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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连续几天,电视、各大报章媒体全都是天才钢琴家安德烈与高中学妹重逢的浪漫报导,接着,又有几家媒体充分发挥狗仔精神,披了几个大独家,每天刊登在商业和娱乐版的头条,把俊美却冷漠寡言的安德烈炒得比国际巨星还要热,也因为这样的炒作,这个本来只在上社会传的名字,变成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耳热能详的新闻人物。

 大家都知道,这个在四岁便被封上天才儿童钢琴家美名的安德烈,一路平步青云,深受众人疼宠,大家对他期望甚深,却在十七岁那一年突然从建中休学,降级到较为偏远的私立中学就读一年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又再度休学,被秘密送往巴黎,可究竟成绩优秀的安德烈为什么从建中转到,还降级从一年级开始读起,却是个谜。

 不过,这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年在,安德烈为了一个学妹而差点送了一条命,这样的爱情真是教人感动呵,转眼八年过去,两人再度相逢,众所期盼的是才子佳人可以再次成双成对,成就美事一桩。

 因此,狗仔队大肆跟监安德烈,像鬼魅般如影随形,女主角斐乐的身影一再地跃上报纸版面及电视萤光幕,所有媒体都巴不得可以拍到两人在一起的画面,可惜的是,一直到安德烈的钢琴演奏会当天,狗仔队都没再拍到两个人的亲密画面,而当事人也任媒体捕风捉影写个痛快,从不回应。

 “让我出去跟他们说句话嘛,哪个经纪人像我这么好当的,每天只要在饭店里喝茶看报纸的啊?”杨一刚再也受不了,他要捍卫自己身为经纪人的权利。

 “什么?”默轩懒洋洋的抬眉,嘲弄的一笑“你觉得太闲的话,可以帮我把衣服拿去洗一洗,把乐谱拿到阳台上晒一晒,还有,晚上我要用的那架钢琴,记得要擦亮点--”

 “上头不可以有一点灰尘,也不可以让你感觉到有人使用过它,对吧?”杨一刚自动自发的接话。身为经纪人,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默轩有这种怪癖呢,他没叫他把巴黎的钢琴给空运来台就阿弥陀佛了。

 “嗯,知道就好。”默轩点点头,低头继续看书。

 究竟什么书那么好看,看半天也没见他翻页?旷世巨著吗?所以一页要花十几二十分钟去读?

 杨一刚皱眉,靠近些,再靠近些--

 “ㄏㄡ,你这个人,真要把我气死!”突然,他气得一手抓过默轩的书,随手扔到地上。

 “干什么?”默轩火气往上冒,冷冷的瞅着杨一刚“你最好见鬼的有这么做的好理由,否则晚上的演奏会你就等着开天窗!”

 “啧,我打搅了什么吗?”把他这个经纪人嫌得像是讨人厌的苍蝇似的,老是要他别吵,结果咧,他看什么书来着,简直气死他了!

 “我在看书。”默轩抿。他不会是气到瞎掉了吧?

 “看书?你书是倒着看的啊?老叫我别吵别吵,结果你的心思根本没在书上!你神游到哪儿去了?那个小学妹?你想要她,我去帮你找她来,我现在就去--”至少不必再看他这副怪气的样子。

 就说他怪怪的,他偏不承认,可是又抓不到把柄,只好任由他去。现在好了吧,被他抓包了!

 明明心里有事,却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真让他气得牙的。

 “你尽管去,回来就甭想看见我了。”书被抢走了,默轩干脆闭上眸子,懒洋洋的躺在躺椅上“天气好热,请你把空调开大一些,我快被热死了。”

 啥?有人住在五星级饭店的总统级套房里还喊热的吗?

 找碴啊?还是故意转移话题?不然就是没事找事给他做!

 拜托,他是经纪人耶,又不是佣人!

 杨一刚看了他一眼,摸摸鼻子,还是乖乖的跑去调空调,看见上头显示的温度时,忍不住又嘀咕“室内温度二十度耶,你还嫌热?开十五度把你冷死好了。”

 默轩勾勾,懒得回他话,只是躺着,身子还是好热,整个脑袋也是热烘烘的,一片空白。

 “我想独处,你出去吧。”

 “你今天不练琴?”

 眉都懒得抬一下,默轩自动把他的话当空气。

 杨一刚毕竟还算有点了解他,耸耸肩,乖乖走人。

 默轩的专线手机却在此时响了起来。

 “我是默轩。”接起手机,默轩的声音还是懒洋洋的。

 “你搞什么东西?让媒体把你的过去全抖出来了!”来电的人是默氏大家长,他的老爸默云汉。

 “我什么也没说啊。”冤枉啊,可惜他现在没力气喊,眼皮疲惫地只想垂下来休息。

 “没说不就等于默认?笨蛋!”

 “好好好,你别生气,等一下我就出去跟记者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可以了吧?”

 话筒那头沉了半晌,才道--

 “那个学妹是怎么一回事?不是学姐吗?”虽然看了报纸又看了电视,远在美国的默云汉却有点进不了状况。

 如果他的记忆力没有老化,当年被他拿来迫儿子回归正途的女孩是他的学姐,不是他的学妹啊。

 “那不重要。”默轩的口气显得有些冰冷。“老爸,我晚上有表演,你不要吵我啦,被你一吵,我晚上弹琴的时候会打瞌睡喔。”

 “你在睡觉?”正常人上台表演,通常会紧张得好几天睡不着觉,偏偏这小子例外。唉,反正这小子是天生的钢琴家,练不练琴不太重要,他那双手一碰到钢琴,就像被鬼附身似的,总能弹奏出优美动人的乐音。

 “嗯,我要关机了。”

 “知道了,好好表演,不要丢了我们默家的脸。”

 这句话是老爸的口头禅,他跟四个儿子都是这么说的,所以他们这几个儿子也总会自动把它当成耳边风。

 “知道啦,我们默家的脸可是镀金的,丢不得。”虽然他把它当耳边风,但,身为默氏家族的一分子,说话哄哄老爹是必要的功课,这是妈咪教的,从小就耳提面命着,要他们这几个儿子绝对不可以违背中国人的优良传统。

 听到小儿子说的话,默云汉呵呵地笑了,开心的挂上电话。

 默轩闭上眼想睡,过去的点点滴滴却不断出现在他脑海中。

 曾经以为,只要时间够久,一切都会忘得一乾二净。

 曾经以为,只要不再见面,那份年少情怀就会淡去。

 可,经过了八年,忘了吗?淡了吗?

 如果忘了、淡了,他不会看见她身边有了别的男人,便吃味地一见面就像头饿狼扑上去吻了她…

 如果忘了、淡了,他就不会像个蠢蛋似的一再对她洗脑,说她爱的其实是他,不是高浩生…

 他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爱她的,在她死心塌地的爱上他之前,他一个字也不会说。

 偏偏,她说要嫁给高浩生、说她爱高浩生…难道八年前根本是他自作多情,她从没把他放在心上?

 想着,心一痛,像被人狠狠刺了一刀般痛着。

 默轩起身,心情烦的抓起头的皮夹,离开了饭店。

 饭店门外,阳光灿烂得令他目眩头晕,没注意到等候在一旁的记者及一堆摄影机。

 而怪的是,那些守株待兔好几天的记者也没料到他会突然出现,等回过神时,默轩已伸手招了一辆计程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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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烈的这场现场演奏会,是杜曼平之前答应高浩生要陪他去听的,她当然没理由约,更何况,现场那么多人,默轩是不可能注意到她在台下的。

 想着,杜曼平有些失笑。

 知道她在台下又如何?

 他都笑着亲口祝福她了,况且,他还有了那个叫斐乐的学妹,摆明之前的所做所为都是在耍弄她。

 今晚,她穿着高浩生送的银灰色亮面细肩带小礼服出席这场盛会,丝绸般的触感贴着她的身躯,衬托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及小女人的感,裙长及膝,适度的出她比例极佳的小腿及穿着罗马细跟鞋的感纤细脚踝。

 “你真美,曼平。”高浩生倾身在她边礼貌的落下一个吻。

 “谢谢。”她微红着脸,手臂轻挽着他,两人走进演奏会会场坐定。

 因为高浩生足足迟了半个小时才来接她,所以他们才一坐定,会场的灯就暗了下来,杜曼平还来下及适应骤来的黑暗,如泉般温润的乐音已轻缓扬起,洒落一室,宛若天籁。

 她不懂音乐,也从来看不懂琴谱,可是这瞬间泻的钢琴乐音,却让她彷若由高温炽热的沙漠突然掉落一池布满森林绿意、鸟叫虫鸣的清泉里,舒适、清凉且安详。

 一抹光影从上往下打在默轩的身上,他俊的身形优雅的端坐在椅子上,角微勾,似笑非笑,看似心不在焉,然而细看之下,便可以从他的眼神中清楚看出他深深沉浸在乐音之中,不能自己。

 他,是深深爱着钢琴的吧?就算他曾经因为背负着天才钢琴家的名声,而厌烦得想逃离原本的生活,可是,他却逃不开宿命,因为他天生就是适合坐在钢琴前的人。

 八年前,他突然消失不见时,她找过他的,为了他,她鼓起勇气去找校长,拿着一本默轩遗忘在她那边的数学课本,理直气壮的去询问默轩的去处。

 “他的书怎么会在你那里?”校长小心翼翼的接过,好像被默轩的手碰过的东西部镀了金似的贵重。

 “之前我帮他补习数学,他回去时忘了拿走。”

 “补习数学?”校长一愣,突然抬起头来冷冷的瞄了她一眼“说谎不是好习惯喔,杜同学。”

 “我没说谎,本来就是他--”

 “默轩是建中的资优生,他本来可以跳级直升大学的,他却不愿意,故意跟他父亲唱反调,转到我们中学来,还要求降级一年,你认为以他这种程度的学生,需要你帮他补习数学吗?真是笑话!”

 她一愣,当场呆掉。

 “…搞不仅他究竟在想什么,不过,也难怪啦,他身上背负的压力与期望太大了,他想逃离原本的生活也是难免的,可惜啊,要不是因为那件事,他应该会继续待在我们中学,让我们也沾上一点光…”

 校长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杜曼平听进去的却非常有限,因为她发现自己不只被抛弃,而且还被那个学弟耍得团团转!

 他还真优秀呵!大少爷不当,却跑到这里来逗她要她,她放着自己高三繁重的学业不管,空帮他补习,就怕他一个不小心又被留级,结果呢?一切都是谎言!他却乐得在一旁看她为他着急的傻样!

 后来,她再也不找他了,打算彻底的把他给忘了,就当作他从来不曾存在过。可是,如今他却再次出现了,一再地考验她的定力…

 她多么的害怕呵,害怕自己的心将再次沉沦,再也爬不出来…

 所以,她不可以,绝不可以爱上他…

 “怎么了?感动成这样?”身边的高浩生低低一笑,把一条手帕递了过来。

 她接过,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哭了,鼻子一,她有些困窘的低头把泪擦干。

 “他的手好像受伤了。”高浩生瞄了她一眼。

 头一抬,杜曼平果然看见默轩的手着白色绷带。

 “天啊…”她摀住小嘴,鼻子一阵酸,泪又掉下。“他在搞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他的手为什么会受伤?他明明知道今天晚上有演奏会,怎么可以把自己的手搞成那个样子…”

 一定很痛吧?他的手受了伤还在弹琴…

 好像这样还不够,高浩生淡淡的低声补了一句:“如果我猜得没错,他正发着高烧。”

 “你…怎么会知道?”虽然他们坐的是贵宾席,距离台上并不远,不过,也没近到可以让人知道他生病了啊。

 可是,他好像是真的生病了,光打在他身上,仔细点瞧,可以发现他的额头正冒着汗珠,那总是对她笑着的脸正泛着异常的红韵…

 “因为他下午来找过我,他手上的伤就是打破我办公室玻璃的结果。你也知道我办公室的玻璃都是强化玻璃,他竟然还能打破,真了不起。”

 天啊,浩生究竟在说什么?为什么她有听没有懂?正想问清楚点,台上突然传来一阵碰撞声,接着台下响起一片惊呼声--

 “天啊!安德烈昏倒了!”

 演奏会现场一片混乱,杨一刚吓得脸色发白,忙下迭奔上台去,跑到默轩身边,正要请人叫救护车,默轩却在这时醒了--

 “我没事。”他咬着牙,低声说着。忍着极度的晕眩,他从地上站起身,再次坐到钢琴前。

 “安德烈…”杨一刚不放心。

 “我说了我没事,你下去吧。”对杨一刚挥挥手,默轩转过头,对着台下的观众翩然一笑“不好意思,吓坏你们了,刚刚是我的即兴表演,本来是打算爬到椅子上表演一段绝活的,没想到摔了一跤,现在只好作罢,不过…希望刚才我那一摔,可以博取某人的同情心,让她对我好一点。”

 “谁啊?”

 “他说的是谁?”

 此起彼落的低语与猜测在台下响起,默轩没有理会,也不在意,指尖再次滑动,琴声泻而出,台下的騒动便自动自发的停止了。

 “这首曲子是我在八年前为一个女孩写的,曲名叫离愁…”说着,默轩的视线准确无误的落在台下贵宾席的杜曼平身上,轻勾起角,弹奏起今夜最动人心弦的乐音。

 接着,第二首、第三首、第四首曲子…他说,都是为八年前的那个女孩写的,曲名叫相思、忘情、永生永世…

 “那个女孩是我的学姐,她大我一岁,所以没胆子承认爱我。而我呢?也不甘愿承认自己爱她,因为打从我出娘胎开始,都是别人爱我,哪有我先爱上别人的道理?

 “所以,我真的没有先爱上她,是她先爱上我的,只是她不承认而已…可是,怎么办呢?她就要嫁给别的男人了,我的心,就跟接下来的这首曲子一样--心痛。”

 他疯了,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宣告他对那个女孩的爱。

 他真的疯了,才会用整场演奏会的曲子来示爱,将八年来的心情一首接着一首串连成动人心弦的曲目,深深的打动在场所有人的心。

 他是用生命在弹奏着爱情,也用爱情来诠释着生命,绑着绷带的手,或越,或沉潜,或,或焦迫,或深情,织出一个又一个美丽动人的音符,谁能不被他的认真与专注所打动?谁能不深深的沉醉在他悠扬深情的乐音之中?

 杜曼平的心疼着、揪着,一瞬不瞬地望住他手上渗了越来越多血的绷带。

 被了,够了,不要再弹了!她的心在吶喊着,却只能焦急的望着台上的他,双手紧紧绞成一团。

 他凭什么说爱她呢?究竟凭什么?

 对他而言,她该是可有可无的一段过去,要不,他怎么可以连声再见都不说便突然离开她的生命?

 八年呵,多么长的一段时间,她该忘了的,早该忘了的…

 可是,该死的!她却一点也忘不了!

 一首接着一首的曲子,让她深深的心动、深深的心痛,这突来的告白让她几乎无法好好的呼吸,就快要窒息了…

 不行!她得快点离开这里!

 “浩生,我身体不太舒服,要先走了。”倏地,她站起身。

 不管旁人异样的目光,杜曼平像只被狼追赶的白兔,慌乱的逃离现场。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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