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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又闹了一个笑话!

 某和高中同学闲聊时聊到了流行歌曲,同学兴致地跟我推荐了一首名为“河诠”的歌。只见有容皱了皱眉有些不明白的问:“你怎么会喜爱那种歌?”

 “什么叫‘怎么会喜爱’?”语气中颇有受辱的感觉!“那歌词曲都不错啊!”“哪有不错?”换有容的语气变得有些抗议了。毕竟这和我所知道的同学的喜好出入太大了!于是我唱作俱佳地来了一段“河诠、大河诠、芋仔…你喜爱这种歌?不会吧?年纪不小了,怎么会喜爱这种儿歌?”有容语一毕,同学及其他朋友皆投以“唾弃”的表情。

 “小姐,你方才又唱又跳的那叫‘ㄘㄨㄚ冰进行曲’好吗?我说的‘河诠’是王菲的‘河诠’,就那一首歌词中有…‘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的那首啊。”

 她的话令有容一张脸红得通透,体验到何谓“无语问苍天”的窘状!

 奇怪!我好像常常闹这种笑话!

 聊完了窘事,谈谈这本《龙物语》吧!这本书是早在“冥王四月”就一直计划要写的。没想到“冥王”系列已代清楚之后“龙将军”的故事仍没着落!不过,这本书我好歹没让它没下文,是不?!《龙物语》是为“密警传奇”系列打头阵的。其实,早在“冥王”系列的《恶作剧之恋》时就已经略提到密警组织了。这系列目前打算写五本,也就是“密警五君”至于会不会写“影四彦…《恶作剧之恋》的男主角聂煊即是影四彦中的一员”那就没个定数了!炳…我开的支票老是会“跳票”还是乖乖把稿子出来才能算数,免得我在这里说得口沫横飞,届时一本也没写出来,那就不是抱歉即能了事了!(徐姐出嘉许的表情:这孩子还有救!)

 最近有不少朋友问我,为什么在我的小说中不多加一些“重口味”的东西?现在市面上不有很多这样的小说?据说这样的小说很抢手!我想,每家出版社都有它们的方针和坚持,我不便说什么。可就我一个罗曼史小说作者的想法,倒是可以谈谈。

 我不是一个卫道人士,不会排斥在作品中加一些“料”可是,那必须在我认为小说情节有必要时,而不是为了合大众口味而合!

 罗曼史小说是个练习文笔、人物描述、剧情张力的好地方。一本成功的小说最主要的该有引人入胜的剧情、令人一看再看的魅力!例如有许多经典之作,不都是如此?若一味地追求情,到了最后,读者翻开该作者的书时只是想看那些情节,若没有就罢看掷卷。我想一个作者不该让自己走到这斯地步的!这些只是我一些些小小的看法!(看倌赞同的请起立拍手、不以为然的就…就跳过“过”吧!)毕竟人各有体,想法自然不尽相同!

 敝了!这篇我是怎么写的?严肃的。

 这篇是我用电脑手写板写的哦!是什么原因迫使一个电脑白痴会认命地去动电脑呢?这是一段不为人知的“血泪心酸史”…知后情下一本书序见!

 哇!手好酸!我要休息了。这本《龙物语》出书了,我还得为下一本努力!加油!加油!  M.nIUdUn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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