伤可算是致命地。
不过道格拉斯确实有着身为龙族的骄傲,虽然现在是重伤处于下风,但他却毫不退让的与敌人对视,颇有些准备拼命一击的气概。
看到道格拉斯身受如此重伤,我不由的心头怒气横生,到底是何方神圣,将道格拉斯伤成这个模样?
此时站在道格拉斯身前的,是一个矮小而壮实的家伙。身高还不足一米五,浑身穿着一套漆黑的盔甲,浓黑中又透出一股莹莹的晶光,一看就不是凡品。这个家伙地右手,分别执着一长一短两柄战斧。右手长斧科靠着肩头,左手长斧却是指着道格拉斯。
看他的外貌。一把蓬松的大胡子将他的半张脸都遮了个严严实实,只能隐约看到五官。他的头发梳理成一条条地小辨,就这么顶在脑门上,顶有些像地球上某足球明星的发型。
毫无疑问,这家伙是名矮人,能够伤到道格拉斯,难道他是矮人族地圣战士?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地上的雪地中掉落有一个牛角型的黑色头盔,而且这名矮人浓密的胡子中。隐隐有丝血渍透出。看来,这家伙和道格拉斯硬拼了一记,虽然将道格拉斯重伤,但他自己也付出了一些代价。
当下我想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伤害我的朋友?”
我从远处御剑飞来。气势惊人,那名矮人战士早就注意到了我,但道格拉斯现在一副准备拼命的样子,他还是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道格拉斯身上,只是略略斜看了我一眼道:“这位是兽族的朋友吧?我们矮人族和这名龙族有着不可化解的仇怨,希望你能看在矮人族和兽族地
情上,不要
手此事。”
我怒道:“他是我的朋友,难道你要我任由看着他被你伤害?”说着,我御剑一引“阿基隆斯之剑”立刻盘旋飞在了道格拉斯与矮人战士之间。如果那名矮人战士还想伤害到道格拉斯,就要问问我手中宝剑答不答应了。
这时道格拉斯在我身后道:“铁熊,你让开,我和这家伙还没决一生死呢!”
我转头看了看道格拉斯,摇摇头道:“你现在还不能发挥出自己百分之一百的实力,和这家伙算不上是公平一战。不会你和这矮人之间有什么矛盾,现在就让我为你接下吧。”
“铁熊?”这时那名矮人族战士也开口问道:“你就是近段时间轰传整个十万大山的那名兽族少年英雄?传说中你是第一个达到圣级地兽族战士,今
一见,实力果然不凡。不过,我们矮人族与你们兽族世代
好,我劝你犯不着为了这名龙族,与我们整个矮人族为敌!”
与整个矮人族为敌?道格拉斯和矮人族到底结下了什么染子,要闹到如此地步?但道格拉斯我视之为友,为了他,就算和整个矮人族为敌又算得什么?
于是我继续怒喝一声道:“我不管你是谁,但你眼前的龙族,是我们兽神帝国国王,神佑祭祀熊小丫陛下的龙族战宠,如果你胆敢伤害他,就是与我们整个兽族为敌!”
说着,我御剑向地面一斩,一股庞大的剑气奔腾涌出,在地面的冰层上斩出了一道十余米长的裂
。要知道在安哥拉山的雪峰之顶,万载不化的玄冰比岩石更加坚硬,我这一剑立威之意,已经很是明显。
矮人战士沉默了一会,显然是考虑到他现在独自一人,不会是我和道格拉斯联手之敌,更何况他为了重伤道格拉斯,也付出了轻伤为代价,就算是现在和龙
虎猛的我单挑,落败的可能也在九成之上。
“好,今天的冲突我就暂时放下,但要请你们明白,我们矮人族绝不会善罢甘休,不
之后,我们将有使团,正式以我们矮人族的名义拜访你们兽神帝国,希望到时候你们能有所
待。”
这名矮人战士看来不仅是实力强横,同时也是一位精明干练的主,关键时刻拿得起放得下,不是位简单人物。
此时我自然不会示弱,当下朗声道:“我们会在帝都巴比论王城恭候大驾,到时候不知道是谁给谁一个
待。”
那名矮人战士深深看了我一眼,也不再和我做口舌之争,弯
捡起那顶黑色牛角头盔端端正正戴在头上,转身场长而去。
对这名矮人战士的胆识,我不免也有些佩服,在我和道格拉斯两大强者的注视下,还能如此从容不迫,确实有着圣级强者的风范。
等到这矮人战士走远之后,我一面给道格拉斯包扎伤口,一面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道格拉斯吐了口带着血丝的唾沫,道:“算是我倒霉吧,想不到这些矮人族都是疯子,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们还
着不放。”
原来,在我进入到冰晶宫中后,道格拉斯闲着也是闲着,这安哥拉
山毕竟是他的旧居之地当年虽然和矮人族一战将他居住的龙谷给埋在
雪崩之下,但他还是想故地重游一下。
没料到的是,近五百多年的时间过去,矮人族居然还没有放弃,在那片被埋算的龙谷附近,有着矮人所留下的哨卡。
数百年来,道格拉斯的外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即使不能肯定他是不是当年的那名龙族,矮人族也将这个信息传了出去。
很快的,矮人族的圣战士连夜赶到了安哥拉山,并在这片山峰上将道格拉斯给堵住。
虽然道格拉斯没有承认自己就是当年的龙族少年,但龙族的骄傲使他也没有开口否认。
这名矮人战士是个厉害角色,立刻就判断出道格拉斯与当年的事情有关联,至少也是名知情者,与是在他的连番追问下,双方终于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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