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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乡巴佬”山地连
 和猛牛老丈人并驾齐驱在石堡通往托斯的道路上,看着来往的输送队伍轻轻地叹了口气。猛牛老丈人将秃鹰军团派到了天鹅堡,而天鹅堡军团在秃鹰军团抵达之后则坐船来到石堡跟随猛牛老丈人一起进军托斯。这也是我来到西大陆以后第一次看见猛牛老丈人亲自上阵。

 转眼间又过去了一个月,落叶山脉的南部地区都已经换上了一层新绿,但是与我去年经过这里的时候相比,这里却少了一些生机。离托斯镇越近的地方可以看见荒废的麦田越多,路上偶尔还能看见已经被烧毁的村庄。据说在我们来的前几天三公国派出的士兵还收割过这些地方,所幸的是在战争开始之初,猛牛老丈人已经将托斯镇的人都给移到石堡地区去了。

 三公国这一个月来已经停止了继续攻打托斯,他们选择了在托斯要外挖开壕沟进行长期围困,同时陆陆续续地从国内再调集军队前来。

 “汉,你觉得我们会胜利吗?”猛牛老丈人策马遥望着前方,似是毫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嗯?嗯…呵呵,会的父亲大人,我们将会胜利。”看着前方如林的长矛,以及一面面随着步伐在风中轻翻的天鹅堡军团战旗,回过头来笑着对猛牛老丈人说道。

 “呵呵,如果你一个将领的话,这么说正是我乐意看到地。你还是说实话吧。”猛牛老丈人没有看我。而是跟原来一样正视之着前方笑着说道。

 “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父亲大人。”

 “以我地角度去看。”

 “这样…好像有点糟糕。一次的胜利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太难。我们已经击溃过敌人太多次了,但是如果三公国执意要将这场战争持久化的话,这将使我们遭遇前所未有的困境。父亲大人您选择亲自上阵,并且让秋树先生密切注意石堡西佬们的动静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呵呵…西佬,不,这样可不好,汉。”猛牛老丈人笑着冲我摇了摇头:“西佬也是哥顿的贵族,我的祖先们并非没有遭遇过贵族们的反对,而当初反对的可是骑士团贵族,反而是西佬们使得我的祖先稳固了权利。并且将骑士团牢牢地抓在手中。对于掌权者来说没有用不到地贵族,贵族们根据掌权者的需要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同样,掌权者也该在适当的时候用上他们。

 事实上,西佬在治理一方上显然要比骑士团的传统军事贵族们强得多。西佬…这个词我不太喜爱,他们也是哥顿的一员,不管曾经如何,在其它国家人的眼中,他们可不会去把你们跟所谓的西佬分成是两种不同的阵营,在他们提及你们的时候。你们只有一个一样地名字,那就是哥顿。让我想想,或许我们应该换一个词比较好,比如翼狮城邦的西派和东派…嗯,叫什么好呢?”

 “博…呃,不,鹰派和鸽派怎么样?”一说到派别的话,那么可以联想出太多了。随口就找来了一个最适合的。

 “鹰派和鸽派…嗯,不错,很好。哈哈…我想他们都会喜爱你给他们的新称呼。也很相似。哦…对了。”说着猛牛老丈人指着前方不远处哥顿军团中的一支连队向我问道:“我从前几天就看见那些士兵了,一直都忘了问你,你能告诉我他们是怎么回事吗?”

 顺着猛牛老丈人所指的地方看去,他指的是前面一支穿着灰绿色破布衣服,披着灰绿色破布斗篷,扎着绑腿地…连队。事实上那根本不是一个连队。只是在哥顿军团一个连队的编制下加的四分之一连队,只有五十几个人。那群家伙身上穿的可是真正的破布,绝非彩,就跟身上披着一堆灰绿相间的草一样,保证暖和。

 这些人全部都是由于原先的幽谷山民狩猎队组成。我跟紫忧女士好说歹说。说了好久才讨来的。反正那些山民有地是猎户。幽谷山民作为天鹅堡领民的一员,我这个领主出门打仗他们好歹也得出点人意思一下。结果那个抠门的紫忧就给了我五十个。尾数的几个还是讨价还价来的,代价就是今年免除三分之一需要上贡地皮草。

 要来这五十几个人我总不能把这些人拿来当弓箭队用,而他们是山民,不是牧民,也当不了牧民骑兵。索试着将他们从新编了个连队,归在自己所指挥地一个武装步兵连队下。至于那破布彩装,试试而已,他们背的弓箭…打猎而已。没指望过能将他们当军队用,用在山区中当当向导执行一下侦查任务什么地就差不多了。

 这些由于猎户组成没经过专门训练的小连队在作战上能起什么作用…我没抱多大期望。但是相信他们作为山区向导以及侦查兵与哨兵还是称职的,毕竟他们长期生活在山区,不说其它的,各种动物的习以及可食用菌类的辨别他们就可以使得哥顿军团避开许多麻烦。当然,这是在万一哥顿军团需要进入山区的情况下。

 “那个连队…那个连队是由原先托斯南部山区来的移民们组成的,我想可能我们需要用到山区的向导。防止万一罢了。”

 “为什么不给他们好点的衣服?”猛牛老丈人不解地问道。“当他们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或许会成为敌人们取笑哥顿军队的理由。”

 “这个…因为那个连队就叫乡巴佬连队。当然,他们是绝对不会出现在决战的战场上。我并不打算这么做。父亲大人。”

 “呵呵…那你打算让他们干嘛?蹲在营房门口或者马厩里伪装成一堆草料偷袭靠近地敌人吗?”猛牛老丈人笑着问道。

 “嗯…可以这么说。不过不是在营房门口或者是马厩,而是在那。父亲大人。”说着指了指远处的青山。“他们将会在山林中帮助我们地军队更快地穿过山区与树林,并且他们的经验可以辨认出山林中所有活物的脚印,同时判断是什么时候的,其中包括敌军的脚印。这样山林就会成为我们的道路,让我们的军队穿过山林后从山林中的任何一处对敌军发起攻击。并且,在不利的情况下从山林中撤退。这有别于偶尔不得以才穿越山林或者是尽量避开山林的一般军队。”

 “嗯,呵呵,三狮王国将他们山区地猎人用在了正面的战场上。而你则是跟他们相反,你让其它的军队跟着猎人往山里跑。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是不是太卑鄙了一些。呵呵…”猛牛老丈人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看得出来他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他只是提醒我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呵呵,父亲大人。事实上,当初我在双首蛇公国的时候就干过一次这事情,事实证明这样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可以使得原本只能在战场上消耗几次的军队发挥十倍乃至百倍的作用。而且…我们这样做并没有违背骑士精神,”

 “没有吗?你发誓过勇敢地与强暴对抗吧。”猛牛老丈人瞥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呃…是地,我们不问敌军有多少,我们只问他们在哪里。不过…这中间出了点差错,我们认为大量的敌军在我们想要攻击的地方。于是我们将他们的增援军队错误地当成了决战的主力进行打击。哈哈…”猛牛老张在听完我的理由之后摇着头无奈地笑了笑:“你喜爱思考,这很好。我也希望能够看到你的智慧能够变成战果。呵呵…不过,汉。你要记住。别当敌人们是傻子。当他们习惯了你这种打法之后他们也会效仿的。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就试试,被人效仿并不可怕,可怕地是被敌人知道你的全部后自己还认为自己在被效仿的领域遥遥领先。这是西大陆诸多失败的诸侯们最常见的错误,一种战术,一种武器,凡是跟战争有关的东西。在西大陆混战的诸侯之间传播速度是惊人的,就像我们窃取南部地火药技术一样,他们也在时刻效仿着我们。

 就从冬狼伯爵和秋树书记官的汇报来看,火鹰公国与亚夏公国已经在组建与哥顿军团相似的方阵部队。虽然他们的规模都很小,都只有差不多两个连队,由于还没和他们的方阵部队接触过,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他们是否得到其中地要领。但是既然已经出现了,那就必然会有人去模仿。慢慢发展出适合他们自己地。

 所以,汉,你要时刻谨记既然创造出一种新的武器或者战术来,那么我们就必须保持在这个领域地优势,使得我们的敌人认识到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他们难以超越的。在战争的领域。没有行会,他们不会像行会那样给率先创造出来的人奖励哪怕是一个小铜克里。也不会像翼狮城邦的《发明人法》一样给予你使用分成。你所要做的就是用你创造出来的东西去击败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击败,直到他们对于用武力手段解决问题已经失去信心,开始畏惧战争,这样武力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功效…武力的威慑,武力只有在未被使用之前最具攻击力。

 但别让战争成为你的全部,别去崇尚那种无上的武勋,这不是君主应该做的。当你挥舞着手中的剑刺向对手的时候,你自己的躯体亦为对手刀剑所指。而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能够幸运地躲过多少次刺向自己的利剑。

 用剑杀人者亦死于剑下,呵呵…这才是这句话真真的意思。”

 “嗯…是的,父亲大人。”轻轻地点了点头,微笑地附和着猛牛老丈人的话。

 “是不是觉得这都是老生常谈?嗯?”

 “不是的,父亲大人…”

 “呵呵,不用不承认…”说着猛牛老丈人伸出手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遥望这前方:“用剑数十年,我也不敢说自己一定正确,毕竟战争是男人一生中最大的赌博。我只是将自己使用武力的方式说出来罢了。至于听不听,那是你们的事情,你们要做的事,即使我再不满意我死了你们照样会做的。这是你们的选择,不过…我可以看到,阿兰多,没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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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星期的推荐票太难看了一些吧。

 呃…算了,好像老铁的书就没有一种票成绩是好看的。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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