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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钻石歌厅

 陈旧的营业场所掩在琳琅满目的店铺之中,几张半旧不新的海报,沿着人口的斑驳墙面贴了满。

 推门而入,首先映入视线的是一个小小的T型舞台,供歌手走台表演,四周的座位上,坐着几名老人。有的老人在看报,有的老人在聊天、玩扑克牌,歌厅中的古老旋律伴随着他们排遣寂寞的时光。

 这就是红包场拌厅。

 天生拥有一副好歌喉,让黑玫瑰在急需一份兼差工作时派上用场。

 每周二、四、五、六的晚上,她都在这里兼差。

 虽是兼差质,但她十分敬业,也十分重视这收入,上班准时从不迟到,因为拿全勤不但有奖金,还能被排在客人较多的好时段演出。

 被安排在好时段唱歌,可以领到的红包自然比一般时候丰厚些。又因为年轻女子来红包场唱歌比较稀奇,所以她在这里的待遇十分优渥,客人们打赏红包也往往比较大方。

 轮到她上场,老板亲自为她拉开舞台上的帘幕,在水银灯的照耀下,她娇笑地在那卡西的伴奏声中,款款走了出来…

 几名老人家眼睛一亮,十分捧场地热烈鼓掌。

 “啊!今天又轮到小凤仙唱歌啦!”他们喊着。

 哎唷!有够“耸”!小凤仙…这是黑玫瑰的艺名。

 那美好的身段,不似一般歌手穿着袒背的礼服,但浓装裹与那身花俗气的旗袍,让她的年龄看起来起码老了十岁。

 原本白皙的肤,在一层层厚重的粉底下显得不自然,似是刻意要让浓妆掩饰原本清秀的面目,瓜子脸上涂着各种鲜的色彩,眼眉画得十分俗,两片小小的瓣也描绘得比平夸张。

 沐浴在绚烂的光环之下,深邃的瞳眸绽放单纯的光芒,她在掌声中缓缓举起麦克风…

 “南风吻脸轻轻,飘过来花香浓…”古老的旋律伴着她的歌声,透过喇叭低沉飘逸在四周。

 这里,有自成一格的特殊文化,演唱的歌曲清一以老歌为主。而且,因为消费额不高,三亚茶、一碟瓜子,几百元就可以打发掉一天,因此成为退休的公务员与退伍的老兵,图个热闹、消磨时间的好地方。

 “谢谢怪叔叔、谢谢罗伯伯。”

 姿态优雅地献唱走台,黑玫瑰一一接下客人赏的红包,也十分体贴地当场报出客人的名字致谢,一副职业化的专业形象。

 “晚风起,夕阳低,柳摇曳,徘徊在花荫柳堤,有谁两相依…晴空万里,北雁向南飞,穿过了画搂西…”

 一曲唱毕又一曲,她下班后的夜晚,就在这些旋律中飞逝般度过。

 “啊…啊…哈啊…谁知道,能不能留住你…”美好的嗓音演唱起来韵味十足,赢个满堂彩轻而易举;几个钟头唱毕,荷包也已经满满。

 她虽然很敬业,也贴心地几乎记住了每位客人的姓氏称谓,但下了场,她并不会像同在这里唱歌的姐姐、阿姨们一样,到客人的桌边寒暄几句,她通常一下场就马上走人。

 一方面,这是兼职工作,白天她仍要上班,休息时间已经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要避免无谓的困扰。

 虽然现在红包场的易已经非常少了,但散场后客人要带歌手出场的事情仍偶尔会发生;即使严格来说,她们也算得上是另类的艺术工作者,可是毕竟一般人对这样的场所,还是会有煽情的联想。

 躺在浴白里卸除一层层浓重的妆,笼罩在热水的蒸气中,卸去那些五颜六的素净脸蛋显得红润,镶在清秀脸蛋上的眼眸晶亮璀璨。

 呼!终于从小凤仙变回黑玫瑰了!

 黑玫瑰…完全与她的外貌搭不上边的名字。

 她的外型清瘦秀丽,平的打扮简单素雅。

 很俗的名字吗?也还好,只是添了几分神秘,这样的名字在风月场所打滚或许适切,在日常生活中却显得怪异。

 拉开浴白旁的百叶窗一角,她坐拥着大台北市繁华的星辰夜景,疲累空的眼神俯瞰着九楼以下的城市霓虹。

 华屋、按摩浴白,看似优质的生活,却几乎要掏空她所赚的钱,来支撑这些浪漫的表相。

 像是在隙中生存的小杂草一样,她得用尽精神体力与时间,才能谋得生存。

 “呼…效率、效率!”她回过神,自言自语催促着自己。

 要付诸那么多时间去赚钱,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珍贵。

 身下按摩池的水在运转着,缓和她一身的疲惫。

 头顶上包着巾,包覆着正在护发的一头烦恼丝;她稍微擦拭了濡的脸庞之后,挤出一些凝胶涂抹在脸上,趁着去角质的凝胶未干的小空档,挤了牙膏开始刷牙。

 咬着牙刷当下,又去按了墙面的开关,让音乐的声音透过浴室门口的喇叭传入室内。

 专家说,音乐能解,这是她短暂休憩时刻的精神食粮。

 抹开脸上的角质凝胶,咕噜咕噜闭嘴漱口,手在脸上忙着,呸一口,吐掉口腔里头的漱口水,随手挤了洗面洗净一张脸,再取来面膜,利落地敷在脸上。

 随后站起身来离开浴白,将那些搁在浴白边的瓶瓶罐罐一一收好,走进淋浴间冲洗掉头上的护发霜,再简单冲淋了下冷水,走出浴室。

 十五分钟,完成所有的沐浴与保养工作,套上干的浴袍,擦拭发,她伐着脸上的面膜开了冰箱拿出矿泉水,移步到电脑桌前。

 “啧!又是一百多封信。”耳边轰轰响着吹风机的噪音,她随手拨着头发,简单梳了梳。

 取下面膜后稍稍冲洗,再涂了些保,回到桌前。

 “嘶…”拿来小镜子,对着自己僵硬地址嘴微笑片刻。每天微笑几分钟,才不会得忧郁症。

 “我是活力充沛、宇宙无敌大美人!呀呼…”再加上自我催眠的念力咒语,帮助她自信度过每一天。

 收完e-mail,再花几分钟挑了几封较重要的邮件阅毕后回复,看看时间…

 “呜…又只剩下四个小时可以睡了,快睡觉去!”

 极干脆地关了电脑,她跳上去,连贯动作分别将音响及空调走时、闹钟设定完成,在悠扬的音乐旋律中进入梦乡…

 翌清晨…

 黑玫瑰很不甘愿地自被窝中钻出来,呵欠连连地顶着窝头去刷牙洗脸,然后放着厨房的锅子里头小火煎着火腿跟鸡蛋,空档中她已经换好衣服。

 随意吃了早餐,头发梳梳、套上鞋子,她便拎起皮包步出家门。

 砰…关门上锁。

 杉木椅在角落散发着孤寂的气息,窗边的香水百合独自飘香,早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纱帘,洒在一屋子雅致的家具上…

 人去楼空,优雅的陈设画面,又陷入孤芳自赏的冷清中。

 为这一室美丽而卖命的黑玫瑰,开着她的小白车,挤身在车中,红灯当下,她已经简单涂了口红,化妆完成。

 时间拿理得十分准确,她在上班时间踏入办公室。

 位于高楼内的办公室十分辽阔,装清明亮利落,系十分鲜抢眼,这是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环境有他们自成一格的独特气氛。

 “大家早!”黑玫瑰精神抖擞地大声与同事问好。

 “丝美女早!”同事们笑喊着她的绰号。

 “Rose,今天华纳那家客户要送企划过去…”

 “嗯。”“环球要签约…”

 “嗯。”斑跟鞋喀哒、喀哒,踩着匆忙的脚步,耳边是嗡嗡人声与繁忙事务。

 不过是担任小小的业务企划,她却永远有忙不完的事情,因为她上头的总监老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底下的事情她就要独揽一身啦!

 其实她在这一行也算是老鸟了,上班时间十分自由,只要case进度做得出来,通常老板也不理员工什么时候上班,加不加班也由员工自行决定,十分美式的管理作风。

 不过,黑玫瑰还是十分重视那微薄的两千元全勤奖金,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与新人无异。

 联络了几个客户,准备好今天的工作进度,股都还没在椅子上坐热,她便又踏出办公室。

 这就是她的生活。

 近中午,与客户相约在某饭店一楼的咖啡厅,花了番口舌说服客户采用她公司的广告策略,她送走客户后起身结账,然后慢慢步出咖啡厅。

 这时,皮包内的行动电话响起…

 推开旋转门,一身浅蓝的她,侧身低头翻找着皮包内的手机,与一抹灰色身影擦肩而过。

 旋转门顺时钟转了圈,送出了蓝色身影,进了灰色身影。

 “喂,你好…”她细声接听。

 灰色身影进入饭店的同时,视线从手上的PDA抬起,伸手接听刚好响起的行动电话。

 “喂?”醇厚低沉的嗓音被掩在旋转门后。

 两人一内一外背对着站定。

 “吴娇?”黑玫瑰喜悦地喊了声。娇…她的同窗。

 “陈志明?”俞世纬在惊喜中开口问候着电话彼端。“同学,好久不见!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室内室外,拿着电话的两人,同时迈开步伐背道而行。

 移动的步履在前进,俞世纬却下意识地在谈话中回眸,淡瞥的视线投往背后的方向…

 方才擦身而过那淡雅、吸引人的拜占庭香水气息,还残留在动的空气中,似曾相识的那抹身影却已不见。低下头去,他弯身拾起踩在皮鞋下的一颗钮扣,一面听电话,一面把玩着。

 “同学会啊?”黑玫瑰在红灯下的街角站定,等待绿灯,也同时与电话里头的同学讨论着。

 “嗯,志明负责联络男同学,我联络女同学,大致上都没问题了,现在只剩下你和俞世纬,我老公正跟他在线上聊着呢!怎么样?你会来吧?”

 志明和娇以前读书时就是班上的班对,感情好得很,后来也没有意外地结了婚。

 “俞世纬…他…会去吗?”玫瑰吐后问出口。

 另一对班对黑玫瑰与俞世纬。这一对,也没有意外地分手。

 他们的个性不合,是众所皆知的。

 “怎么?你介意?”娇笑着问道。

 “我…当然不会!”玫瑰反驳,她才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人呢!

 虽说初恋情人碰头,格外引人想象揣测,但面子上可是要维持她的好风度。

 “这可是你说的喔!到时候不要约哪!不然我跟所有同学散播语言,说你就是怕见到俞世纬,所以不敢来唷!”娇要挟道。

 “好啦!知道了!三八娇!”玫瑰没好气地回应埋怨。

 “南京东路上有一家餐厅,‘吃撑了欧式自助餐’,你知道吧?”

 “嗯,我知道那家。”啧啧!真是吃撑了才办啥同学会!

 “那就下周中午见!”

 “好。”玫瑰回答得干脆,但心里却是迟疑的…

 收了线,将电话放进皮包内,她愣愣地站在原地发起呆来。

 “我要去吗?”瑰瓣喃喃自语着。

 双手抱、眯着眼仰望着天空,一朵朵宛如悬浮着的白色云朵,悠闲地挂在天际。

 她优雅修长的身形、一袭天空蓝的洋装,如一抹孤独的城市精灵,融化在盛夏的阳光下。

 微风勾起了驻足身影的裙摆,她的思绪也掉进那段天真而单纯的过往。

 车水马龙仿佛都隔绝在她思的世界之外…

 那年他们十七岁。

 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青涩年纪里相恋。

 自小家中环境富裕的她,是父母宠溺的掌上明珠,生加上身为独生女,集父母溺爱于一身,养成她极为刁蛮的个性。

 他…是个出类拔萃,十分优秀的男孩子,无论外貌、个性,或是学业上、生活上,都表现得相当出色。

 在那个年代,大家都还在关心着下课后去哪玩、哪个明星有多人,他已经表现得成稳重,出社会打工赚钱。

 门不当、户不对,迥异的身世背景,造成吸引,也造成种种矛盾冲突。

 最后分手,不过是为了无聊至极的小事。

 而今,她的身世不再高不可攀、生活不再奢华…

 短短几年间,父母亲经商失败,相继过世,她也如同从天堂被打入地狱般,凡事都要自己一肩挑起。

 也许个性依然顽固,但已退去那层刁蛮与任

 生活,是忙碌辛苦的,回忆,是甜美窝心的。她…从没有忘记过他。

 这些年来,身边完全没有人陪伴,因此,他的身影常常在‮夜午‬梦回时,浮现脑海,他颀长的身形、刚毅的脸庞…

 他的眉眼,英气十足、炯炯有神,记忆犹新般地还牢牢刻在她的脑海中。

 他厚薄适中、好看又有型的嘴…说话时掀掀合合的样子、吻她时的滋味与触感,让她难以忘怀。

 为什么他最后要放弃?原本他是那么的包容哪!

 因为她的个性跋扈?因为她怪癖一堆、?她想这些原因应该都有吧?!反正,不管他放弃的理由是什么,她明白…他就是不要她。

 这深深打击她高傲的自尊,所以她也放任自己时时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中,却倔强地从不愿去打探关于他的一切。

 从游离的思绪中回神,玫瑰嘲鄙一笑,低头望望自己的手掌…

 曲折的感情线难道,她的情路坎坷,真如掌中命运?

 快十年了…她一定改变很多吧?!

 俞世纬挂了电话之后,陷入一阵沉思。一段轻轻的旋律,触电般勾起他怀念的心情…

 我只想唱这一首老情歌,让回忆再涌入心头,当时光飞逝,已不知秋冬,这是我惟一的线索…咖啡厅里传来熟悉的旋律,吕方的那首《老情歌》。

 饼往的记忆从脑海里掀起…

 曾经,他与她在下课的闲暇时光里,同乘一部单车,悠游在校园内外,拿着随身听,一人戴着一个耳机,反复听着这首歌…

 她骄傲而优雅,她慧黠且可人,但她武断、她骄纵,他们在无数冲突中渐行渐远。

 相恋的过程到最末,他已经不知道那是征服还是爱恋。

 但他很清楚知道,最后分手并不是因为他不在乎,而是家中生活重担都在他身上,他不得不面对那些责任,明白…再继续下去,也不会有结果。所以,在她任地提出不知道第几次的分手之际,他放弃了。

 他生来一副傲骨,但他也自卑,当时,南辕北辙的生活背景,他明白自己没有把握为她的未来带来幸福。

 这些年来,他全神贯注在事业上,很辛苦、也很顺利地,总算小有成就,家境转贫为富,如今,他已经是一个企业集团的负责人。

 他常常想起她,有时也偶有冲动,想打听她的消息,最后都在繁忙的生活步调中作罢。

 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我说情人却是老的好,曾经沧海桑田忘不了…

 拌曲如此感地回在四周,回忆让他眸里浮上一层薄薄的雾气。

 同学会…

 眯起了眼,他炯亮的眸中不自觉燃起一抹光采。

 虽然人事已非,而他身边也已经有了另一名女人的陪伴,但对于见到她…他还是期待的。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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