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写稿怪癖默末
写小说是很消耗情绪的一件事!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有好深的体会,通常一个故事写下来,脑子就累了,甚至全身都疲惫不堪,连动也不想动,只想大吼一声来发
…(汗)
那种极端的疲累真是让人难受啊!
在我常去的一个论坛网站里,有个作者说过一句话:天才是退出来滴!
咳咳,这句话意思就是说,想要成功过稿,得先被狂退好几本稿子才能成功。很多人都心有戚戚焉,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很少有人一开始写稿子就很顺畅的,而那些第一次就过稿的作者,最让人眼红到极点。我没这个福分,只好安安分分地写,老老实实地做,安分守己。(笑)
写稿的人,都是有些怪癖的…这很正常,因为每天都要坐好几个小时,哪能真安分得下来啊。
而我的怪癖就是啃指甲!
因为是在稿纸上写字,我总会在没有灵感或者思绪中断时,狂咬指甲来发
情绪,所以,我的指甲从来没涂过漂亮的指甲油或彩绘,更可悲的是,它们永远也不会留长。不过也好,可以让人觉得我很卫生。(晕死…)
每次写完一本小说,我都会飞奔去一趟超市,专挑那些高热量、高脂、高糖的零食来慰劳自己,因为我总认为这些东西可以补补我消耗的脑力。
我不喜爱在
序里介绍自己的小说,怕给人主观的印象,我自己看书时也不喜爱这样,请大家不要介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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